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用智慧創造了天地(箴3:19-20節),所以一切的智慧都在美善的創造中顯露;人的靈本身有創造的法度,智慧就在其中,得智慧,就是使人回歸到神在他身上的創造法度;任何的智慧如果讓人迷失了他受造時的生命真相,就不是真智慧,乃是【謊言】,乃是【假道】
人的一生,都是從家庭開始的;他心裏一切所得的,都是從他家裏所充滿之中所積存所消費的——於是嚴格來說:從屬靈眼光而言,家門就是人心,作為一種哲學意義上的象征形式來說;人心所充滿的,必定使他將世界“內”的大小種類帶進家中,供自己使用並享用。而聖經上提到:叫人活的乃是靈,肉體是無意的;如此一來,人的家庭建立在什麽樣的【靈的】基礎上,那人的靈就會被形塑成一定的【存在氣息】;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家庭是建立在邪靈,也就是其人的虛妄上,那個家庭必然充滿紛爭或爭鬧,至少是“虛假的平安”。但是相反地,如果一個家庭是依靠上帝的智慧,那麽那家庭“內”所有成員所得的智慧也成為了該成員本身的智慧——神創造人時,一開始就是希望他所創造的人能夠在他的智慧裏麵,不但享受智慧,也能【得】智慧。隻可惜,人的愚昧隻看到自己的肉體需要,使自己成為愚妄人,以至於常常謀算虛妄的事(詩2:1節)——人的爭鬧就是他的謀算,從而見證了他的虛妄。
然而,從這個“世界”上所建立起來的家庭根基,從現今的角度來說,已經不是“家”了;箴言書說“乖謬的嘴,使人心碎”(15:4後節)——家不成為其家,隻因人的心碎所致。人一出生就是心碎,因為人的心本來就是破碎的;心碎的根源來自兩個相互作用(從邪靈的功效而言),一是上一代的狂妄所【種下】的虛妄,二是人一出生後他的靈因上一代的虛妄所加深的他本身【具有】的愚蒙(參箴25:28節,22:15前節,3後節)——人自己本身的愚昧,加上上一代的虛妄,人的心就常常剛硬。人內心裏在虛空中所【存留】的大小怨恨,使人乖僻;人的怨恨就是他的心碎,因為經上說“隱藏怨恨的,有說謊的嘴”(箴10:18節),說謊的嘴就是乖謬的嘴也是怨恨的嘴,更是隱藏自己詭詐的嘴,正如經上所說的“怨恨人的用嘴粉飾,心裏卻藏著詭詐”(參箴26:24-26節)。所以,人的心碎就證明了:新一代的人出生時,就是活在死亡與黑暗之中;人的無知就是人的黑暗,也就是人的心碎或死亡,人愛說謊並心存怨恨(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直接或間接的)——這都是人的心碎,人的黑暗的證明。如果配合箴言22章所描述的愚蒙人特征之內在牽連,以及23章14節所提到的對孩童之管教的屬靈意義來看,就可以更深地點出【人的心碎】之內外形象的具體特質,即:凡是沒有智慧的也就是愚蒙人,他即使是成人了,但從智慧本身來說,他的心還是孩童的心;需要在禍患中多受管教,也就是多受苦難——這就是神在每一個出生愚蒙的人身上和靈裏所施行的【創造法度】,這就是神的慈愛與聖潔;凡神所愛的必管教,因為經上已經顯明“神愛世人”。
當箴言23章14節記載“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時,其中提到的【免下陰間】就提醒我們一個屬靈奧秘:人一出生甚至在母胎裏,他的心就是【偏向陰間】——所謂的罪性實際上就是指【偏向陰間】之意;所以人的心一開始【天生】就是愚蒙(22:5前節),他的前往受害就是他的愚蒙(22:3後節),隻是因為他心無知識,所以心中沒有也不知“善的智慧”(箴19:2前節)。人在愚蒙中就心存乖僻;人的腳步急快就是他的乖僻(箴19:2後節),人對智慧之藐視的愚妄就見證了他的乖僻(箴1:7後節),以至於他的乖僻和愚妄使他得不著好處(箴17:20節),即使他尋智慧,也會因為他的乖僻所顯示的褻慢反而尋不著(箴14:6前節)。人的心就是因為【偏向陰間】,所以他們的心彼此相背(箴23:7後節),所以人與人之間常常有爭端,有紛爭(參箴22:10節),因為人的愚妄使他愛爭鬧(箴20:3後節)——人的愛爭競或高麗家門(箴17:19節)就是人心相背的證據。人心的相背就是人的心碎,因為隻有心碎的人,他的心才會與人相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人的自私自利】;而他愚蒙中所隱藏著的乖僻,使他更加深“心碎的程度”(箴22:15前節,15:4後節),並且人心中的荊棘和網羅(箴22:5前節)就是他的心碎,因為人心偏向陰間時,就說明:他的心靈就是廢墟——陰間就是廢墟,因為人的心靈廢墟就是人的靈裏貧窮,以至成為他的陰間;在廢墟內,常有荊棘和網羅。將以上的【話】配合箴言22章所記載的愚蒙人之內外特征,就會明白:遠離爭端,也就是遠離心驕氣傲(箴22:10前節,21:24前節),從而也是遠離罪孽。一切的爭端都來自於罪孽,因為爭端本身就是罪孽,正如罪孽的本質就在於【爭端】;也就是說,爭端的深處是罪孽的種子與根基,以至一切的災禍皆從爭端的罪孽亦即【充滿罪孽的爭端】而來(箴22:8前節);所以隻有趕出心驕氣傲,一切爭端或罪孽才得以止息(22:10節),使人得以遠離災禍(參22:8前,3前節),得以保全自己的生命(22:5後節)。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每一個罪孽的背後都有【邪靈的操縱】——邪惡在人的“心裏”麵前引誘埋伏,人若前往受害就會使他愚蒙(22:3前節),因為他的愚蒙迷住了他的心,使他受害時顯明了他孩童的愚蒙之心(22:15前節)——凡是因無知識而前往受害的,就證明了他的孩童之心仍然是愚蒙的;因為他前往受害時,他的前往受害就是他撒下的罪孽,一切的罪孽都是使人前往受害的,以至使人愚蒙;每一個愚蒙的罪孽都在他心中種下了他的荊棘和網羅,使他的荊棘和網羅成為了他的災禍,也成為了【就是他的災禍】這種屬靈意義,正如他的愚蒙就是他的災禍一樣(22:15前節,8前節,5前節,8節);人的愚蒙在他撒下罪孽時就成為了他的乖僻(22:5前節),因為隻有乖僻的人才會前往受害(22:3後節)——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愚蒙,罪孽,爭端,乖僻與災禍,它們是【同一回事】,都是相互轄製,緊密聯係的。
於是,人由心碎所建立起來的家庭結構,不但邪惡而且“淫亂”,正如我在《按照聖經的屬靈原則,人都是從淫亂生的》這篇文章所說的——因為他的家門所麵向的,不是智慧,乃是國家或城市的今生驕傲;再加上人出生時在家庭裏所受到的【潛移默化】(也就是所謂的邪靈操縱),根本就是不斷地叫我們去追求【今生的驕傲】,也就是盡量去享受我們肉體的情欲或眼目的情欲。。。。。以至於在這種【潛移默化】中,個人都是效法群體身上的暴力或淫亂;人心的怨恨或謊言,就是人心的暴力與淫亂,更是人與人之間相互施加(這種邪惡有一個名堂,被稱之為【多元交流】)的暴力形式與淫亂特質。試看現今人們所謂的【家】是什麽樣子的:談戀愛時亂搞關係,隨便地告白也隨便地分手,進行婚前性行為,有了未婚妻後也與其他的美女進行性行為,要不然就是與愛人【同居】(不論是異性還是同性,或者【多性雜交】)卻不注冊(他們既然還乖僻地說:太落伍,太麻煩,兩廂情願就好了),即使注冊結婚有了家庭後,或者常去酒吧尋找一夜情,或者在家裏上網看色情網站/同性戀網站,甚至如果妻子或丈夫彼此一隻眼開一隻眼關的話也【明目張膽地】帶女人或男人回家做愛,而且還是每一天帶不同的【對象】回來做愛,搞到夫妻之間若不是冷漠就是常常吵架,說什麽工作壓力大需要性服務,用人權用自由來【玷汙】自己的欲望與渴望與盼望——實際上都是,不僅僅玩弄異性同性的肉體與性欲,也踐踏自己的肉體與性欲;而人卻將這種玩弄以至於踐踏的行為,既然【詮釋成為】自由與人權與本能與正當需要,甚至是勇氣。於是從以上的論述和例子來看,就可以得出這樣的屬靈意義:享樂與試探與賄賂與謊言與懶惰與貪戀世俗與“淫亂”,都是同一回事;因為它們都以今生的驕傲為中心,以至驕傲在人的【私欲】中產生更深的虛妄悖逆。這是由於私欲的牽引誘惑,本身就是為了顛倒判斷(箴17:23節);一切的顛倒判斷都是為了牽引誘惑,使人在道中不但迷失(箴12:26後節)也滅亡(詩2:12節)——當人開始偏離敬畏之“聖”,以至試圖輕慢上帝時,顛倒判斷的乖僻謊言就會發酵,使他在懶惰中驕傲而成為他的貪戀世俗,以至於在試探神時用語言賄賂神(所謂的敬畏精髓就在於“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不追求虛浮並不聽愚妄人的言語);一切的試探都是從私欲而來,而私欲本身就是肉體的情欲,也就是今生的驕傲,以至在驕傲中心存詭詐而繼續說謊來顛倒一切的判斷,使自己活在虛假的平安之中——但他的平安就是他的驕傲,也就是他的虛妄,從懶惰中而生的驕傲,使他在自己的平安中得以【維係】他對自己肉體之情欲的享受,也就是迷戀加上貪戀——心無知識的人,就會常常試探與賄賂神,因為他的迷戀就是他的謊言,也就是他的賄賂與試探,所以他的心常常向上帝有意無意地【顛倒】一切神的創造也就是神的法度,以至於【斷章取義】;人不想【專心】晝夜思想聖經話語時,他的懶惰就是他的斷章取義,使他的享樂常常偏離一切真實的屬靈含義,以至他的靈偏向虛妄偏向陰間,常常活在虛空之中。
那麽一個【家】的創造法度是什麽呢?也就是要用什麽樣的智慧來建立一個沒有死亡與黑暗或心碎的【家】呢?這就必須從箴言所談論的智慧形式,來尋找神創造人的家時,家庭本質中的智慧之本質;也就是從箴言所【隱藏著的】智慧的本質來談論【家】的屬靈意義。首先,概括一個基本真相:家,基本上由人的生命,性欲,財富與關係組成的;而在這樣的組成因素中,性關係與其生命形象是【關鍵的一環】,因為如果人對自己和別人的性(不僅僅是女人的性)有錯誤也就是其乖謬的看法,那麽不僅僅是影響他們對【性欲】的看法,也影響了他對自己和他人之【生命真諦】的領會。於是我們就大刀闊斧從【性欲的智慧本質】以及【有智慧的生命】形象這兩者【最基本的智慧本質】來“揭開”家的創造法度,從而使人曉得神在自己身上與靈魂深處中的創造法度。——而揭開智慧的各種本質,實際上就是揭開人的靈的內在牽連亦即其本質特征及其所有關係,因為神已經說過:叫人活的乃是靈,肉體是無意的,我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不了解人的靈,就不會了解人的生命以及人的罪性(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詭詐】),從而就無法明白智慧的內在本質,也就是那種對於人之永生亦即永活的影響層麵。也就是說:智慧的本質就是智慧的影響,正如人失去智慧後喪失生命活在死亡中一樣。
什麽是智慧?智慧本身就是【法度】,這法度嚴格說不是人的思想內所“想象”出來的直線型方式,而是完全都被限製在上帝的創造之中;因為真正的智慧“永遠是”單單指向【創造的法度】之內,人所得的智慧如果使他“虛空”,也就是原地踏步的話,那麽即使他所領受的智慧真的是從神(話語)而來的智慧,但是他的智慧仍然是他的敗壞——因為他不是在智慧之內謹守智慧本身,乃是他完全在【智慧之外】“占有”這種智慧來為自己的私欲服務。人的最邪惡的詭詐本質,完全可以是:人的心一方麵有智慧,但是他的靈仍然可以活在罪惡之中。而箴言書中所提到的智慧含義,總原則隻有一個基本關鍵即“活著”,而且主要還是人的身心在【靈】裏的“活著”。可是正如上麵提到的:人一出生就是偏向陰間,就是活在死亡之中,人既然死了,為什麽還活著呢?這就要從罪性的本質說起,也就是揭示“人為什麽這麽容易犯罪”的真正內在本質?首先點出一個主要的屬靈關鍵:人的【活在】,不等於人的【活著】;活在的“在”在乎內心所經曆過的,但是活著的“著”關乎內心的“完全謹守”,與經曆可以說毫無關係。而這種【謹守】的完全性不是我們所感覺到的【靜態】那樣靜止,乃是信仰中的【靈命“進深”】而言:一切的謹守在乎進深,沒有完全的謹守,人的生命就不可能進深,從而他的心就【隻能是】原地踏步;人的忙忙碌碌就是他的原地踏步。那麽罪性如何使人原地踏步呢?也就是說:罪性的本質在人心之內,其來龍去脈是什麽呢?當我默想箴言書中的智慧深層含義時,箴言4章1節和5節曾提到“不可離棄我的法則”,“要得智慧,要得聰明,不可忘記,也不可偏離我口中的言語”——當我讀到這節的經文時,我就在審問自己,也就是在審問【人的罪性】一個問題:為什麽人即使知道了話語智慧,他還會“不知不覺”甚至刻意地偏離神的話語,甚至“想要離棄”神呢?人為什麽這麽容易(實際上也就是喜歡)犯罪呢?那時我就思想撒旦墮落的內在本質原因,又思想人內心詭詐的內外聯係,並且還是從上帝的責備也就是聖經話語來思想【人犯罪的神秘性】,最後在那一天我從神的亮光中【領受了】一個“大而可畏的”靈性奧秘:天使長在墮落至成為撒旦之前,本是所有受造物中最完全,最完美,甚至是最有智慧的“靈體”,但是僅僅因為靈性的狂妄而墮落成為撒旦,那麽為什麽最智慧且完全的“受造靈體”,他的靈裏怎麽會“產生”狂妄這種邪惡的意念呢?——這個問題在我默想之前已經問了同樣類似的問題:神的任何創造本身既然是他自己的法度,那麽當神創造我們的心靈時,心靈的創造法度到底【定位】在哪裏呢?為什麽這種心靈受造的法度,既然可以也能夠“偏離”神的法度呢?。當我問以上兩類相對又相關的疑惑時,我看到的不是創造的難題或悖論,而是一切創造本身的深刻性:您們試想想,神在創造人本身的法度上既然可以“讓人”偏離上帝自己的法度,以至於天地萬物因為人的【背道】墮落而與人一起偏離上帝的創造法度,可是在偏離法度後“既然仍然”得以活在神的【全能法度】,也就是神權能的命令之下——這樣的【全能的創造】,豈不是比所有任何的受造物在【完美的受造】之內,最根本性的不能領悟,隻能【細細回味】也就是“默想觀照”的“最奇妙的”創造本質嗎?奇妙到讓人看見自己的靈性受造時的【深不可測】,以至於使人對自己的靈也對神的靈這兩者的【深度】驚心膽跳,又驚歎又充滿恐懼。然而即使如此領會,我也想揭露靈裏的【深處根基】,結果。。。。。。聖經上提到“驕傲在敗壞以先”;人一切的敗壞都是從驕傲開始的!那麽被完美創造的靈,為什麽靈裏會產生不完美的狂妄心態呢?我就想到聖經上提到“各人被試探都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那時我就在想:為什麽我們的靈裏有“私欲”呢?。。。。。。等等,當我們因神口中的氣而成為有靈的活人時,這“靈”不可能有私欲的。這就讓我曉得一個奧秘:當亞當夏娃犯了罪,吃了禁果後,他們的【靈】實際上是已經【完全死了】——當人即使不離棄神,但是隻要他的靈【偏離】了神的法度,他的靈就是【死了】——但是人的靈即使死了,他的肉體和“心”仍然【是活著】的;也就是說,活在與活著在人的心裏是“同時存在”的,【活在】證明了人的悖逆而【活著】卻反映了神的“同時恩典”;對於人的悖逆來說,他的活著就是他的【活在】,反之亦然,因為人始終都是在(神的)恩典中墮落。更深地說:人墮落了,但他的【活】卻表明了神的恩典或憐憫,但是人卻是在恩典中用恩典讓自己墮落,可是即使墮落了,還是仍然在恩典之中——這就是人為什麽得以【信】神的基本原因也是最終原因;也就是為什麽人沒有借口說“我無法相信上帝”的內在關鍵,以至於證明了“人的不信實際上就是他的悖逆”而不是因為上帝不讓他相信神。從這意義上來說,心活而靈死,這就啟示了一件屬靈奧秘:人的心與人的靈不是同一回事,很多人的靈死了,但他們的心卻活著,隻不過他的心是【活在靈裏的死亡之中】,也就是我們時常所說“行屍走肉”的實質含義。同樣,當我們的靈因神的蒙召而被救贖,以至於心與靈“合一”時,我們的靈並不代表就是我們的生命;因為即使我們的靈複活蘇醒了,我們的心靈仍然是剛剛開始走在屬靈生命的門檻【之中】;也就是換句話說,人的靈複活後,他的心“門”仍然是【向著】世界和自己的肉體的,在這漫長的成聖過程中,我們的靈也很可能被自己的心的私欲或情欲所牽引誘惑;於是,隻有我們的心與複活後的靈性,和神的豐盛生命“同行同在”,才能使:靈,心,生命“融合為一”。這樣融合意義的【同行同在】,也就是箴言所說的“謹守智慧”的【謹守】之根本含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從私欲牽引誘惑的經文來看,就讓我看到:人在被試探之前,早已經自己引誘自己去接受試探了——撒旦的驕傲,就起源於自己引誘自己,因為他隻是專注在自己的完美上,被自己的完美所引誘,實際上也就是早在試探神之前,人或撒旦已經在自己的完美上自己試探自己了。我們往往所說的自戀狂的自戀,就是人的自我試探或自我引誘;這就啟示了另外一種屬靈奧秘:由智慧所創造的【完美的你】,即使你因自己的智慧看到了你的完美,但是這並不代表你有智慧去【衡量】也就是看透,你所見的“完美智慧”背後所隱藏著的【智慧的完全性】——因為完美的智慧不等於智慧的完全;前者完全可以從神的創造恩典中獲得,這是神的美善與榮美;但是智慧的完美唯獨隻能因【專心敬畏信靠】上帝才能從神豐盛的神性生命裏麵獲得。於是一個真正有智慧的人,必然會去尋求並呼求智慧的根源與原本;因為真正的智慧【隻能是】靈裏每分每秒的呼求,而且更是向更大的【至高智慧】呼求——這是由於智慧的完全是充滿神性的,而不僅僅是創造時的恩典。
以上既然揭開了罪性根基的人為因素的深處本質,我們就從智慧本身的內在深刻性來揭發【性欲的智慧】。先談智慧的基本完全性,也就是其內在關鍵,再談性欲的創造法度也就是家。
箴言4章:
智慧為首;有智慧,人的靈就會有生命。所謂的智慧就是,存活在神的言語之內(如果言語並無法代表智慧,那麽人的心意就更不可能是智慧;每一個言語,其背後都有某種靈的製伏,參彼後2:19節)。如何地【存活】?就隻能“呼求”,因為一切呼求,都是為了使自己的心【在】某種靈的存活裏——靈的呼求,實際上就是靈裏的【聽】;聽智慧就是聽教訓,這意味著:智慧之前,“存”著教訓。所有的教訓都必須是專指而且必須指【出】人的全部愚昧與褻慢;然而在聽教訓之前,人的靈當以智慧為美(箴2:10節)——愛智慧的原因,並不是為了揭開一切的本質奧秘,而是為了保守自己的心;從認識神哪裏去看透自己的邪惡與詭詐,這就是呼求智慧的首要原則。神的話語不僅命令我們要“愛智慧”,而且還【應許】我們必須因愛智慧而“得”智慧,以至於【謹守】智慧本身。對智慧的愛必須愛到【智慧為首】,也就是超越你一切所得以及你自身的性命;也就是說,愛智慧【勝過】(而不僅僅是“大過”)愛自己的生命與私欲——因為自己的自我從來就不是生命的根基和本位;神才是我們的智慧,以至於才成為我們的生命;真智慧【永遠是】神本身,所以人才得以“活在”神裏麵。於是得智慧就是意味著自己的身心靈完全願意【被製伏】在神的智慧之靈之中,也就是【單單】以智慧為了,以智慧為中心。
從以上第四章的智慧概括,我們就應當從這樣的智慧眼光來【審查】箴言第五章所提到之淫亂的迷惑本質。綜合第五章的相互聯係,淫亂之所以能迷惑眾人,因為淫亂本身就是【死亡的味道】,都是“敞開的墳墓”(詩5:9節);在這當中,人之所以被迷惑,因為都是人被自己的死亡所迷惑——為什麽死亡能迷惑人呢?因為死亡本身就是一種快感,而且還是肉體的快感,所以往往就首先與【淫亂】(也就是聖經上所囊括的“邪淫”之總體意義)勾結;每一次的邪淫,都會使人的身心靈在罪惡的深淵中high到製高點,使人崇拜肉體,正如崇拜撒旦一樣——因為肉體上一切的快感,都來自於活在靈裏死亡中的“心的迷狂”;狂妄的人最容易享受肉體的快感,這是由於他們喜歡變化無常,好表現自己心中神經質的“智慧”。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一切快感的道,就是死亡的路,也就是邪僻的門,幽暗的角落,更是兩刃的刀,油滑的“酒”(5:3—6節);於是遠離淫婦,不僅是因為“她”有淫亂的罪孽和邪惡,也是因為連淫婦所行淫的“家”(不論“她”在哪裏),“她”整個的“家”都被淫亂的靈所充滿,所轄製(5:8節最後一句話)——於是,靠近“她”和“她的家”的,就是【給了】她的;因為淫亂的靈會轉移“給”不僅僅是惡人,也包括“義人”。但是從智慧的眼光來說,我們的性原本就是神賜予我們的尊榮(9節第一句話的反麵思考),是我們“自己池中的水。。。。井裏的活水”(15節)——單獨隻給你和你的妻子享受“獨飲”,不可越過【性的創造法度】,給你妻子以外的“外人”。性,作為我們的創造尊榮,原本就是神在我們的靈裏所賜予我們的【活水】,即性命力量,也是我們日子的力量(參10節的反麵含義);這種活水,若不是【被約束】在創造的法度之內,性就隻能是【淫亂】的同義詞了。也就是說,也隻有不遵守或越過【性的】一切創造法度的人,才會將自己的尊榮和力量“給”淫亂的人,因為他早已“給了”自己的“肉體上的快感”,願意活在【死亡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麵,“你的尊榮”也類似指“你做人的形象”——當你亂搞關係時,你給邪淫的不僅僅是肉體,也包括你在搞關係時所表現也就是所付出的各種形象,以及所“獻(祭)上”的【自己的力量】,時間,金錢,精神甚至靈魂代價。於是當你【親近】女人或同性,他或她必戀慕你,糾纏你——而你就不得不必須【應付】他們,盡量不將彼此關係(實際上就是自己的醜陋)公開出來,以至於你的力量和形象就不得不【應用】在他們的威逼利誘或轄製上——這就是聖經所說的“外人滿得你的力量”(5:9—10節)這句話的形象含義。於是箴言第14章就提到“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14:1節)
然而如果我們將箴言第五章所概括出的【性欲智慧】與第14章經節的上下聯係,我們就能夠給【家】提供一個最基本的“法度”:如果說,人的口與行為是他個人的產業,是一切產業所得基礎(參考14:7—8節,14節,18節,24節相互之間的微妙關鍵);那麽,一個人的家是否是智慧或愚妄,就看他的家中所受到的【管教】是否使他的口與所行之路是建立在“傾倒的奸惡”上呢,還是建立在“興盛的正直”上(11節)呢?——智慧人的家有“謀善的管教”(22後節),所以他從管教中所得的慈愛和誠實,使他的嘴謹守生命(13:3前節)而保守自己(14:3後節),因為經上說“通達人的智慧,在乎明白己道”(14:8後節),又說“善人必從自己的行為得以知足”(14後節)——智慧人的家,使他的家“通達”。因為他明白自己和他的家所行所立的根基,即【道】,以至於必從自己的行為因明白而知足,使他的知足更加“明白己道”。但是愚妄人的家隻有“驕傲的詭詐”(對比14:8後節,14後節),所以常常如杖責打己身(3前節),也常常以犯罪為戲耍(8後節—9前節)——因為他和他的家常在惡事麵前狂傲自持(參16節),行事輕易發怒(17節),以至得愚昧為自己的產業(18前節);他的假見證和謊言(5節,25後節),就是他的愚昧,也就是他的產業。性情暴躁的(29後節),都是喜愛假見證和謊言,因他藐視耶和華而活在“行事乖僻”中(2後節)。從這意義上來說,愚妄人實際上就是褻慢人,即使他為自己和他家尋找智慧,也會因自己的詭詐而是他和他的家所行所立的路不但尋不著智慧(6前節),反而“至終成為死亡之路”(12節)——因為經上說“奸詐人必遭強暴”(13:2後節),他的房屋“必傾倒”(14:11前節)。而一個沒有誠實作真見證的,是不可能有智慧的;因為他愛吐出謊言(14:5節),不見他嘴中有知識(14:7後節)——他的心沒有那種謹守口得保生命(13:3前節)而保守自己(14:3後節)的無幹喜樂(14:10後節),隻有那張嘴上多言(14:23後節),大張嘴致敗亡(13:3後節)而張揚自己愚昧(13:16後節)的嬉笑表情,所以他常在嬉笑中憂愁,在快樂裏生愁苦(14:13節)——於是箴言第14章所要表達的核心關鍵就是:
智慧的喜樂,就連其苦楚也來自心中的安靜(8,10,30節)
但愚妄的嬉笑,就連其愁苦,實際上都來自他“妒忌的詭詐”(8後,13,30後節)
因為智慧人的苦楚也不使他愁苦——他大有依靠(26前節)
而愚妄人的愁苦因他心中沒有平安或安靜,使他的愁苦至終成為死亡之路(12節),以至於親手拆毀自己的家室(1節)。
那麽人的愚妄是否有其外在特征來驗證呢?有的。在我所有的領受中,箴言十七章開始就陸陸續續地【顯明了】;我現在以摘錄的方式勾畫出來,也許會重複,但是每一次重複都會顯出更深的含義。如果您們當中有興趣明白我所摘錄的箴言章節,你們可以去看聖經,在這裏我就不重複了。
第17章:
人的靈裏,早有一個被上帝預備或“所定的”(16:11後節)的創造法度,即:錢財與智慧是不能同時並存的——人有了財富後,往往會敗壞智慧,正如人有了智慧後,就因無知的心所表明或隱藏的狂妄和詭詐而使自己【愚妄】一樣——同樣,設筵滿屋的,重點不在於財富有多少,而在於一切的宴樂“在饋送的人眼中看為寶玉,隨處運動”(1前節,8前節),即【賄賂】。也就是說:很多人的財富,往往與他的貪婪和賄賂相聯係(參1:19節)
謊言本身就是賄賂,因為它已經顛倒判斷了(23節),優害己家(15:27前節);常常宴樂的人,實際上是常常將擄物與驕傲人同分(16:19後節)——為了這個目的,它必然要播散紛爭(16:28前節),誘惑鄰舍走不善之道(16:29節)。於是,作為賄賂形式的謊言,不僅僅是毀滅的言語(詩52:3—4節),也是乖僻的言語(20節),更是叫人失迷的【美麗的言語】(7前節,參14:22前節,12:26後節),以至於他的謊言就是他的詭詐(14:25後節)
謊言的基本特征就是多言多語(14:23後節)——而多言多語就是自誇的言語,亦即強暴的言語(10:11後節),愚妄的言語(10:14後節)或埋伏流人血的言語(12:6前節)——於是:謊言與自誇,是同一回事。
在謊言中喜歡自誇的,就是喜愛爭競,喜愛過犯(19節);因為常常舌弄是非,在乖僻的心中尋不著好處(20節)——他設筵滿屋,為的僅僅是向鄰舍炫耀;但在炫耀中,常常爭鬧,彼此相爭(14節,1節)。在設筵中相爭的狂妄人,他們的嘴是乖謬的(15:4後節);因為隻有破碎的心靈,才會在憂愁中常享豐筵,他的靈因憂愁而被損傷(15:13後節,15後節,4後節),以至於常常以愚妄為樂(15:21節)——對窮人的嘻笑,就是設宴之人常常的心態;人在宴樂中嬉笑,就必定會戲笑窮人,以至禍患不離他的家,使他的心也憂愁(1節,參14:13前節,5前節,13節)——因自己的乖僻而心碎的,他的心常存怨恨或苦毒(10:18前節),所以常常宴樂,常常相爭;他的讒謗就是他的怨恨(10:18前節),以至常因妒嫉(14:30後節)而性情暴躁,大顯愚妄(14:29後節),在愚妄中挑起爭端(15:18前節);結果就如經上所記“說謊的側耳聽邪惡之語”(4後節),他心中因心碎所存所生的惡就隻能讓他隻尋背叛(11節),所以他那種以愚妄為樂的“相爭享受”,實際上就是神對他愚妄之笑所差遣的嚴厲使者的心靈攻擊(11後節)
因為當耶和華神衡量人心時(16:2後節),就是耶和華熬煉人心的時候(3後節)——快樂的相爭,就是耶和華對人和人心的熬煉,使人靈明到:愚昧人背道,必殺己身;愚妄人安逸,必害己命(1:32節)——人的心碎所隱藏著的憂傷之靈,才使骨枯幹(22後節);而憂傷的心碎所生出的愚昧,必自愁苦(21前節),因為他的愚昧使他眼望地極,他的眼前沒有智慧(參24節)
第18章:
愚昧人的獨自尋求心願,也就是保羅所說的“誌氣高大”;所以“與眾寡合的”,實際上就是暗示著“高立家門的”(1前節,參17:19後節)——他的獨自,構成了他的寡合。但是經文的反麵教材並不是教導我們一味地合群,因為經文也提醒我們“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24節);於是,經文所教導我們的合群,其真實含義和意義就在於保羅所說的“倒要俯就卑微的人。。。。”(羅12:16節),也就是“要彼此同心”(羅12:16節)——是同心,而不是【合心】;同心在乎彼此謙卑(12後節),而合心往往是要謀算虛妄的事(參詩2:1—3節),帶有彼此監督與管製以至轄製的含義
從這個意義上說:高立家門的,就是在自己的敗壞上心高氣傲(12前節);因為高立家門的目的,就是為了獨自尋求心願(1前節),也可以說:一切獨自尋求心願的,他的心就已經高立家門了;一個人的家門如何高立,他的心也是如何地高立,因為他的家門就是他的心門。於是,獨自尋求心願的,就是愚昧人;他的顯露心意,實際上就是他的獨自尋求心願——因為一切喜愛顯露心意的整個過程,都是為了獨自尋求心願;有怎麽樣的心意,就有怎麽樣的心願,一切的心願都來自於自己獨自的心意——但是真理的理所要求的“理”,實際上不是指“道理”,嚴格地說乃是指【智慧】而言;因真正的智慧就是尋求智慧本身,而不是尋求獨自的心願,這就是神的真理的內在本質與內在關鍵。
更何況,聖經隻是叫我們尋求獨一永活真神,也就是信靠真上帝;又沒有叫我們尋求自己的心願,也就是信靠獨自心願(1:32—33節,3:5節)——於是,人的愚昧就是喜愛濫交朋友(24前節),因為他常常顯露心意(2節),以至於在自己的內心驕傲上(12前節)自取敗壞(7節,24前節);他的家門高立,就是為他的濫交而作,所以常在設筵滿屋中常時不時鬧到大家彼此相爭(17:1前節)
另外,喜愛顯露心意的愚昧人,往往很容易因濫交而瞻徇惡人的情麵(5節)——因為他張嘴啟爭端時(6前節),就是他準備瞻徇惡人的情麵的時候,以至在偏斷義人的案件上(5節)常常開口招鞭打(6後節)
但是愚昧人的心意所尋求的心願永遠有一個特征:他所訴的情由似乎有理,但是等到鄰舍來時,他的禮物就是他的實情(17節,16前節),以至察出他對惡人的瞻徇是為要引他到高位人的麵前——他的瞻徇就是他的開路禮物(5節,16節);難怪經上說“人口中的言語,如同深水。。。。”(4前節),因為他的瞻徇所顯露的愚昧就在於“未曾聽完就先回答的”(13節),所以才會常常張嘴啟爭端(6節)——經上已經啟示到“驕傲來,羞恥也來”(11:2前節),正如惡人來,藐視隨來;羞恥到,辱罵同到(3節)一樣。
第19章:
人的行為純正使他的今生貧窮,所以他的朋友遠離他,因為他的朋友不但藐視他的貧窮,也【恨】他的貧窮所存留的因行為的純正而有的智慧(1前節,7節)——經上說“嘴上多言,乃至窮乏”(14:23後節),恨惡窮乏的人實際上於是因為他【心裏窮乏】,所以他的恨往往來自於他心裏窮乏中的多言多語,以至因常常大張嘴而使自己敗亡(13:3後節);因為嘴上多言的,不但證明他心靈虛空,也反映了他常常說謊——他的腳步急快,就見證了他的說謊依據,以至在乖謬愚妄上常因犯罪而使之【富足】(9節,5節,2後節,1後節)——心裏貧窮的時候,就是心裏乖謬愚妄的時候,所以經上說“心無知識,乃為不善”(1—2節);人在心裏貧窮上所得到的今生富足,就見證了他的腳步急快,也就是他的乖謬愚妄。
人的心不能也無法貧窮的,也就是不能沒有智慧;人的靈裏貧窮,就是他的愚昧——包括那些心中明白智慧,靈裏卻不以智慧的靈為樂為主的,也算作靈裏貧乏而愚昧——以至於常常傾敗他的道,使他的心常常活在抱怨之中;他的憂傷愁苦(17:22後節,15:13後節)就是他的抱怨(3節,參15:16後節),因為他的抱怨見證了他的靈被憂愁所損傷。於是,得著智慧的,愛惜生命(8前節),心中安靜(14:30前節);但抱怨的人,棄絕管教,輕看自己的生命(15:32前節),輕忽己路,以至死亡(16後節)——所以常做假見證,吐謊言(9節)——所以,人若曉得自己的靈裏貧窮與愚昧,也就是“人有見識”(11前節)而渴望離開他的愚昧的話,就必須“保守聰明”(8前節),不要宴樂度日以及管轄主人(10節),使自己在智慧的富足中得好處(8節),以至於保全生命(16前節)——至於如何保守聰明或保全生命,隻有一條屬靈原則,即“心裏謙卑與窮乏人來往,強如將擄物與驕傲人同分”(16:19節)
人若有以上的見識,就不會輕易發怒(11節),因為他心中安靜活在生命的安息裏(14:30前節),所以他的安靜使他得以寬恕人的過失(11後節),從而顯明他的靈裏安靜就是他加增人學問的榮耀(11後節,16:21後節)
相反的,因愚昧而抱怨的人,為樂使他的心覺得富足而安靜,他就會好實施,愛送禮,使人求他的恩惠,成為他的朋友(16節,6節);這見證了經上所言的:懶惰使人沉睡,不耕種自己的田地,追隨虛浮,以至他的懈怠使他必受饑荒——他的靈裏貧窮就是他的饑荒(15節,12:11節);因“腳步急快的,難免犯罪”(2後節),他的腳步急快就是他的懶惰,他的虛浮;所以他不可能在腳步急快中憐憫貧窮的(17前節),反而會嬉笑窮人,幸災樂禍——因為他已經辱沒造他的主(17:5節),不曾借給耶和華(17前節),所以常常作見證嘻笑公平,他的口吞下罪孽(28節);當一個愚昧人在抱怨中做假見證時,由於他的口已經【偷吃了】他的憐憫誠實,所以實際上就是他的口吞下罪孽:吐出愚昧和謊言的,實際上就是吞下了他的罪孽(15:2後節,14:3前節)。
第27章:
一切的自誇都是為了自稱(2節);愚妄人的惱怒(3節)是來自他的自誇或自稱,所以他的惱怒使他就像瘋狂的人——因為他常戲耍鄰舍並向鄰舍拋火把或殺人的兵器(26:19節);愚妄人那虛謊的舌以及獻媚的口,就是他的“自誇的惱怒”,使他的自誇成為“惱怒的自誇”。因為他的嘴唇恨他所壓傷的人,也敗壞了人的事(26:28節),以至於他的惱怒就是他的虛謊,他的獻媚,從而顯明他的愚妄,他的自誇——這顯明了箴言書中幾個環環相扣的屬靈智慧的揭示:
1)愚昧人的愚妄,乃是詭詐(或自欺)(14:8後節)
2)愚妄人卻狂傲自持(14:16後節)
3)輕易發怒的,行事愚妄(14:17前節)
4)愚妄人都愛爭鬧(20:3後節)
5)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21:24節)
以上種種的愚妄跡象,實際上都指向了兩種意義:
強暴蒙蔽惡人的口(10:6後節),因為“隱藏怨恨的,有說謊的嘴”(10:18前節)
暴怒的人,挑啟爭端(15:18前節),因為“無知的人,以愚妄為樂”(15:21前節),以至於“愚妄人口中驕傲,如杖責打己身”(14:3前節),為的隻是用不敬虔的口敗壞鄰舍(11:9前節),從而在追隨虛浮中(12:11後節)想得壞人的網羅(12:12前節)
從以上的各種形式來說,愚妄人的暴怒就是他的惱怒,他的惱怒又是來自於他的褻慢,所以常常使他“妒嫉罪人”(23:17前節,參24:1節,19節)——他那想得壞人網羅的心或詭詐,使他常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24:19前節)。
隻有愚妄人才會心懷不平,因為他心中沒有安靜,也失去了安靜;所以人的心懷不平,就是他的妒嫉,也就是他的愚妄——唯有通達人的智慧才能明白己道(14:8前節);但瘋狂的愚妄人,必陷在禍患裏,因為愚妄人的褻慢,其心充滿剛硬,他的瘋狂和他的禍患見證了他的心存剛硬(28:14節)
所以智慧說“你若褻慢,就必獨自擔當”(9:12後節),所以愚妄人的惱怒本身,就是愚妄人在褻慢中所必須獨自擔當的事,從而顯明了或印證了詩人所說的“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因我的愚昧,我的傷發臭流膿”——這啟示了:人的罪孽就是靈裏的重擔,因他的愚昧就是靈裏的創傷(詩38:4—5節);有重擔,就有創傷,因為一切的靈裏創傷都是靈裏重擔。從這個意義上說,愚妄人的惱怒,其所背負的靈裏重擔和創傷,的確比起世界上所有的石頭和沙土加起來的重量還來的重;他的獨自擔當,就是他的重擔,也是他的靈裏沉重——所以人因自己的愚妄所顯露出的惱怒,作為有聲無聲的言語來說,實際上就是“等同於”人的歎息,如同萬物在虛空中的歎息一樣。
但是,人即使在愚妄中惱怒,他也可以與他的仇敵連連親嘴(6後節),這種多餘的動作見證了經上所說的“他雖用詭詐遮掩自己的怨恨,他的邪惡必在會中顯露”(26:26節)——愚妄的人嚴格來說,就是靈裏饑餓的人,所以他自己的重擔,對他本人的愚妄性饑餓來說,都可以使他的苦物成為他的甘甜——因為他的親嘴,就是他在仇敵身上所得到的【飽食】,以至於厭惡智慧的甘露(默想3:19—20節);但是愚妄人的飽食,隻不過是他所得的苦物,也就是【虛謊的甘甜】或【怨恨的甘甜】,正如經上所記“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就如狗轉過來吃它所吐的”(26:11節,28節;27:7節)。於是,自誇的人所吃的飽食如狗一樣;背道的人必會轉過來吃他所吐的,對他來說,他所吐的就是他的膏油與香料,使他的心得以“喜悅”(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