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0年的新冠疫情衝擊,帶來了北美仇恨亞裔犯罪的指數級飆升,其中尤以華裔受害最為慘烈。與1984年美國反日風潮中華裔陳果仁被當成日本人殺害異曲同工,在這波暴力攻擊亞裔的逆流中,不少日裔、韓裔和其他亞裔族群,是被誤認為是“中國人”而遭到襲擊。這樣的突發事件,卻揭示出加拿大社會、亞裔、尤其是華裔在對少數族裔百年以來曆史性的身份認同偏差,對加拿大歧視亞裔、尤其是華裔的社會曆史土壤認識太膚淺,以及在對待種族歧視問題上的應對模式有嚴重缺陷。
然而,正可謂禍福相倚,也因為這次疫情中出現的歧視和暴力攻擊太過驚心動魄,且出現了美加同步的大規模歧視暴力風潮,最弱勢的老人和女性成為最大受害者,以致於激發亞裔、尤其是華裔抗議發聲,“停止仇恨亞裔”、“亞裔不再是啞裔”成為亞裔、尤其是華裔的口號。百年定位反思的曆史性契機,其身份重新定位的迫切性也擺在了整個北美華裔麵前。本文對華裔百年曆史的延續加以回顧,以加拿大移民政策的變遷和華裔社群的遭遇為敘述重點,聚焦於加拿大社會對亞裔、尤其是華裔移民身份認同觀念的演變,來探討華裔身份認同在這百年一遇的時代變局的自我反思與選擇。
加拿大在1867年建立聯邦前,是英、法兩個國家的殖民地“新大陸”,這個新大陸存在著根深蒂固的白人殖民者種族優越感和統治者意識;在立國的過程中,加拿大成為了一個多遠民族共存的移民國家,且麵臨著與原住民始終緊張的關係。不容忽視的是,種族化和殖民化的曆史陰影始終貫穿在國家的建立和發展過程中。歐洲裔移民強調了北美國家製度建設中的決定性貢獻,而根本無視原住民的在地貢獻以及各族裔人民在國家建立和發展過程中的貢獻,從而讓原住民,還是參與加拿大建國的有色人種少數族裔,都經曆過遭遇種族歧視的痛苦,也成為加拿大憲政史上黑暗的一頁。在這個曆史過程中,“東方人”,即亞裔所經曆的種族歧視相當嚴重,而華裔則是“東方人”當中蒙受種族歧視最為特殊的一個族群。在此,我們將華人在加拿大的百年曆史定位分成三個時期來敘述。
如上所述,加拿大的種族歧視曆史伴隨著國家的成長過程,從而讓製度性和係統性的歧視毒瘤也深入到國家製度和體係的方方麵麵,這在加華移民的曆史中呈現得最為清晰。
在聯邦成立之前的殖民地時代,加拿大對廉價勞動力的需求不大,對華人的進入並沒有太大限製。可以這樣說,那時候加拿大並沒有現代國家意義上的移民政策,外國出生的移民進入加拿大是沒有限製的,而且任何在加拿大住滿三年的外來移民都可以申請入籍。1858年第一批參與淘金潮的華人從舊金山來到卑詩殖民地,隨後,廣東珠三角地區地區的華工也蜂擁來到“金山”。到1867年加拿大建立獨立的自治領,1871年卑詩加入聯邦,渥太華承諾修建橫貫加拿大的太平洋鐵路修建。1878年,聯邦政府決定招標承建鐵路。之後,數以萬計的華工作為首次被雇傭的亞裔外籍勞工,被鐵路承建商安達當招到卑詩省,負責修建西部最危險的路段,值得深思的是,且不要說華工對這個關係到加拿大聯邦命運的鐵路工程所作的貢獻遭到抹殺,而對華人的歧視則首先從加拿大西部爆發,並隨著華裔的東移而向東部蔓延。
加拿大自建立聯邦起,就是以一個廣泛接受歐裔移民、社會寬容度高的國家。 但是對於亞裔的接受,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從各級政府到民間,所謂的主流社群都秉持著“歐洲裔中心”的殖民主義立場,完全漠視外來勞工、尤其是華工參與卑詩省建省和加拿大建國所作出的巨大貢獻,也不會將其視為是加拿大這個新國家的建設者和新公民,至多隻是將其視為用之可棄的外籍“廉價的勞動力”,故而將華人以及之後的日裔等“東方人”,視為不適合做加拿大公民的“外人”(參閱兩次皇家調查報告)。
在加拿大民間,對於亞洲勞工以“廉價勞動力”與其競爭時,當地白人勞工隻看到工作崗位受到排擠、薪水無法提升,因而產生了排亞的抵製,但他們沒有意識到真正破壞規則的是為了賺取利潤的企業,以及為了節省項目支出的政府。更有問題的是,十分清楚知道華工貢獻的企業和政府,卻對白人勞工階層中出現違背基本人性的種族岐視采取綏靖策略,甚至一旦民間出現強烈抵製華工的情況時,政府就把少數族裔作為平息風潮的犧牲品工具,或是將排斥華人作為在大選中拉攏選票的策略。
在1872年卑詩省省議會首奪華人投票權以後,聯邦政府也向排華勢力低頭,為了堵住華人來加,渥太華出台了曆史中唯一隻針對單一族裔的製度性歧視法案,那就是臭名昭著的人頭稅。該人頭稅從第一次1885年的50元至1904年逐漸升級至500元。 一戰結束後加拿大失業高漲,華裔更是成為了政客們安撫老兵以及1919年溫尼伯罷工潮、拉攏選票的替罪羊,導致了1923年加拿大聯邦移民局步美國後塵,實施全麵杜絕華人進入加拿大的排華法案。排華屢屢成為加拿大政府紓困和轉嫁國內矛盾的策略之一,以及成為歐裔對於亞裔進行“非我族類”式的排斥與展現種族傲慢的對象。
除了聯邦“排華法”外,各地方政府的歧視法案也各地方政府的歧視法案也隨著華人向東遷徙的腳蹤走出卑詩省,擴大到整個加拿大,其中還出現了不少歧視大案。1912年沙省(Saskatchewan)立法禁止華人、日本人及東南亞人餐館、洗衣房及雇傭白人婦女;1913年曼尼托巴省女傭案;1915年魁北克、多倫多都出台了洗衣房法案,規定中國人的洗衣業每年要額外交付執照費等。
當然,同樣作為東方人,從事漁業的日裔也是卑詩省白人社區抵製的對象。尤其到日本打贏1905年日俄戰爭後,加拿大民間對於自信的日裔移民的看法也愈發負麵。卑詩省第一次大規模暴力反對亞裔的1907溫哥華暴亂,歧視分子攻擊的主要對象就是華裔與日裔,此外還有錫克族。1908年,加拿大限製日本每年400人的入境。1914年,印度難民船文駒形丸(Komagata Maru)為逃避國內政治屠殺抵加被拒入境後,加拿大與印度簽限製每年600人的協議。
在這種大環境下,作為加拿大第一支來自東方的、以底層勞工階層為主的亞裔移民群體、尤其是華裔移民,限於語言、社會生存能力等劣勢,加上傳統的落葉歸根觀念,使其缺乏強烈的生根意識。不少人即使長期生活在加國,也難以融入主流社會,隻能作為邊緣群體,在加拿大維持基本的生活和延續家族的繁衍。 1920年,聯邦政府通過議案,規定在省裏沒有選舉權的公民,不能參加聯邦選舉。如此一來,專業公會就可以將沒有選舉權資格的華人,排斥在律師、醫生等需要資格審查的專業工作之外。 1922-1923年域多利教育局還試圖實施“黃白分校”的教育政策,遭到華人社區的抵製而取消。這種歧視性政策的結果,讓亞裔、尤其是華裔失去了追求平等地位的信心。非但無法激發起華裔踴躍入籍的維權意識,更讓他們難以以“華裔加拿大人”作為族群的自我定位,長期徘徊在“不知我是誰”的身份定位困境裏。換句話說,他們基本上就被困在唐人街這個“孤島”上,並以海外“無根的浮萍”自怨自哀。
截止到抗戰時期,華裔移民入籍率不高。最值得注意的是,國家認同的困惑也波及到下一代。1924年,溫哥華華人調查顯示大多數的華人傾向於或者回國或者去美國。 二戰時族裔的不平權也曾激發過青年華人發起抵製加拿大征兵。
不僅如此, 作為華僑,華人也無法從祖籍國得到信任和保護。清廷於1860年簽訂《中英北京條約》,同意國民自願出境,不僅不予外交保護,還有華僑海禁(即華僑不能回國投資發展,1893解禁)的存在,使得早期海外華僑駐在國社會沒有保障的客籍身份(sojourner),也受不到來自祖籍國的外交保護。但是,之後清廷也被動地逐步開始政治控製、開發海外僑社資源,並有一些流於形式的外交折衝,這種情況在清廷之後交替的政府幾乎也都是“蕭規曹隨”。 清廷采取的一個典型拉攏華僑富商的方式就是賣官鬻爵,並從中獲利。 1909年清廷通過中國第一部《國籍法》,確定實際上的雙重國籍事實,即隻要父母一方是中國血統,海外出生的子女均自動取得中國國籍,即使此人自願加入其他國籍。1912年北洋政府通過《中華民國國籍法》,延續了清廷以血統主義取得國籍的方法,該原則把定居在國外的具有中國血統的公民、後裔稱為“華僑”,北洋政府還通過了《參議院組織法》,規定參議院要有6位華僑議員的比例,之後國民政府也“蕭規曹隨”。從表麵上看,這是給予華僑“歸心祖國”以及某些政治參與權,但在實際上也給華僑在移居國的融入帶來不少困惑。
當然,從加拿大華僑來講,從移民“金山”到是否落葉歸根還是落地生根,說到底仍然是“個人的行為”,而非是“國家”組織的行為。自清末到民國,中國國內政局的長期動蕩,以及弱國的國際地位,加上移居國的大環境充滿排斥和歧視,華僑本來就因為語言或者文化衝突而有裹足不前的傾向,故而在祖籍國政府或者康有為、梁啟超以及孫文等政黨力量在僑社中做總動員的時候,“愛國主義”自然成為僑社的“主流”,這就在另外一個層麵給加拿大排華勢力乃至歧視勢力帶來了質疑華人“國家忠誠度”的操作空間,這種情況百年來一直持續,也給華人的自我定位以及社會對華人定位的觀感,帶了很大的挑戰。
雖然在加拿大出生的華裔第二代中不乏有人要改變這種尷尬的境地,創造“華裔加拿大人就是加拿大人”的定位,但在製度性和係統性歧視的束縛以及父母輩的文化影響下,他們很長一段時間都處於無所適從的“邊界人”狀態。根據人口統計數字,1923年到1947年的排華時代,僑社的人口結構發生變化,15-34歲的第二代或者第三代的男性華裔在比例上增長很快。 這些年輕人成長於加國,對中國已經少有歸屬感,是真實感受到歧視的一代人,也想改變無投票權等不平等的定位。而二戰的爆發,給了他們改變自己命運、乃至整個華人社群命運的曆史契機,也是他們對於加拿大產生家國認同的開始。因此,我們可以將二戰時期視為是廢除1923年《排華法案》的預備期,也是華人定位的轉折時期。
大約700華人後代以“二等公民”的身份主動請纓,克服種族歧視的障礙,為加拿大的價值觀和西方世界的自由參軍作戰,以這種犧牲精神獲得了要求恢複平等公民權利的地位,也獲得了主流社會的欽佩和支持。二戰結束後,這些老兵成立了華裔退伍軍人會,不但要求自己的合法權利,也為整個族群走出被歧視的陰影奔走呼號,成為戰後要求華裔移民平權運動的主要力量,這是一次相當成功的平等人權運動,不但向整個加拿大展示了華人有身份認同的要求,同時也用加拿大的方式和價值觀作基礎,得道多助,取得了廢除《排華法》的關鍵性勝利,締造了在一個移民國家,數百人甘願為國獻身的英勇抗爭改變了整個族群的命運。這是華人移民加拿大曆史進程中一個重要的爭取身份定位的豐碑。
當然,從戰後西方整個政治大環境來說,因為種族歧視而遭遇的猶太人大屠殺教訓,以及加拿大和中國共同成為聯合國創始成員國之一,也讓加拿大政府有了廢除《排華法》等種族歧視法案的責任。由此可見,當少數族裔在移民國家要求獲得平等權利的時候,族群自身的努力和國家以及國際社會所處的政治大環境,是成功至少需要的兩大前提條件。
丁果 石曉寧.《新冠疫情揭示亞裔百年定位的挑戰》,《2020-2021加拿大政策發展報告》,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2021,62-84.
其實這是誤傳。殺陳果仁的 Ebens 和 Nitz 是知道陳果仁是 Chinese 的 - 他們在陳果仁離開後給了另一個人$20鎂, 要他去幫忙找 一個"Chinese guy"。之後才發生了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