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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遠讓大家算帳,那咱們就算算

(2007-07-19 00:42:35) 下一個
我揭發費根的劣跡的帖子也算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令我稍感意外的是我指出NIKE是幕後掌控的帖子卻是石沉大海了。目前眾矢之的由費根轉為了廣東宏遠,其實宏遠的眼前利益說到底也是作為NIKE的合同利益的分享者在運作此事。易之隊的所謂選擇適合球隊,適合打法,華人市場之類言論隻是個借口,這個事件的核心就應該是易建聯和NIKE的合同。

據媒體報道易建聯和NIKE原來的合同簽到2012年,在CBA打球時的NIKE每年付出約100萬人民幣的代言費。品牌代言合同尤其是NIKE的代言合同可絕對不是簽完約-我給錢-你穿鞋那麽簡單,各種影響市場的因素都會在合同中有約束和相應的對策。比如球員所效力的城市和球會是有劃分三六九等的,其標準當然不是球風打法,而是市場的幅度和深度,也就是說市場的大小和球會的影響力。所以百年曆史的大都會球隊自然比創立時間不長的小城球隊要受代言品牌的青睞。別小看這一“青睞“,這市場的大差別對NIKE來說全球收益就有可能是幾億甚至幾十億美元的差異。所以大城市說到底是鞋公司的訴求,具體到球員合同裏就是千萬美金的差異。

勒布朗.詹姆斯的nike合同高達9000萬到1億美金,可你知道如果他轉到紐約、洛杉磯、或者芝加哥等球隊打球的話,每年為NIKE代言的錢要自動翻一番。為什麽小球會留不住大球星呢?你還認為僅僅是他們出不起大球會那樣的工資嗎?姚明當年也是NIKE的代言人,大都會也曾是NIKE和姚之隊的首選目標。好在姚明比較運氣,休斯敦還是個不錯的市場。易建聯進入NBA之後的與NIKE的合同肯定不會停留在百萬人民幣的不入流的水平上了。如果易建聯進入大城市的球隊,NIKE為他準備的更新或者延長合同很可能是一份年收入千萬美金級的長年合約。而進入雄鹿隊的可能會是天差地別的另一番景象。

當然多數時候說NIKE是體育事件的“幕後“有點“委屈”了,因為NIKE幾乎就是“幕前”了。看看媒體報道NIKE對劉翔的“服務”:

從2003年,耐克開始為劉翔開起了“小灶”,在耐克能夠協助的範圍內盡量提供幫助,包括安排出席一些活動,滿足服裝、裝備、特殊要求等,特別是當劉翔出國比賽期間,會派專人陪同,協助處理幹擾他比賽的各種事務。差不多相當於半個經紀人的角色。

生活上的幫助似乎合情合理,隻是人家代言品牌少不了有更高的追求。在易建聯的選秀中,NIKE做的隻多不少,少說是半個經紀人。我上次文章分析了,往多了說費根和NIKE之間關係也有類似的雇傭或交易關係。

再說廣東宏遠吧,最近陳總取代劉總逐漸走到台前。據網上報道看,陳總在選秀後的反饋近乎悲痛了:“說實話,此刻心情不能說好。對於一個新秀來說,適合他的球隊太重要了。萬一在這個球隊沒有好的發展,沒有一個適合他的環境,說不定兩年就給廢掉了。一個運動員能夠有幾個兩年啊!”

易建聯從廣州出發赴美選秀的時候,廣州媒體的反映聲音可不是這樣的。參見引用下文:
特約記者端木涵廣州報道從俱樂部駐地到白雲機場再到登機口盡頭,宏遠俱樂部掌舵人陳海濤一路隨行。對於易建聯來說,陳海濤是他職業生涯很重要的一個人。自從2002年廣東省運會後,易建聯被上調一隊,這個時候,陳海濤已認定阿聯是屬於NBA的。該賽季客場迎戰上海,上海方麵高調地將姚明球衣的退役儀式放在這場比賽。結果,姚明超大球衣下,易建聯用職業生涯第一次上雙的得分給予回應。賽後,陳海濤按捺不住心中的興奮,“看看阿聯的表現,多好!”陳海濤說。“他要去NBA的話你怎麽辦?”記者隨口問了一句,回答是:“如果NBA球隊看上我哪個隊員,我一路綠燈。”他的表態,就代表了宏遠俱樂部的態度。

最近媒體報道在被問到宏遠是否更關心商業價值的時候,陳海濤說:“大家可以算筆賬,阿聯一年才兩三百萬美元收入,去掉40%以上的稅收,還剩多少啊?如果說是單純為了經濟利益,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讓阿聯去NBA。因為阿聯去NBA,宏遠隊不僅實力大損,而且廣告、票房都要遭受很大的損失。”

那我們就來算個簡單的帳吧!中國體育報在選秀前幾天,刻意地重申了男籃球員商業利益分成的問題。在CBA的官網首頁還有紅色的醒目鏈接,標明是“媒體聲音”(誰都知道那是總局聲音或者是籃協聲音)。重點內容如下:
中國籃球協會行使統一監管職能是否意味著運動員對個人形象沒有發言權了呢?對此肖紅安解釋說,中國籃協在相關規定中對球員特征進行了嚴格分級,明確提出將運動員特性分成運動員個性特征、運動員球員特征和三人以上的運動員集體特征。同時規定個人特征所產生的收入100%歸個人,球員特征如果產生了商業收益 70%是歸個人的,20%歸其所在俱樂部,10%歸中國籃協,協會擁有對球員特征宣傳推廣管理的權利以及球員集體特征的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

如果以此標準計算的話,如果易建聯拿到年收入千萬美金的代言收入,廣東宏遠坐地淨收200萬美金,籃協100萬。而據媒體報道,廣東宏遠作為少有的國內 CBA盈利的俱樂部年收入不過近百萬人民幣。如此差異,不難理解陳總的悲痛心情了。更何況不止NIKE,其他如麥當勞,可口可樂,百事可樂之類的代言合同金額在球員所效力的大小城市上都是有差異的。

話說回來,看看當年總雄鹿出走去了大城市的球星中也有NIKE的代言人,雄鹿自然也是知曉其中的奧妙。選秀剛結束時有報道說宏遠的劉總透露過雄鹿早有聯係,但是與易之隊某些方麵有分歧。至於什麽分歧不便透露。雄鹿明麵上占理有恃無恐,而費根和易之隊憤怒的是雄鹿江湖道義上卻不夠意思。因為從球員到易之隊的各方都會因為你雄鹿選了易建聯而大受損失,所以識趣的話你最好別來。你雄鹿實在要硬來,那算我們吃虧了,你多少拿出點實際行動來吧!?可偏巧雄鹿使出了名的摳門兒,估計不肯出點血意思意思。於是分歧就難免了。

最後雄鹿果然仗勢欺人,如今得理不饒人,空手套白浪,等著發家呢。易之隊當然不肯輕易就範,正如陳總所言,大家無所謂關係好不好,一切都是生意。逼得你來到中國了,咱們坐下來接著談。即使迫不得已被你霸王硬上弓,我也要盡可能地博取最大利益。不隻是金錢上的,甚至在將來怎樣跳出新秀合同的細節上都要爭取主動。

本來暫時不想再說易建聯的事兒了,我看他也挺鬧心的。我對運動員是偏心的,他們往往是商業大戰中棋子。被雄鹿白白抓去壓榨2-3年感覺估計不爽,但是好在NBA球隊約束不了你一輩子。至於宏遠嘛,能不能早日買斷脫身,就看你的造化和運氣了。
其他參考我的新浪BLOG:http://blog.sina.com.cn/fireupbas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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