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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六:26) |
在世上的市場裡,對一個不感興趣的人來說,某些東西是沒有什麼價值的,但對另一位渴望得到它的人來說,則可能價值連城。由此看來,從基督所樂意為我們付出的代價,我們便曉得我們對祂是何等寶貴。 許多基督徒有過分貶抑自己的傾向。我不是在駁斥真正的謙卑,而我對你的忠告是:你大可盡量視自己為渺小,但總要記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看你為寶貴,甚至願意為你捨棄自己,犧牲至死! 如果魔鬼在你耳邊低聲數說你一無可取,不要與他爭辯。事實上,你不妨承認這一點,但是卻要提醒魔鬼:「不管你對我的評價怎樣,我必須告訴你主對我的感覺如何。祂告訴我,我對祂是極之寶貴,以致祂為我捨命在十字架上!」 所以,價值是藉著所付的代價來評定的--主為我們付出的代價就是祂自己,最終的目的是把我們從一切過犯中拯救出來,換言之,就是脫離罪的力量和結果。 衛斯理(Wesley)有一首詩歌是描述對罪的「雙重醫治」。神對罪的憤怒,以及罪在人生命中的權勢,都在基督為我們捨棄自己時,獲得圓滿解決了。祂以雙重的醫治來救贖我們! |
摘錄自《心意日新》,宣道出版,蒙允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