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徹底的宰了一回,被一個黃毛丫頭,一個相貌較好, 24 歲的 property manager 宰了一回,而且讓我這個久經沙場的 business 老戰士虧得目瞪口呆。
去年我在溫哥華島買了個 house ,很漂亮,讓我得意了許久。 10年新,6 個臥室, 3 個洗澡間, 2 個廚房, 2 個車庫,因為要樓上樓下分組,給人看房我不可能每次都坐船去,所以用了 property manager ,從我用她開始,就覺得不對勁。
首先是租房,在同一區的房子,過去我自己出租,一般不出兩個星期就租出去了,信息時代,網上登廣告免費,當地報紙登廣告 2 星期,也就幾十刀,物業管理用的是一個套路。這次交給物業公司,竟然兩個多月還沒有租出去,眼看到了交屋日期,無奈我自己登廣告,接電話,幫助出租,把樓下先祖了出去,當然,照付物業公司的 tenant find fee ,半個月的房租。對我來說,付管理費是遵守合同,努力不讓空屋才是大頭。結果, 10 月 1 日交屋,樓上空了 15 天,樓下空了 27 天,總算租了出去,而且租出去的價格都比她當時承諾的少。
這是我第一次用物業管理公司,對他們的出租方法有了了解。一個 manager 要管許多房子,平時,他們都在外麵跑,要租屋的人隻能留言,等 manager 有空時回話,反正空屋與物業管理公司不相幹,該收的錢一分不少。
房子租出去後,總算可以鬆口氣了。誰知這隻是開始,從那天起,煩惱一直緊跟著我。
第 1 個月,收入 1037 ,全部沒收,還欠物業管理 $368.34 ,好,認了,第一個月有一半多的空屋時間,加上要洗地毯,打掃房子,小修小補的,總要花錢。
第 2 個月,收入 2825 ,全部沒收,我還欠 $534.69
第 3 個月,收入 2075 ,扣除 1281.02 ,我總算有收入了, $793.98
第 4 個月,收入 2235 ,扣除 222.75 , 我的收入 $2012.32
第 5 個月,收入 2202 ,扣除 840.26 , 我的收入 $1361.87
第 6 個月,收入 2561.09 ,扣除 1100.13 ,我的收入 $1460.96
6 個月,總收入是 $12935.09 ,我實際得到的是 $5629.13 ,物業管理替我花出去的是 $7306.16 。
其中我認可的支出是 4200 塊,不認可的是 3100 塊。
這裏最離譜的是,物業管理請了一個高價 handyman ,此人在我的房子裏,敲敲打打的做了 2 個月,每小時 charge 我 45 塊,外加稅。看發票,采購 10 塊錢的東西,在我房裏搗鼓 7 個小時, charge 我 300 多塊。給人的感覺是,此人隻要需要錢,就到我的房子裏倒騰幾小時,錢就到手了。我質問物業,我不是蓋房子,一小時要出 45 塊,小修小補的人,一小時最多 20-25 塊。
配鑰匙, 5 塊錢成本, charge 我 77 塊,物業不會跑到店裏為你配鑰匙,他叫鑰匙店出差來配,羊毛出在羊身上。
還有離譜的,打掃衛生,物業請的, 2200sf 的 house ,竟然打掃了 39 個小時,等於每天 8 小時,整整 1 周。因為租客搬入時,廚房打掃的不幹淨,又再打掃了 2 個小時。這次讓我憤怒了,我拒付,物業也覺得不象話,胡能不過去了,自己說,按這個房子的尺寸,一般要花 10 個小時, 200 塊,外加多了一個衛生間,要求我付 250 ,行,大體上說得過去的錢,我付。
這打掃衛生的吃了狗膽,竟然理直氣壯的把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物業公司替我出庭,我要出出庭費 26 塊,而且說的堅決,掃地的天價,一定輸,一定能替我打贏官司。出庭那天,法庭要求先庭外和解,物業管理打電話對我說,和解的結果,我全數付,外加起訴方的官司申請費 160 ,我要付給對方 $958.38 ,誰決定的?掃地的和物業管理一起決定的,一起要挾我出錢。
這叫,土匪打劫你,還反告你無理。因為他們都看到了我的短處。首先,他告的是物業管理,逼物業想盡快了結官司,物業管理是隻吃不吐的行業,他們是不肯虧一分錢的,我的錢在物業手裏,這時他們的利益是一致的。然後,我要不服,要再立案告物業,為了幾百塊錢,我要幾次出庭,每次還要花 1 天的時間,往返船票也要 100 多,既使錢能要回來,開支要大得多,最關鍵的是,官司會破壞了你的心情,火上澆油,讓你吃不下飯。
至於物業管理,合同上簽的白紙黑字, 200 塊以內的開支她做主, 200 以上的開支要經過我允許,可是,物業說,工作都按時給,要等完工才知道。她給你的賬單也是精心策劃過的,有高超的心理學。第一個月,隻收你 find fee ,沒有疑問。第 2 個月,讓你覺得一切都付清了。第 3 ,第 4 個月讓你嚐到了甜頭。第 5 個月,我不幹了,要求解約,她說了,有一年的代理合同,不幹也得幹。第六個月,清算了你,宰你沒商量。
這一群烏賊,是認準了要敲詐你,無賴的像黑社會。
我谘詢了律師和小額法庭,答複是:我不可以在溫哥華起訴物業。律師不接小額官司。
3 月底,我終於解除合同,可以跳出虎口了。幾個月裏,我感覺是被人掛上了絞刑架,繩子在人家手裏攥著,每個月都抻你一下,嚇唬你,讓你不死不活的難受。
在生意場上,我也算見過世麵。在我的生意經裏,一些基本理念,在此不通行。
我每月出錢給你,我是你的客戶,你就該效勞於我,不可以利用信任去搜刮,敲詐你的客戶,忠實於你的客戶,是服務行業的職業道德,吃裏扒外,在生意場上是大忌。
合同隻是個基本原則,如果每一個人都搜腸刮肚的利用合同的空隙,欺詐,世界上的生意就沒有人能做得下去。誠信是共存的基本的原則。
對你的客戶,你說的每一句話都要經得起事實的驗證,不可以撒謊,否則,你的生意總有做不下去的一天。
反思這次教訓,我不會再輕易的用物業管理公司。我沒有證據說,物業與幹活的狼狽為奸,但他們的關係一定特別。我也警告物業,說:你用的人一定很感謝你,你拿我的錢,付他們高工資,隨便找活幹,還不樂死。
你把錢放在別人手裏替你攥著,你遇到的人不能保證人人都是君子,有失足的時候,這叫投資風險。
老鼠也有嚇著貓的時候,我這隻老貓,在加拿大清閑多年,嗅覺遲鈍了,一不小心,讓突然蹦出的老鼠給咬了一口。這口冤氣已經咽進了肚,就讓它在肚子裏自己消化吧。這篇紀實文章,隻當是打了個嗝,出口氣,讓肚子裏好受些。
靠耍小聰明糊弄別人的人,是發不了大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