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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一下小雨。

(2008-05-13 02:48:20) 下一個




如果你理解朝雲暮雨的想法對,我要告訴你和朝雲暮雨,你說得對。我就是有意說出來的。我就是要告訴大家我捐了。而且確認這次成功後還會再捐。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上次我貼的一個貼子,講什麽一個人應該做的所謂十件事情。當時我就說那些說法很惡心。其中有一條說,讓座要偷偷讓,裝作不是要讓,不讓人知道雲雲。

我自己的人生觀很反感這樣的說法。

做好事善事不是做賊。要做就大大方方地做,這樣可以影響別人也跟進來做。既然自己認為是好事,就不要怕在社會上發揚光大。要有“從我做起”的決心。也要敢於把自己當榜樣。

如果做一件自己都認為不好示人的事,還能指望別人跟嗎?還能指望以正壓邪嗎?

象朝雲暮雨這樣一邊說自己也捐了,一邊在那裏鼓吹捐沒有意義。他還不如不捐。

現在這個社會很奇怪了。做點好事善事要告訴大家藏著掖著。做壞事大大方方拿出來討論,還告訴大家要理解。真是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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