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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時候我們應該停下一切的工作來休息,但休息並不一定要什麽都不做。最好的休息是把工作的性質變動一下。
若論工作量,很少人能超過英文新約聖經的翻譯者詹姆斯·莫法特。他的一位朋友告訴人,莫氏的書房裏有三張桌子,一張擺著他正在翻譯的聖經譯稿。一張擺的是他的一篇論文的原稿。在第三張桌子上是他正在寫的一篇偵探小說。
莫氏休息的方法就是從一張書桌搬到另一張書桌,繼續工作。
疲勞常常隻是厭倦的結果,要消除這種疲勞,停止工作是不行的,必須變換工作。
生活的一條規律是:一個人要是能做一種以上的事,他會活得更有勁;即使這件工作無關重要,隻要他喜歡便行,如集郵、園藝、木工。
真正的休息需要不斷和能力的來源保持接觸。一個人疲勞了,其實是他本身的力量已經用完,一定要跟本身以外的能源去接觸。
就像汽車的電瓶要是用完了,光是把電瓶拿出來是不夠的,一定要把它拿去充電,得到新的能源,才能夠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