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10)
找到好租客很重要,每一個房東都知道,但在具體出租時,又很難堅守這個原則。因為你不願空屋,租出去是首要的,很少有房東會沉得住氣,寧願房子空著,不是理想的租客決不出租。有時也是運氣,碰到的租客都會有點不十全十美,錯過了這個,後麵的說不定還不如前麵的,而且再小心也有看走眼的時候。
我有一個兩臥的公寓出租,在許多的電話, email ,看房後,有兩家是我想認真考慮的,一家三口,菲律賓人,母親在醫院做護理,父親也有工作,和上大學 3 年級的兒子。他們在我公寓的對麵住了有 6 年,因為房東賣房,他們必須般出。
另一組, 29 歲的男方是做服裝設計的,和作美容兼職做模特的女朋友( fiance )住一起。當時他們的父母都跟著來看房,據這位 29 歲的租客說,他剛賣掉自己的房子,掙了 4.3 萬塊,他自已的本意是要買房,眼看房價要跌,想等等再說,他打算隻租一年。他父親和他正在找服裝店,開始自己的生意。他父親說,他要管教兒子怎樣做生意,怎樣管錢,所以用他的支票。看上去這一家人關係很好。
聽上去正合我意,因為這個房子我想在 1-2 年內賣掉,我有過經驗,因為賣房,要求租客提前搬走,是你毀約,要付給租客一個月房租的賠償,賣房時,還要租客合作,打掃幹淨給人看,我就有租客要求,如果你想給人看房,你打擾了我的生活,每個月要付給他 300 塊的 showing fee ,菲律賓一家要長租,權衡利弊,我決定租給這對年輕人。
3 個月後,這個房客的租金 post check 給退了回來,我打了一個星期的電話留言,才和他的父親通上話,知道是因為他換了電話號。他說是誤會,因為 1 號是長周末, 2 號他把 check 放進了賬號,我也是在 2 號把他的 check 放進賬號,他忘記了銀行要侯住他的 check 5 天才能兌現,完全是一次失誤。這是個能夠說得通的理由。但是之後的幾天裏,我發現他有問題,他可以每天都跟你說兩個小時後放錢進我賬號,或是說他拿 check 給我,現在就在路上,但是 5 天裏,我依然看不到錢。
這才知道,他一家人在編製一個謊言,這個 29 歲的租客是個有問題的人,究竟什麽問題他父親不肯說,但我感覺到, check 用他父親的名字開賬號,是因為他有不良記錄。我不斷的打電話,告訴他的父親和女朋友,他們的名字都在租約上, 3 個人都有責任付租金,如果在第二天我還收不到租金,我就去政府的 tenancy office 登記,最後可能會動用法律手段黑掉他們 3 個人的 credit ,今後會妨礙他們租房,和與銀行的關係。這話嚇住了他,一個小時後,我看到錢進了我的賬戶,我還告訴他,如果再發生此事,我會按照合同罰他每天交 75 塊的拖延費,而且不會再聽他的理由。如果他有提前搬走的意思,給我 30 天的書麵通知,隻要我能及時找到新租客,不會難為他,讓你擔憂的租客,最好是讓他提前搬走。
經驗告訴我:
同居的年輕人靠不住,說散夥就散夥,租房時間不穩定。
House 不適合租給幾個大學生合組。
工作穩定,家庭成員穩定,租房記錄良好,有個別的需要確認他的信用記錄。
最好是 local people ,因為他有父母親戚都住在一個城市,賴帳,多少都會有點顧慮。
在租約上,盡可能的讓有關的人都簽字,多一個簽名,對你多一份保障。
租客在按時付租金以外,還能幫助你做些力所能及的維修,不是換個燈泡都要找你,就是很難得的了。這要看你的運氣和眼力。
作為房東,要盡可能的尊重,善待你的租客,小事不要太斤斤計較,交涉要有理有據,回避麵對麵的爭吵。想想看,你的房子給人住,等於一大筆資產放在別人手裏,你最擔心的是有人故意破壞。人家交了房租,要是那心情像是住在了仇人的房子裏,會是什麽滋味。顧此也顧彼,將心比心,友好相處,利人更利己。
我知道可以查以前的租房紀錄,也是根據租客自己填的名字和電話。信用記錄怎麽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