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10)
前幾天,在這裏問過1031的問題,原來計劃賣掉AZ 的2-3房,不到50萬,在西雅圖買進50-60 萬的1個房,使用1031,謝謝大家給的意見和建議,貼上這頁,算是回饋大家。
1031,外國人,美國人都可以用,先買後賣,要在買房後的45天內,賣出AZ 的3房,180天內成交,1031的exchange 費7-8千。先賣後買,也是要在45天內,報上你要買的房子的地址,180天內成交,有一家公司報價,賣出房登記第一個收費750,以後的每一個收費250。
谘詢了會計,第一個計劃賣出的白菜房,差價40%,capital gain 的淨收入,不用交聯邦稅,所以不建議這個房用1031,其它的兩個可以。
但是,我在加拿大依然要按照海外收入報capital 所得稅,幾年後,你再次賣房,還要回頭補交美國的1031延後稅。
繞來繞去,全市是繞了自己麻煩。
還有,外國人在美國的不動產,如果贈予或者遺產,受益人同樣不是美國人或者綠卡的,要交gift tax和遺產稅(6萬免稅額)。
生活還是越簡單越好,別沒事找事折騰自己,我放棄了在西雅圖再買一房的計劃,AZ的房,扔掉1個爛白菜,其它接著收租,都有10%以上的回報。
至於贈與和遺產,花點時間好好計劃,有生之年,會有辦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