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聖靈的律,單單屬於耶穌基督一人,從聖靈揭開天地的真智慧奧秘

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因為耶和華知道人的意念是虛妄的
正文

上帝的心與人的心——談聖經,談教會,也談上帝的道(上半部)

(2011-06-30 23:39:12) 下一個

 

現今的基督徒很虛偽,很詭詐,也很無知。當我寫下這句話的時候,請求您們不要憑著文字的感覺來做判斷。因為當人從人的角度來理解文字的時候,很容易被自己的感覺所欺騙。更何況,我這個結論,是我認真讀了聖經後,憑著上帝的恩典與幫助才敢說出來的。我之所以這樣說,並不是為了抬高自己,也不是為了貶低您們。我隻是希望你們能夠認真地對待你們的信仰,認真閱讀或默想上帝的話語。我們都很容易說“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常常見到基督徒都會說我們要閱讀神的話語,要遵行上帝的旨意,要常常禱告——但是如果你仔細地觀察,你會意外的發現,常常說上帝話語的人,竟然連整本聖經都“不曾”認真地閱讀一篇;即使閱讀了,隻不過是憑著自己的感覺來挑選【自認為】容易理解,容易明白的經文——如果有人仔細地問了一些比較尖銳的信仰問題,他們隻會隨隨便便帶著譏諷的語氣對你說:你想太多了,重要的是遵行神的旨意。。。諸如此類的廢話。聖經都記載說“信道是從聽道而來的”,又說“不要單單聽道而不行道”——這兩節的經文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聽道。但是很多人很喜歡行道,卻不喜歡聽道,請問他們行道的背後真的是因為對上帝有信心嗎,真的是為主大發熱心嗎?還是因為像華人民間迷信所說的,隻不過是為了“積功德”,誇耀自己的行為呢?如此可見,我所說的基督徒的虛偽,詭詐與無知不僅僅表現在我們可見的敗壞行為和言語上,也表現在這樣的一個看不見的可怕事實,即:看起來是在主裏行道,但實際上卻是偏離神的道。例如我剛才我提到的一個經文:信道是從聽道來的;那麽請問,一個不喜歡聽道,或者隻是憑著自己的感覺和欲望來聽道的信徒,他的信心真的是建立在神的道上麽?可是偏偏很多基督徒都會說:我信上帝——這難道不是妄稱耶和華的名麽?即使真的相信上帝,但是我敢說,他們所謂的信心,隻不過是建立在自己的聖經知識上,而不是建立在大而可畏的上帝之上;換句話說,他們崇拜的隻不過是自己的聖經知識,而不是敬畏上帝。我常常發現,那些自稱為熟悉聖經或神話語的人,他們根本不是認真研究神話語後得出的結果,他們隻不過是從一些零零散散的“神學資料”來建構神的話語的基本意義——這樣的行為真的是敬畏上帝,尊上帝的名為聖嗎?還是隻不過將神或神的話語放在【被告欄】裏,自己坐在法官的地位上來對神的作為或神的話語指指點點呢?——而這種建構的行為或事件,難道就不像當年在西奈山腳下,在神榮耀和大能的【麵前】為自己建造金牛犢的以色列民嗎?不同的隻是:以前的金牛犢是物質實體,如今我們心裏麵的“金牛犢”卻是精神實體或知識實體——但是,獨一的上帝難道隻不過是我們的精神?我們的知識?難道我們心中真的沒有了上帝麽?當你知道“偉大獨一的上帝”就在你身邊,就在你心中,難道你就真的可以這麽地【坦然地】將自己的知識當作上帝來崇拜來敬畏麽?我們似乎常常忘記一件事:來到神麵前的人一定是一個充滿問題和困惑,以及矛盾的人。。。這是很正常的(因為我們是罪人,所以來到上帝的麵前一定會感覺到自己的虛空,貧乏和無知)如果你發現:你來到真理(神)麵前的時候,沒有任何問題或矛盾,或心裏掙紮的話,那麽我敢說,你的處境非常危險——因為如果連以色列民看見了上帝的榮耀和大能,聽見了上帝的聲音尚且還會悖逆耶和華,也會懼怕上帝;那麽我們這些隻是憑著【聖經文字】,看不見上帝的威嚴榮耀和大能的人來說,怎麽敢說我們會比以色列民更加了解上帝的榮耀和上帝的名呢?我們怎麽敢說,我們比以色列民更加地聖潔,更加地敬畏呢?——從這個意義上來判斷就可以知道一件【屬靈騙局】:那些輕輕鬆鬆,表現得沒有問題沒有疑惑,也沒有懼怕而就【隨隨便便地】命令說“信徒應該要聆聽上帝的話”或“要遵行上帝的旨意”的人(不論是平信徒,信了多年的老基督徒,甚至是牧師傳道長老等),我敢說,這些人從來沒有敬畏上帝,因為他們心中根本沒有上帝,也不認識上帝——他們口中所說的“上帝”,隻不過是他們知識中所建構出來的“神”(金牛犢)。


其實以上短短地結論也包含了一個事實:我們必須站在神的麵前(神就在我們的心中“觀看”我們的一切)認罪地說,我們隻不過是按照自己的肉眼,憑著自己的肉體來理解聖經文字,並聖經文字中所【描述】的耶和華獨一上帝。例如當上帝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族本家的時候,因為饑荒而下到埃及,但是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既然要犧牲他的妻子要妻子說她是亞伯拉罕的妹妹,結果上帝就因為亞伯拉罕的妻的緣故懲罰埃及。這樣的一個故事,“老傳統”都會告訴我們說亞伯拉罕在這件事上所做的隻不過是表明連信心偉人也有信心軟弱的時候,然後以此來安慰我們當我們信心跌到的時候不要灰心,因為亞伯拉罕也有信心軟弱的時候。但是當我【重新】默想這件事的時候,我不知道為什麽我的內心會有突然的【警告】,它似乎告訴我說:亞伯拉罕所做的並不是信心軟弱,乃是【犯罪】。當我的內心這樣【閃】過這樣一個念頭的時候,我真的是嚇了一跳。因為我突然意識到:現在很多基督徒往往將自己的犯罪,自己的無知,甚至是自己的“無恥”隨隨便便地用“信心軟弱”來安慰自己,欺騙自己——我們似乎以為隻要對自己(卻忘記也是無意間地對著上帝)說:信心軟弱,就可以逃避罪孽,逃避上帝的憤怒。我們現今教會裏麵的各種【無能】與【腐敗】,最重要的一點豈不就是常常用“信心”當作你逃避你原本應該麵對與解決的罪孽的盾牌嗎?將信心軟弱與犯罪混為一談,卻不按照神的話語來【區分】或【分析】信心軟弱與犯罪之間的不同,然後隨便使用,隨便【詭辯】,——這樣的行為根本不需要做了基督徒後才可以行出來的;因為這樣不分青紅皂白,虛偽,狡猾,自以為義,強詞奪理的行徑,就連不信耶穌基督的外邦人(而他們也往往被一些基督徒所【藐視】)也能夠做,這似乎暗示著:基督徒與外邦人都是無知,都是匪類,都是強盜。更何況【基本上】外邦人犯罪過後也會承認罪過並且願意改過自新,但是我們這些擁有神話語,並且神也叫我們承認罪過的基督徒卻從來沒有在神在人麵前勇敢地承認罪過,而且還會推卸責任——這是不是說明,信主的比不信主的更【窩囊】,更無能,更無知呢?——於是,真正的基督徒最起碼的就是不會將信心軟弱與犯罪混為一談。那麽它們之間的基本區別是什麽呢?當上帝呼召摩西去救以色列民的時候,摩西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我是誰,怎能帶領以色列民呢?當上帝呼召基甸去攻打米甸人時,基甸也對上帝說同樣的【疑問】。當上帝揀選約書亞承接摩西的“地位”時,神曾經對約書亞說當剛強壯膽——這說明當時的約書亞也有疑慮,也有害怕。從以上的一些例子中您們看到了沒有:真正信心軟弱的時候,他們隻會對上帝的帶領產生【焦慮】,隻會在上帝麵前看自己為不配。於是,一個信心軟弱的人和一個犯罪的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是仍然麵對上帝麵前,一個是逃避上帝。一個是在上帝麵前謙卑,另外一個卻是用上帝的話語來逃避上帝。當然聖經中也會記載有些信心軟弱就是犯罪:例如當上帝叫摩西第二次吩咐(第一次是擊打)磐石出水的時候,他卻擊打了磐石。雖然磐石仍然出水,但是上帝對摩西說:你因為不信我,在以色列人眼前不尊我為聖,所以你不能夠進入迦南地(民20:12節)。摩西這樣的行為,看起來是信心軟弱,但是上帝卻說是摩西不信上帝的緣故。可見,有時候犯罪是與信心相聯係。正如保羅曾經在羅馬書中就提到:“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這句話,很顯然,信心的軟弱有時候就是肉體的軟弱,而肉體的軟弱可以視為犯罪——因為經上記著說: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敵,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的(羅8:7節)。然而,如果你們深入研究【整本聖經】,信心與犯罪之間仍然有一點不同:摩西雖然是因為不信的緣故而犯罪,但是他的犯罪首先最重要的就是他所做的以為是在以色列民麵前所做的;也就是說,摩西【在以色列民麵前】早已經“忘記”了上帝的命令,所以他的不信雖然是指向上帝,但是他所犯的罪基本上是因為“忘記上帝(的命令)”(也就是:麵向以色列民);正如耶和華上帝對摩西所說的“在以色列民麵前不尊我為聖”。從這句話我們可以【推敲】出這樣一個含義:如果信徒在人麵前尊上帝為聖,他所麵對的雖然是人,但是他的心實際上是【麵向上帝】;而當信徒不在人麵前尊上帝的名為聖,即使看起來好象是在上帝麵前,實際上他的心早已經忘記上帝,因為他的心早已經麵向了人,也就是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真正信心軟弱的人,雖然是信心軟弱,但是因為這樣的信心還是有信心的,所以一切【還有】信心的人是麵向上帝,以上帝為中心;但是犯罪的人,即使他的口時常麵對上帝,即使看起來他是麵向上帝,但是實際上他隻不過是麵對自己,麵對人群,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這樣,我們在教會中就能夠“基本上”看得出,誰是信心軟弱的人,誰又是濫用信心來為自己的無知和犯罪找借口的人了。但是請記住:這隻不過是基本罷了。雖然基本上我以上的基本判斷是認真研究聖經,認真默想上帝話語後借助上帝的恩典所“看出來”的結論,但是我們也不能夠就此以為我們就能夠從“外在特征”來判斷人手所做的。正如上帝曾經對撒母耳說:人看人是看外貌,但是 神卻是看內心的(撒上16:7節)——即使我或您們已經明白聖經中的基本屬靈原則,但是你不要忘記了,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用肉眼來判斷人的言行,來判斷是非;我們的心即使明白了剛才的基本的屬靈原則,但是我們必須在上帝麵前謙卑,我們必須更加知道在這個基本的屬靈原則的背後還有一個更加基本的屬靈意義如果不是上帝的靈的帶領或引導我們根本就沒有智慧去判斷誰的言行是信心軟弱,誰的言行是在犯罪。我能夠指出信心與犯罪的不同,主要的還是因為有聖靈的引導——但是即使你從聖靈中領受了這樣的基本的屬靈原則,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你就【自然地】靠著聖靈來判斷這條屬靈原則的可行性;因為在你執行或行道的過程中,很可能完全靠的是你自己的聖經知識(即使是從聖靈而來),而不是專心仰賴耶和華。也就是說,你即使從聖靈中領受了這樣的基本原則,但是當你判斷人的言行的時候你要靠的不是你所得的聖經知識,乃是要靠聖靈的指示;你如何靠著聖靈而領受這樣的知識,也當靠著聖靈的指示來判斷(也就是行道);因為經上記著說:敬畏耶和華的,是知識的開端。這句話不僅僅是說:在你得到知識之前敬畏耶和華;這句話也是在說:即使你已經進入了【知識的開端】,你也當得到知識後繼續地敬畏上帝——因為你隻有在敬畏中,你才會繼續領受【知識的開端】(包括行事為人時所需要的【知識的開端】)。


(一)


神的知識與聖經知識有什麽不同?上帝既然是個靈,所以他所賜下的知識,必然包含著【靈】的意義——這“靈”讓你能夠“看見”一些連神學著作或釋經課本所無法觸及的【屬靈深刻】。因為隻要是“有心人”(比如非信徒)想了解聖經中“所描述”(而不是所默示)的獨一上帝,他當然可以用自己的感官和思想借著一大堆的神學著作或釋經課本來“掌握”聖經中的上帝“理論”——但是他的內心卻從來不信上帝,也不信耶穌基督;因為他的心“認為”聖經中的上帝隻不過是一種比其他宗教,道德和迷信來的高超的知識形式罷了。如果是這樣,請問你們,你們如果遇見這些比你們更加了解聖經奧秘的【人】(不論是外邦人,還是指假冒為善的基督徒),難道就能憑著他口中所說的神的話而“辨別”他就是一個敬畏上帝的人麽?正如保羅在羅馬書提到的:“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1:21節)。一般信徒看到了這段經文,他們都會按照神學著作所給予他的【框架】而輕易地說出:羅馬書第一章隻不過是要表達上帝已經在自然的普遍啟示中顯明了他存在的事實,但是有些人仍然不願意相信上帝罷了。——這種說法看起來很合乎上帝的話語,但是請你們問心自問:這種說法能夠說明什麽呢?對你的靈命有什麽幫助嗎?不要忘了,耶穌基督也說過:叫人活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你從神學框架中所解釋出來的“道理”,請問這跟耶穌基督所要的“靈”有什麽關係呢?你能夠從你所說的【人為道理】中印證出耶穌基督所說的“我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的真實意義嗎?完全沒有;你所說的隻不過是文字性的知識,並不是耶穌基督所要的“靈”,也與耶穌基督所說的他話語中的“靈”無關。為什麽這麽說呢?就如剛才我舉例的經文來看,我的心【深刻地】看出了一個人的悖逆的虛偽情況,那就是:知道上帝的人(即使是信徒),也可以不把上帝當作上帝。這個解釋一提出來,如果你真的是“敬畏”上帝的,如果你真的是“從聖靈光照”的,我想你的心你的靈一定會對很害怕,一定會問上帝:主呀,我即使知道了你,但是我的心我的靈是否真的將你當作獨一上帝呢?我是否有沒有不把你當作上帝呢?——這樣的【審問】,肯定就是“出自聖靈的閱讀”。因為希伯來書也曾經提過,神的道是活潑大有功效的,可以將人的心思意念剖開(來4:12-13節)。於是真的來自上帝的道的領受,肯定會“同時”剖開你心中最隱秘的罪。耶穌基督也說過,聖靈來就是叫人為義為罪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可見,一個有聖靈“陪讀”的信徒在閱讀聖經的時候,每一次的領受都會讓他看見自己的罪孽,因為上帝的榮耀已經向他顯明了當保羅說“世人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的時候,不僅僅要說明人普遍的罪,也是在暗示著一個屬靈奧秘:如果看不見上帝的榮耀的人,根本不可能會認識並且承認自己的罪。換句話說,不是每一個嘴巴認罪的人,就一定是“看見”(也就是“認識”)上帝榮耀的人。正如當掃羅追殺大衛的時候,好幾次當大衛說明他對掃羅的不二心的時候,掃羅也曾經兩次承認自己的罪,也承認大衛的公義,但是回去後又來追殺大衛了——請問,掃羅的認罪真的是認罪嗎?如果認罪了,為什麽還要追殺大衛呢?理由很簡單:掃羅認罪,並不是聖靈光照的結果,也不是因為他遵行了上帝的公義,乃是在自己的罪孽中承認罪罷了。什麽意思?一個人在黑暗中要大談自己的罪,承認自己的罪,並且述說上帝的大德或榮耀是很容易的——因為當時他的黑暗從來沒有【光】的“幹預”;但是當有一天有【強光】真的照耀進他的黑暗的時候,他第一個反應並不是謙卑認罪,也不是歡歡喜喜地迎接光的到來,反而是:閉上眼睛不想看見光照;而且也許會因為強光的“刺激”而心裏厭煩,皺眉頭,甚至很可能會【罵粗話】。換句話說:【在黑暗中】承認自己的罪的人,隻不過是要表明自己的公義,而不是上帝的公義。因為在舊約聖經中那些真的看見過上帝聖潔的榮耀降臨的【神的仆人】(例如摩西,以賽亞,但以理,以西結等),他們必然會因為懼怕而看見自己的罪孽,並且認為他不配蒙揀選,也不配上帝的恩典。


可是聖經知識就不一樣了。它可以大談上帝的榮耀,但是心中很可能沒有上帝的榮耀,也不曾懼怕上帝的榮耀。看看聖經中如何描述那些想要立王建國治理他們同胞,並且立國後對自己的無恥虛偽的敬拜的以色列人,經上【連續兩次】總結到:他們懼怕耶和華,也從他們中間立丘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丘壇的殿中獻祭。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王下17:32-33節;另參考40-41節)。看到了沒有:以色列民立王建國後,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隨從列邦的風俗——人的悖逆既然可以肆無忌憚地【同時】敬拜真神與假神,而且還是在上帝的麵前,在耶和華所賜下的應許之地麵前【公開事奉】假神。你以為我們這個時代沒有嗎?現在的教會一方麵敬拜上帝,可另外卻按照自己的意思(例如引進搖滾樂的【風俗】)來敬拜自己所認為的“上帝”(也就是自己的聖經知識),也在另外一方麵搞紛爭結黨——動不動隻要看不順某某牧師或傳道,或隻要某某牧師或傳道不合您們的心意就【聯名彈劾】他,如果不能夠彈劾,就杯葛(好讓他因為杯葛的心理壓力和環境壓力而自動辭職);而很多牧師傳道長老執事,就動不動地喜歡與大人物來往,或與有錢人“交往”,卻從來沒有關心平信徒(尤其是教會中的老年人)的生活與靈命,也沒有主動與他們【聊天】,隻有等到教會財政出現【赤字】時,他們才會“熱情”(但不是熱心)地找這些信徒(不過是請求他們多多捐獻,多多奉獻)——如果平信徒說他們也是手頭緊的時候,你就會看到那些牧師傳道執事等的額上出現皺眉頭,不過還是壓抑自己的厭煩,笑笑地對他們說:放心,隻要你奉獻,上帝一定會祝福你的;要不然就會說:怎麽?難道你手頭緊就不肯信靠上帝了?以上這些詭詐,狡猾,虛偽,又自以為是的【教會現象】,就是那些自認為自己的聖經知識是絕對正確,而別人的領受隻不過是他人意見的信徒所引發出來的【無知報應】——以色列人對上帝的認識永遠隻是停留在“知識”或視覺感官的範圍裏;而如今教會的【墮落】也是由於用自己的聖經知識或【屬靈感覺】(屬靈是一種感覺麽?)來“代替”那不能朽壞的上帝的榮耀的旨意。可是幾乎全部的基督徒都【刻意地忘記】了一個屬靈事實:教會要的不是人才,要的不是聖經知識,更不是要【人的仆人】;聖經要的是謙卑敬畏上帝的人,要的是肯認真“聽道”的人,更是要一個敢站出來按著上帝的旨意教訓信徒和罪人的【神的仆人】。實際上神的話語教導我們,每一個來到上帝的麵前的人,要得到上帝的榮耀和聖潔就必須是【先除罪】。請你們“認真默想”利未記第八章到第九章所描述的:從亞倫祭司承接祭司職分所做的“潔淨之禮”,到耶和華今日要向以色列民顯明他榮耀之前所必須遵從的“贖罪之禮”。每一個步驟都是要認真,且盡心盡力。可是再來看看我們現今的教會如何看待【神的仆人】,你們就會知道:我們向來自以為行在主的道中的行為,實際上已經是偏離上帝的道了。實際上一位真正的【神的仆人】,當他進入教會在眾人麵前要被【選】為傳道或牧師的時候,實際上並不應該首先看他是否有神學文憑或有沒有人緣,甚至也不是看他有沒有口才或外貌——因為牧師傳道從來就不是【一份工作】,而是“神所設立的”(弗4:11節)。一位神的仆人被選為牧師傳道的時候,重要的是,他到底有沒有來到耶穌基督這位大祭司麵前為自己,為教會【執行】一切的聖潔之禮,並且還是要住在“在基督裏”;正如摩西(律法)曾經對亞倫或一切祭司所說的“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七天你們要晝夜住在會幕門口,遵守耶和華的吩咐,免得你們死亡。。。。”(利未記8:33-35節)。而且七天過後,還要為上帝的百姓獻上番祭和贖罪祭,直到神的榮耀【降臨】在百姓的中間為止。如果你們以為這隻不過是舊約儀式,那麽看起來並沒有【洞察】出上帝在利未記所記載的禮儀背後的屬靈含義——而這含義沒有一本神學著作或釋經課本有詳細說明的——這含義就是:如果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且也是上帝立他名為居所的【會幕】,而自認為是被揀選為神的仆人的牧師或傳道如果不肯【花時間】將自己“獻”在耶穌基督裏麵並住在耶穌基督裏麵,以便能夠從神的子民中“分別為聖”完完全全地(這就是經文中“七天”的含義)全時間地奉獻給天父上帝,而且在基督裏為自己和自己的聖職贖罪,甚至在耶穌基督裏麵默想上帝在你的聖職上所要吩咐的旨意,並且為著你的聖職和神的旨意禱告,那麽請問:現今教會裏的牧師和傳道的承接之禮,真的是分別為聖的嗎?真的是為自己為百姓贖罪?真的是在耶穌基督裏奉獻自己的生命?真的是在基督裏遵行上帝的旨意?——如果這樣一個神聖的聖職的承接之禮,都不願意按照神的律法的屬靈含義來【遵行主道】,而且心裏都覺得麻煩沒有必要,請問現在的牧師和傳道(包括執事長老)真的是【尊上帝的名為聖】嗎?真的是被上帝所揀選出來的【神的仆人】嗎?——看來,現今所謂的教會,隻不過是一種政治團體,隻不過是外交團體,至少是一種“民間團體”,再也不是【基督的團體】了。因為現今的教會不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道上,乃是建立在【充滿教派意味的】聖經知識;現今的教會並不是以上帝的名為中心,乃是以某某牧師或長老或執事的名為榜樣;現今的教會並不是奉獻給上帝的生命,乃是奉獻給有心人的生命;現今的教會並沒有上帝的聖潔,乃是以自己的道德判斷(而且還是一個心胸狹窄的充滿報複,毀謗和耿耿於懷的情欲判斷)來代替上帝的公義的旨意——總之就是應驗了羅馬書中所說的“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的樣式”(羅1:23節)。當教會完全以自己為中心,以聖經知識為中心,可是還是妄稱耶和華的名的時候,這教會就是將必朽壞的自己“代替”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這就是將榮耀的不能朽壞的上帝,變成一個必朽壞的自己的偶像;這就是拜偶像了。因為經上記著說“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的”(羅8:7節)。這樣看來,幾乎全部不聽律法也不守律法的信徒(也就是現今的基督徒)完全都是“與神為仇”的基督徒——這也應驗了保羅在羅馬書中所提到的:“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1:21節)。這也可以說明,現今教會之所以黨派林立,之所以彼此看不順眼甚至相互仇視,都是因為自己的內心早已經“與神為仇”了;隻有與神為仇的信徒,才會與其他的信徒為仇的——這也可以算作是,上帝對這些自以為義的基督徒們的一種審判或報應吧。總結以上所說的,從不聽律法的與神為仇的現今基督徒,來【審查】一間間與神為仇的教會所傳講的妄稱耶和華之名的話語,再觀察馬來西亞教會近十年來的,各自為政的內部鬥爭,以上的現象不就是猶如士師記所一再記載的“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176節;2125節)嗎?如果你以為我的心要為基督徒立一個王的話,我想這種想法正好【暴露】出你從來沒有敬畏耶和華,所以才沒有上帝的知識來【正確地】判斷我心中所要說的話。當以色列民對撒母耳要求立王的時候,耶和華上帝不是曾經對撒母耳說“。。。。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87節)——於是,真正的王【根本】就是上帝。如今馬來西亞的教會的內部鬥爭的根本問題,實際上就是“與神為仇”——與神為仇的教會實際上就是厭棄上帝,不要上帝作您們中間之王的教會。於是,我采用士師記所記載的,所要說明的就是:現今的教會根本沒有【王】(就是獨一聖潔的上帝),都是“各人任意而行”。同樣的,一個“各人任意而行”的教會,就是一個與神為仇的教會,也就是中間沒有王的教會。中間沒有王,那麽誰“被立”是王?從“各人任意而行”這句話來看,就知道:沒有王的教會,就是以自己為王的教會——這就是古今中外教會不斷分裂,內部教派鬥爭林立的最主要的原因。正如雅各書所說的:“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115節)。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如今的馬來西亞教會實際上【已經死了】,因為他們是在罪中死的。一個沒有聖靈(主的道和主靈)帶領的教會,或者一個不聽道或隨便聽道不查驗聖靈心意的教會,就是一個充滿私欲且“各人任意而行”的教會,以至於就是“生出死來”的教會。這就應驗了箴言書所啟示的“得罪我的,卻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箴836節)。——原來馬來西亞的基督徒幾十年來,信上帝信基督信到“都喜愛死亡”的基督徒呀!!!原來馬來西亞基督徒的信心,一路來都是“喜愛死亡”的信心,都是在死亡中(嘴巴講)相信上帝相信基督呀!!!——那麽一個帶著死亡的信心,並且是一個喜愛死亡的信心,這樣的信心跟邪教跟迷信所要求的【妄信】有何不同呢?如此一來,如今基督徒的信心本質不就是正在用自己的【喜愛死亡的】言語和行為向外邦人【見證】自己的基督信仰隻不過是邪教“組織”的信心本質麽?


(二)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為什麽基督徒的信心會在死亡中呢?因為他們所信的並不是“道”。那麽什麽是真正的信心?從“信道”這個詞就能夠“領悟”到:真實的信心必然是向著【道】——而且還是上帝的道——而不是“躲在”自己的內心裏的。躲在自己的內心裏的信心,就是一個喜愛死亡的信心(這點可以從剛才所舉的雅各書以及箴言書【配合】起來一起默想其中的神話語的生命旨意而得出結論)。既然我們從“信道”中默想到真實的信心是麵向上帝的道,那麽從上帝的角度來說,真實的信心並不是靠著自己的意思來【建構】,乃是從上帝的道中【生】出來的。靠著自己的,生出來的就是罪和死;但是靠著【道】的,生出來的就是上帝在福音大能上所【啟示】出來的信心。既然信心是從【道】中而來,當然在信道之前,我們必須【聽道】。一個沒有聽道的基督徒,不可能是信“道”的基督徒——因為他麵對的並不是【神道】,乃是自己的【心道】。我們既然所信所聽必須是神的道,那麽我們就不能夠以自己為標準,以自己為中心。這樣,我們基本上就能夠概括出一個屬靈的事實:神的知識一定是來自於上帝的道,並且還是從【聽道】而來的;但是“人的”聖經知識,一個從神學框架得來的聖經知識,實際上大部分都不是從上帝的道而來,因為他根本不是因為【聽道】而領受神的知識,而是【聽】前人或學者所談論的【基本意義】所接受而來的【信息】。正如耶穌基督曾經說過兩句話:

  •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你們相互受榮耀,卻不求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5:39-40,41,44節)

  • 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唯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約7:18節)

從第一句話中,我們就會看到:“查考聖經”與“到我這裏來得生命”這兩者之間是不同的【過程】,不一定是聯係在一起的。同樣,很多聖經知識都是“查考聖經”的結果,可是這並不意味著他一定會到耶穌基督裏麵得生命。為什麽會出現這種偏差呢?第一句話和第二句話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要【求】獨一上帝的榮耀。於是,很多基督徒“查考聖經”後,之所以像法利賽人一樣沒有到耶穌基督麵前得生命,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基督徒從來就沒有【求】獨一上帝的榮耀;這也就是耶穌基督所說的“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的真正含義。於是那些領受很多聖經知識的基督徒(包括牧師傳道長老和執事)之所以沒有基督的生命,因為他們將:求自己的榮耀【代替】了求神的榮耀。所以耶穌基督就說“你們相互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看來,沒有尋求上帝榮耀的基督徒,實際上就是一位【不信】耶穌基督的基督徒。這樣我們就可以看出:實際上全部的聖經知識沒有上帝的榮耀,因為那些“查考聖經”的基督徒所得出來的知識隻不過是為了“求自己的榮耀”,都是由於“人憑著自己說”的結果。講的更徹底:一切的假知識,也就是一個不是從神道而來的知識,幾乎都是沒有(求)上帝的榮耀,因為沒有上帝的道,沒有上帝的救贖,更是沒有上帝的聖潔和上帝的生命;最嚴重的就是,聖經知識並不代表上帝的同在,也不代表上帝的引導或祝福。另外,經上既然記著說“上帝所愛的必管教”,可是看看那些不信或假信耶穌基督不求獨一上帝榮耀但又有許多聖經知識的“人”(不論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你卻從來沒有看到過他們受上帝的管教——假定他們真的犯了罪,得罪了獨一上帝的話。這是否【暗示】著這些擁有聖經知識而不信或假信耶穌基督的基督徒,他們的【結局】猶如經上所記的那樣說“。。。。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8節)呢?從這裏就能夠分辨某種靈了:有了神的知識的信徒,必然是一個受上帝管教而且自己也願意受管教的基督徒。而那些自稱擁有神的知識卻沒有受到上帝的管教或即使受了管教自己也不願意受管教的基督徒,基本上就可以斷定說:他不是神兒子,乃是【私子】,是賊,是強盜(參考:約10:1-2節)。


當我結束以上這段落之前,曾經提到“從這裏就能夠分辨某種靈了”。也許當你們注意到這句話的時候,會覺得奇怪;也許會問:為什麽解釋神的知識和聖經知識之間的差別的時候,突然會冒出要【分辨某種靈】呢?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當我寫完基本的判斷後,我心中有一個憂慮和擔憂:雖然我以上所說所寫的都是因為我在每一次寫這篇文章之前禱告上帝讓我能夠按照聖靈的意思來寫,並且每一次寫完某某段落後我再一次重新看我所寫的時候,有很多【意義】是我曾經在閱讀聖經或神的話語的時候從來沒有想過的,可是即使我從這篇文章【再一次地】領受了很多不曾想過的屬靈含義,但是我深深地知道:對我來說是領受,是聖靈光照的結果;但是對於閱讀我文章的你們來說,也許無法【同樣領會】我從聖靈帶領中所看見的神聖威嚴。換句話說,我從這篇文章中所看到的是上帝的愛,上帝的公義,上帝的奧妙和榮耀;但是你們從這篇文章中很可能看不到這樣,反而你們會認為這篇文章隻不過是【多一種】的聖經知識罷了。而之所以會出現不同的領會或不同的理解,完全是因為我們很多時候沒有祈求聖靈帶領我們從別人所講所寫的【文字】中分辨出他話語背後的【靈】是否真的是從神的靈而來。從這裏衍生出去,從肉體來看,聖經隻不過是一堆文字;但是從聖靈來看,聖經的確是神的話語,的確是神所默示的。那麽請問你們,當你們閱讀聖經的時候,到底是從肉體來看呢?還是從聖靈中來閱讀呢?你們是否知道天地間存在著一個最根本的真理,那就是:存在著神的靈,人的靈和邪靈呢?這個真理就是一個唯一的真理。我提出來有什麽目的?我隻是要提醒你們一個從來沒有注意到的屬靈事實:當你閱讀聖經的時候,你不要以為隻有你“自己”一個人在讀。當你【在世界中】閱讀聖經的時候,靈界也是在你周圍【陪伴著】你“一起”閱讀聖經——也就是說:不僅是你的心在閱讀聖經,你的靈,神的靈和邪靈都會【一起】“教導”你如何閱讀聖經。——在這個過程中,你的靈並不是獨立不受影響的。因為在你的靈裏麵,也【存在著】神的靈與邪靈參與你的靈的【聽,看,想】。如果你們以為我胡說,那就請你們想想四福音書中所提到的耶穌基督被聖靈帶領到曠野接受試探的時候,魔鬼是如何地【在他身邊】誘惑耶穌基督。如果這位被聖靈充滿的耶穌基督【在做人的時候】在聖靈帶領的過程中,也會有魔鬼出現【在他身邊】與耶穌說話,那麽我們這些很少聽道或即使聽道卻很少求聖靈帶領來明白神話語的人身為神的兒女,憑什麽說我們閱讀聖經的時候就【必定不會】受到魔鬼的誘惑呢?這樣當我們閱讀聖經的時候,我們又是憑什麽分辨到我們心中所“閃過”的所謂領受一定是從聖靈來而不是與魔鬼說話的結果呢?還有更深刻的是:如果曠野的以色列民在西奈山上【親眼看見】了上帝的榮耀,神的威嚴和神的大能後,還會在上帝的應許之地敬拜並事奉“虛無的神”,那麽請問你們,當你們閱讀聖經的時候,怎麽能斷定像你這樣沒有看見過上帝榮耀和大能,隻看到聖經文字的人來說,你閱讀聖經的結果就一定是敬畏上帝呢?——這樣,那些厚顏無恥地大談要遵行上帝旨意的基督徒,他們又怎麽知道他們所認識的上帝旨意,以及所行的所謂上帝旨意,就一定是從神的靈而來,而不是從自己的靈甚至是從魔鬼的誘惑而來呢?從以上這些問題來看,你們看到了沒有:如果你們真的是遇見了像我這樣認真默想神話語的基督徒,他們所問的這些問題的確會讓你們看到自己對上帝的認識不但無知,而且還狂傲自大到非常地膚淺了。於是得出了一個結論:即使你要按照上帝的旨意來默想上帝的話語,你也必須【謙卑地】向聖靈祈求讓你能夠分辨自己從神的話語所領受的【靈】到底是否真的是從神的靈而來?這樣一個結論,我想很多信徒都會反感和反對,因為他們自認為這樣太麻煩了,也會認為我想太多了。不過我要說的是,這些厭煩的責難隻不過是表明了自己的無知,自己的自大以及自己的詭辯。因為他們的潛意識就已經【設定】了一個膚淺的觀念,即:認為真理是很容易的。無知又自大的人呀,如果神的道真的這麽容易理解,耶穌基督就不會被你我釘死在十字架上了!如果神的道真的這麽容易理解,神的國度就不會有公山羊和綿羊之分了!如果神的道真的這麽容易理解,使徒就不會啟示到在末世時代將會有人離經叛道,聽信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了!更何況,那些認為真理很容易的基督徒,實際上隱藏了一個詭詐的事實:因為他們以為真理隻不過是一種概念或一係列的教導或清規戒律;也就是說他們忘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屬靈含義:道就是神。真理既然就是上帝,那麽要理解上帝的道當然是必須從【上帝】來理解,而不是從自己的知識或邏輯或概念來理解——這也就是我所講的:分辨諸靈的真實意義所在。而要理解上帝的道,最重要的心態(而不是條件)就是:在上帝麵前自卑。——可是對於【與神為仇的】基督徒你們來說,請問你們的自卑或謙卑在哪裏呢?你們以為“謙卑”是一種感覺?是一種“想象出來的”【形象】?


既然談到(在神麵前)自卑問題,現在就讓我們認真默想信仰問題吧。這裏首先有一個【基本的】結論:在神麵前自卑,也就是意味著在神的國“裏”,在神的道“前”虛心;正如耶穌在登山寶訓裏麵第一句話所說的“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虛心【本質上】就是一個信仰問題,而不是一個人格問題,更不是一種道德意識。因為很多的道德意識不是“靈”,也不包含著“生命”的真相在裏麵;唯有神的話(也就是基督的話語)才是靈,才是生命。於是真正的虛心,是從麵向基督,麵對神的話開始的;而不是【躲】在自己的內心(判斷)裏的一種理性結果。一個人或信徒憑著聖經文字的記載要大談基督的尊榮,大談如何聆聽神的話語是很容易的;因為他所談論的,都是來自【自己的】思想,而不是來自於聖靈的感動——但是我們應該更進一步地【問】:他的內心真的“看見”耶穌基督,“看見”神的道?真的【經曆】過聖靈的引導?不要忘了,使徒約翰在寫出約翰福音的時候曾經“提到”: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節)。這裏的【見過】,不僅僅是從他們的【靈】裏麵真正“看見”基督(也就是天父上帝)的榮耀,也說明了他們的【看見】實際上也就是【經曆了】基督作為天父獨生子的榮耀。從這裏反過來【審查】我們自己的信仰態度,如果有人還是存有誠實和心靈的話,我相信他們會“認同”這樣的一個基本看法或結論:實際上很多基督徒的【神】,隻不過是一個【概念】,隻不過是他們頭腦中的【觀念】或知識形式——可是他們的心很可能從來沒有【在基督裏】經曆過“父獨生子的榮光”。也就是說,很多基督徒的【神】是“死神”,而不是“活神”。因為他們的心是【死的】,他們的信心是在死亡中的,是一個“都喜愛死亡”的信心。而信心之所以是死的,並且還是在死亡中的信心,是因為他們的信心來自於【自我】,是一顆自大的心;也就是說,一個信道信神的“基督”徒,必然是一個在神麵前自卑的人——因為隻有在神麵前自卑的人,才會【住在】神的道(基督)裏麵的人。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的:到神麵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節)。看到了沒有:信神還不夠,還要尋求神。一位在神麵前自卑的人或基督徒如何憑著信心尋求神呢?就是憑著神的話語在神的道【裏麵】尋求神。可是很多基督徒隻有信神,卻不去尋求神;即使尋求了,也隻不過是尋求-神。。。。。的祝福,而不是尋求“神”自身。這樣的尋求隻不過是變相的“要”求,隻不過是為了自己,而不是為了上帝。由此推論,很多基督徒的【虛心】隻不過是得到了神的祝福或允許後在自己的【虛榮心的滿足感】的基礎上【假裝】出來的一種自我表現或自我表演的舉動(而不是“行道”中的行為)。這樣一種的【舉動】,是因為他的心沒有信仰,也失去了信仰;他的虛心隻不過是來自於自己的良心判斷的心理結果,而不是來自於(明白)神的命令,也就是尊上帝的名為聖的屬靈結果。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信神加上尋求神,並且在尋找神的過程中按照神的話語【思想】神的道——這才是真實的虛心;也是信仰的開端,更是信仰的本質。換句話說,在上帝麵前自卑的人,才是尋求神並信神的人;隻有這樣的人,信仰才會從他的內心裏逐漸地【成長】,以至於信仰才會也才能夠成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因為他的生命不再是屬於他的,而是屬於上帝的;是上帝的生命“代替”了他的生命(自我)。這樣的自卑,這樣帶著信仰能力的虛心,是上帝管教的屬靈結果;因為尋求神並且在尋求中信神的人,必然會受神的管教——神是位絕對聖潔的神,“真正”來到神麵前的人,他心中的罪一定會被神管教,是一種按照神的聖潔程度來管教,就連心中最隱秘最詭詐最囂張最暴力的【虛偽】(罪),神也會用他的聖潔“潔淨”他心中隱秘的罪(為的是讓人在神的聖潔中與聖潔有份)。這就是摩西曾經對亞倫說的:這就是耶和華所說的“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麵前,我要得榮耀”(利未記10:3節)。於是,一個虛心或自卑的基督徒,他由心中的虛心所生發出來的信仰能力及其內涵必然是“擁有”上帝的聖潔——而上帝的聖潔就是上帝的榮耀。換句話說,信仰既然是【神的】信仰,那麽真實的信仰必然會有神聖潔的記號和樣式。既然神的名是“分別為聖”的(我們常常忘記這一點),所以神在他的命令中所要我們的諸如虛心,信心,清心,誠實等等也必然是“分別為聖”的——而不是自己的感覺,幻想或一廂情願——因為這些“品質”(從人的角度來說),實際上是由神的聖名所成就的聖潔樣式;而不是人修身養心的結果。為什麽這樣說呢?理由很簡單:幾乎所有的所謂的修身養性,往往不是來自於神的管教,乃是來自於自己的過分要求——實際上也可以說是【好高騖遠】。更何況,所謂的修身養性隻不過是在追求自己的標準,自己的榮耀;而不是尋求神的榮耀的結果。前者還是聖經所說的【今生的驕傲】;而後者卻是【依靠】神的引導,“求”告神的名的結果——很多基督徒要求神很容易,但是祈求神就不容易了;因為祈求就是意味著【放下麵子】,但是很多的基督徒都是【死】愛麵子的——所以箴言書才會說:恨惡神的,都喜愛【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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