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10)
我用blog 時間不長,我已經真的是喜歡上了她。我在這裏貼上我的隨意,給人看,與人分享,更享受的是,給自己看,與自己心會。生活中的每一天,忙忙碌碌,柴米油鹽,本來是平平淡淡的生活,可在平凡中,把體會到的點點滴滴,寫出來,貼在這裏,孤芳自賞,有點拔著自己的頭發上天的感覺,可也真的是感覺離開了地麵一點點,有點精神,有點浪漫,有點升華。
網絡改變了我們的生活,blog 使我們每個人擁有了一家出版社,一份報紙,一家電台電視台。想想自己寫的那點破事兒,也有上千人來看,有點擔心作家,他們花費一生的心血,苦心研究,徹夜寫作,求編輯慧眼,出版社出錢印刷發行,就為了多有幾個人看。每個作家都甩了那些中間環節,自己上blog,自己捧紅自己,在這個文化產業鏈中,該有多少人丟飯碗。也為莫紮特和凡高惋惜不已,要是他們能生活在今天,他們一定不會在生前窮困潦倒,不會被埋沒。
我喜歡blog的隨意,孤單時來這裏串門,苦惱時來這裏發泄,高興時來這裏吆喝兩聲……那感覺真得很愜意,很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