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愷钜——改命造運,廣結善緣

一個人的命,從出生那天起,從東向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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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天大樓橫臥的內在原因——另一隻眼看中國工程設計的弊端

(2009-06-29 23:25:39) 下一個


一座剛剛建成,尚未完成內裝修的大樓,在一分鍾之內,倒了下來。

愷钜不願意人雲亦雲,用倒塌來說這幢坐落在上海閔行區,如今舉世聞名的大樓。

愷钜認為,這幢樓毫無疑問是倒了,但並沒有塌!

從現場照片上看,這幢樓除了“躺”了下來以外,仍然有鼻子有眼,好好的,甚至連玻璃都沒有碎掉。你信不信,如果不去拆除,用不了多久,裏麵肯定住滿了人。

如果說是建造質量不行,愷钜有個疑問,這幢樓從“站”到“躺”,這期間的震蕩衝擊,遠超過了地震所產生的破壞,這個質量如果在四川,那麽,將有多少學生的生命能在去年的大地震中得以延續?

以一個從業多年的工程師的眼光,愷钜在看到現場照片的當時,就斷定是在設計環節出了問題。

愷钜身在海外,但是多年來,有過很多次和國內的頂級設計院合作的經驗,很熟悉他們的思維和工作方法。

我認為,國內的那種僵化的,短視的,自私的設計理念如果不改變的話,諸如大樓倒塌,大橋斷裂,隧道塌方的事故,還將層出不窮。

愷钜非常敬佩國內工程師的敬業精神,他們的圖紙完美無缺,仔細周到,但是,由於某種原因,愷钜也深切地感受到了他們在設計上的那種僵化的,各人自掃門前雪、但求無過的短視和自私。

愷钜談幾件往事,大家可以從中清楚地看到愷钜所言不虛。

愷钜手裏掌握著行業內的最前沿的技術,鑒於保密協議的約束,愷钜不方便透露具體細節,這點請大家原諒。

事情是在九十年代末,當時愷钜是作為總工程師參與了中國西部的這一項目。

其中的土建部分,按照國家規定,外國公司必須和國內設計院合作。所以,我們的土建設計委托國內某省級設計院來完成。

在合作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由於事情比較多,愷钜專程從澳洲飛回中國。

第一個問題,現場鑽探。這是由項目甲方負責的。

鑽探報告出來以後,我幾次要求增加鑽孔密度,一直得不到甲方響應。理由是他們的鑽孔分布完全符合國家標準,沒必要再增加了。

他的話沒有錯,國家標準是符合了,即使出事,是國家標準有問題,他已經沒有責任了。但是,從整個設計來說,載荷最大的區域,它的地質情況卻沒有反映出來。這是幾億元的投資,一旦在這裏出現問題,後果將不堪設想。按照程序,他沒有錯,我就更沒有責任了,但是卻為這一項目,為國家留下了一個隱患,最終,當然是老百姓為此買單。作為一個項目負責人,不能因為從程序上自己的工作已經做好了,而不顧實際情況,為將來埋下一顆定時炸彈。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廠房設計的,也是最莫名其妙的問題。我對廠房內立柱的安排,遭到了國內設計院強烈的反對,一直無法溝通。這次我親臨設計院,和他們的高工們麵對麵坐下來商談,由於沒有語言障礙,愷钜和他們言談甚歡,會議氣氛很和諧。負責廠房立柱設計的是一位老資格的女高工,她認為,我堅持不讓她在這一位置增加一根立柱要增加很多成本,而且設計的計算也要複雜許多。盡管她說得很客氣,但是我聽得出來,她在批評我不聽她的意見,一意孤行。等她說完了,愷钜問了她一個問題,如果工程的第二階段項目上馬,廠房還是請她來設計,將如何從現在設計的廠房通到後麵新建的廠房?她一下子傻眼了,因為她堅持要的那根柱子,正好在兩個廠房的通道中間,那時候,再想辦法移走那根柱子,不僅耗資巨大,而且會影響到整個廠房的結構安全。這時候,她有點不好意思了,她說,我真沒有想到,你們考慮得那麽遠。我指著圖紙上的虛線對她說,這個項目,我們隻負責做第一期的設計,但是,我們的設計,已經為今後三期的擴建,留下了伏筆,所以,我們的管線設計,道路安排,配套設施等等都是按照四期工程來考慮的,絕不會出現為了擴建,而影響第一期項目的生產的情況,更不會為了擴建而把整個工廠重新造一遍。

愷钜再舉一個例子,九十年代初,我們在中國南方的一個項目。

我們設計的容積為 500 立方啤酒罐的基座設計也是委托國內某設計院完成的。當初我們的設計無論如何都不被接受,理由是,基於安全因素,國家標準規定,大罐是不能建在屋頂上的。

500 立方的大罐,直徑約五米半,底部是 70 度的圓錐形,為保證適當的工作空間,大罐的基座內部空間淨空高度約 5 米。

我們認為,這是基座不是屋頂。 500 立方的大罐,基座也一定很大,基座裏麵可以走人,很正常。把它封閉起來,綜合利用,可以節省投資,增加廠房麵積,何樂而不為。

這場官司一直打到中央勞動部,才使設計院接受了我們的設計,現在,這已經成了國內啤酒廠的標準設計了。

愷钜講述這些自己親身經曆的往事,是想說明,在這次的樓房倒塌事件背後,以及其他的很多諸如大橋斷裂的事故背後,不僅是建造質量的問題,材料的問題,我們還應該考慮到設計,以及施工的安排問題。在這些軟件上如果出現了失誤,後果同樣是觸目驚心的。

愷钜在網上看到,事故發生時,倒塌樓前正挖開約兩個籃球場大小的深度為五米的坑,用於建造地下停車場。這種先建起小高層樓房,再在樓前開挖車庫的方式本身就是一個不可原諒的,嚴重的錯誤。

錯誤一,為什麽在設計的初級階段,沒有想到要為居民配備停車場?即使是經濟適用房,住的都是窮人,你也應該想到這一點。雖然目前窮人沒有車,但他們生活在為窮人謀福利的國家,五年,十年以後,窮人還不可以有一輛車嗎?這真的是設計人員的短視,還是有人命令他們視而不見?

錯誤二,既然要造地下停車場,為什麽不把它和整個大樓連在一起,設計成一個整體?俗話說,獨木難支,眾誌成城,如果停車場和大樓連成一體,不要說刮一陣風,就是八級地震,按照大樓現在的表現,恐怕也很難把它震垮。

錯誤三,房子造好了,還要開挖地基,對大樓的影響,事先毫無預計,也根本沒有任何的防護措施。如此施工,就是沒有天氣的原因,對大樓的損傷也已經無可挽救。

好在老天爺慈悲,特地下了場雨,讓那大樓早點“躺”下,免得日後給無辜的老百姓帶來另一個無言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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