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星際

為了真實,痛恨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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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邪教的區別7

(2009-11-08 04:53:01) 下一個
四、“邪教”組織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圖謀“邪教”是組織體係嚴密、帶有極強的政治目的、以反社會和反政府作為根本宗旨的非法的反動組織。邪教頭竭力發展和操縱“邪教”組織,形成了一套嚴密的組織體係,公然同政府對立。 “邪教”組織實際上已成為邪教頭進行各種違法活動的工具。邪教頭及其操縱的“邪教”組織不允許對邪教頭的說教及其危害持不同的看法,誰反對邪教頭和“邪教”,“邪教”組織就策劃非法聚集,煽動和組織圍攻。1996年以來,不少人發表文章揭露“邪教”的醜惡,由此招致“邪教”組織對學校、新聞出版單位、中國政府甚至公民家庭的數百次輪番非法圍攻。他們置法律於不顧,妄圖鉗製輿論,要挾社會,令他人和新聞出版單位不得對其稍有微詞,企圖造成邪教頭及其“邪教”組織誰也惹不得的局麵。最為惡劣的是,他製造各種借口,組織大規模的非法聚集活動,擾亂社會治安,幹擾政府工作。其中,鼓動1萬多不明真相的練功者聚集在中南海周圍,就是其政治野心的集中暴露。在中國政府堅決穩妥地平息非法圍攻中南海事態之後,“邪教”組織的策劃者和骨幹分子不僅毫不收斂,反而加緊策劃,造謠惑眾,不斷煽動鬧事。他們組織、策劃、煽動邪教組織人員自殺、自殘或者自焚、自爆等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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