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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美國人怎樣斷彭宇撞人案

(2007-09-10 20:46:12) 下一個
張老三一進辦公室就發現美國人大衛趴在桌前專心致誌地盯著電腦屏幕。大衛是遠東法律事務所美國分公司 兼職律師,精通中文,最近出差,會在老三所在城市逗留兩天。

“大衛,你在看什麽呢?那麽專注。”張老三問道。

“我在看網上對彭宇案的討論,蠻有趣的。”大衛回答。

“噢?你也知道彭宇案?如果這個案子放在美國,根據美國法律,會是什麽結果呢?”

大衛哈哈一笑,喝了一口杯子裏的咖啡,“其實要美國法官判案,彭宇照樣贏不了。”

張老三眼睛一亮,“此話怎講?大衛,請你慢慢道來,老三洗耳恭聽了。”

“噢,是這樣,美國案子分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其判案標準截然不同。民事訴訟中,隻要法官認為原告方的訴訟請求有百分之五十一的合理性,即判原告方勝訴。而刑事訴訟卻要求百分之百的合理性,原告方可勝訴。最典型的案例是辛普森案。由於一個證據的不確定性 ,不能達到百分之百的合理推斷,辛普森嬴了刑事訴訟,即他是無罪的;但是,在民事訴訟案裏麵,法官認為原告方的理由比被告更為充足,即超過了百分之五十一,所以判辛普森敗訴,辛普森需賠償被告幾百萬美金。”

“大衛,你講了這麽多,還是沒扯到彭宇案呀。”張老三有點糊塗了。

“老三別急,這個彭宇案在美國算作民事訴訟,隻要法官認定原告老太太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訴訟合理性即可宣告老太太勝訴。彭宇難以勝訴的關鍵是,他是第一個下公共汽車的人,而老太太正摔倒在他下車的路線上。至於是誰先撞誰以及派出所所長的偽證對該案的判決不會有什麽決定性的影響。所以說,如果是美國法官判案,彭宇也會敗訴。”

“大衛,老三可不認同你們美國人的辦案手法。要是彭宇沒有撞人,老太太自己摔倒的,那彭宇豈不冤枉賠了四萬塊錢嗎?”張老三憤憤地叫道。

大衛推了推夾鼻眼鏡,一臉壞笑:“老三,你呀!Too simple, Too naive。 民事訴訟本來就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正確嘛。民事訴訟的敗訴隻不過是金錢損失而已;而刑事訴訟確關係到掉腦袋或是進監獄了,所以要慎重又慎重啊!在美國,誰也不會因為辛普森賠償了幾百萬美金而為他叫屈。”

大衛接著又說:“我看你們中國人太關注民事訴訟,太不重視刑事訴訟了。比方說,1980年,北京法院因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被告魏京生有期徒刑17年。魏京生因在公園對一外國記者說,參加對越反擊戰的解放軍人數超過40萬人。40萬人是否為國家機密,如果是,被告又是從何而得到沒有說明。另外有個案例,1978年,湖南長沙中級法院判處一被告死刑,罪名是被告用一分錢硬幣在一標語牌上畫了一個叉,那塊標語牌上寫有當時國家主席華國峰的名字。從這兩個案例看,刑事案件的判決太草率了。”

“噢,老三,我這裏再要提一下,從彭宇案來看有幾個問題值得注意。一是,你們大陸司法的公信度大打折扣了,這也是司法腐敗的一個結果,到後來,以至於即使法院的一個正確判決也會招受眾多的非議。二是,你們的普法教育需要加強,與其說全民學習三個代表,八榮八恥,不如學習一下基本的法律常識。”

張老三的疑團頓時化解不少,“ 聽說彭宇準備上訴。大衛,依你看,此案會有個什麽結果呢?”

大衛哈哈一笑,“現在政府正處於騎虎難下的地步,判彭宇敗訴不是,勝訴也不是,因為有輿論的壓力。依我看,彭宇是不會上訴的,最後會有一位神秘的人物,可能是位私人企業家悄悄地走出來幫彭宇付了這筆四萬塊錢的賠償款。這樣一來,整個社會就和諧了。”

張老三聽到這裏,毛塞頓開。“大衛真是牛人一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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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zhang.laosan 回複 悄悄話 回複chick的評論:

謝謝chick的熱心評論。其實生活中,有沒有David這個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David的觀點是基於美國法律判案的標準。

張老三確實碰到過像David這樣精通中文的美國律師。

張老三希望通過一些案例的討論,把美國的辦案理念介紹給對法律有興趣的各位朋友。起個拋磚引玉的作用。

再次謝謝!


chick 回複 悄悄話 Is this David a real figure? or just a fictitious character only to voice your own comment?

Anyways, just curious. what this David says is true and insightful.
飄來飄去的老葉子 回複 悄悄話
definately agree with David 's comment, i think the

cout's judgement is legally right, one has to protect

himself first and then try to be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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