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生命意識形態:現代意識的曆史專製」辯護:對與錯
(2008-12-22 0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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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談起對與錯的問題,人們總是下意識的認為又是一種二元論思維模式,以至於神經兮兮地要千方百計並不擇手段去讚成或反對,甚至建構與顛覆。這種“敏感性”來自於近乎狂野的知識反應,構成了一種類似社會心理學意義的精神過程,或是個體行為學意義的意識基礎。然而,不論價值判斷或經驗判斷都不足以“說明”(而非證明)對與錯問題的條件基礎--因為一切以個體意識的表象為基礎所凝聚著的具有“社會意識化”性質的精神選擇,都隻是“純屬虛構的”的個人主義權力機製。換句話說,以觀念為起點,把對與錯問題“反射性”地認為是純屬個人價值或社會價值的範疇,都僅僅說明:任何判斷結果都隻是反映了特定的權力意誌--在社會到處存在著的權力形式及其機製,人們的任何觀念都隻是為了進行言論自由意義上的政治鬥爭或社會鬥爭(例如啟蒙運動的曆史現實性)--從而點出了社會意識的分化因素。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關於對與錯問題的最初和最終結果,不能從個人主義宣言這種精神形式為其總體性的規則或結構。理由是:個人主義及其相關的“精神意向”和“精神強調”,本身都有它自身的曆史性(也就是:曆史變化形式)。因此,對與錯的知識反應本身就是一種“曆史反應”,應當建立在對人類曆史過程的“領會”上。換句話說,“真實的”對與錯問題不是建立在曆史中的各種思想意識或社會條件演變,而是建立在『“曆史過程”自身的』這種意識“性質”(而非基礎)上。理由是:每一種對與錯的心理反應或知識反應,都有其自身的曆史內容,從屬於“曆史中的”各種客觀關係--這種關係是曆史的關係,而非曆史價值的關係--這不是一種價值概括,而是一種“曆史經驗”。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任何的知識生產在曆史中的表現都隻是一種“曆史表現”:曆史的矛盾鬥爭就是知識本身的曆史表現;發現曆史的鬥爭形式,就是發現知識的曆史悖論。例如:每一個民主自由的思想覺醒,換來的是關於民主自由的政治較量--還是墮落到現實權力的種種鬥爭中;以至於:所謂民主思想就是權力鬥爭本身的性質。
關鍵問題是:為什麽實實在在的曆史變化在不經意的情況下會被各種的集體無意識屬性“強製帶入”各種層次的價值範疇的話語論述這種“理念性”呢?每當我們用“曆史觀念”來理解人類曆史的各種問題時,就存在這種關鍵性的問題--它已經作為一種“先驗意識”而進入(也就是:殖民了)到我們的曆史意識當中。這也意味著:主張或強調“曆史是建立在個人的價值判斷上”這種觀念基礎,其本身就是來自於各種複雜的客觀的曆史內容或曆史關係--沒有這種曆史關係,就不存在著如此不同形態的曆史觀念和曆史論述--正如我現在做的第一件事以及所得出的如此的:既是“曆史經驗的結論”也是“曆史的結論經驗”。實際上,對這種“這種觀念基礎”的強調,是來自於曆史科學的內部分歧:從思想史或個人化意識來理解人類曆史,或者從社會史或政治意識來詮釋人類曆史。前者包括各種形式和層次的哲學意識,後者包括文化人類學或考古學等等。但存在著一個共同的“內在意向”:已經企圖把“曆史過程”分割成不同的範疇模式,然後從『有意識的』“選擇意識”這種權力意誌來處理曆史範疇內部的從屬關係。從此,曆史不再是“人的意識”關係,而隻剩下各種技術統治的從屬問題--因為這種研究方法,就好象把動物關在實驗室裏的顯微鏡底下進行“細胞解剖”--得出的隻是動物細胞與動物自身的從屬關係;那麽“自然生態”呢?。於是,正如我之前所說的:現代國家建立對社會實踐的各種名目的高度宣揚已經異化成一種“專製名稱”一樣,對曆史理解的技術統治問題也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專製選擇”(包括多元化追求這種選擇自身的專製主義)。在這種“專製性”下,曆史中的“人的意識”不再是作為主體而是作為“無產者破產”之意義下進入到“理解博物館”內部進行展覽。一般所謂的曆史的“科學”稱謂都隻是“學科”名稱集團的置換關係罷了。難道我們對曆史的發現隻能停留在“頭腦的理解技術”這單方麵,而不是對各種曆史關係的“直接領會”這種單純方式麽?
強調曆史關係,並不是為了暗示曆史內部的從屬關係,或指示一種“曆史的傳統”,而是為了揭露各種有關的“曆史事實”(作為一種曆史自身的客觀屬性),即:理解上的“哲學的”和“政治的”雙重分層級,實際上就構成了客觀曆史自身的“雙重人格”--說得更真實:曆史自身本身就同時包含了“哲學的”以及“政治的”雙重人格;它作為一種曆史屬性而非範疇屬性或其結構性而言。理由是:任何理解都是個人主義意識的“曆史遺言”--這隻要從“文藝複興”這名詞所反映的那時代對各種曆史研究“趨勢”的個人化“集體無意識”關係之分歧形式就能明白。這就是為什麽我在上一篇『現代(化)意識的曆史專製』題目中一開始就指出:現代國家仍然是“專製主義的”這句曆史總結的真正原因了。因為這個世界的“依然是權力鬥爭”之曆史普遍性(作為曆史自身的真實本體)正好說明了曆史專製本身的社會性運動形式(甚至國際性代號)。這種專製性質可以從文藝複興開始關於現代與古典之間的爭論在“個人覺醒的國家獨立運動”這種曆史內部而顯明出來;這場爭論不僅是作為任何時代首要的公眾輿論而延續至今,也是作為一種“曆史無意識”的生命意象來闡明人類內心中一直浮動著的“原始意識”。例如任何形式的個人主義理解並不是當代才有的個人精神產物--因為它不是在孤立中從文藝複興那裏獨立出來的思想產物和時代產物。個人主義的興起是為了對抗中古世紀那種個人化的政治專製或宗教專製等“國家專製主義”而從專製主義的“世俗化過程”內部分離出來的“權力家族”,它引導了後來的宗教改革運動和反改革運動的衝突時代,也為之前早期英國的君主立憲製和法國的君主專製增添了“民主精神的內在政治統治”這種意識形態特質(也就是其:特製,特指)--但是任何的君主製並不是建立在人民的公民意識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對王權製的“製約”與分化這種“精神意義”上--在曆史中,這種“這種精神意義上”的話語形式比“建立在。。。。。。基礎上”這種實在含義更加有政治份量--以至於任何的思想意義和思想史本質實際上是作為一種國家政治成長的“曆史遺跡”而奠定在政治權利的意識形態修飾上;在這過程中,“人”是不存在任何的生命性,隻有諸如貴族,資產階級,甚至政黨化的無產階級等等“身份意識”--一種等級化意識--才能享有真正政治意義上的社會權力。問題是:君主製與個人主義之間的上述辯證關係又是共同建立在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的政治意識上--然而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卻是分別來自於羅馬帝國王權統治與日耳曼民族之分封意識及其國家製度的“曆史遺產”上。吊詭的是:個人主義複興(也就是文藝複興)又是同時反對羅馬帝國的皇帝專製主義--又與早期君主專製存在著一種社會矛盾關係--和日耳曼封建領域的民族主義;可是任何專製主義,本身就包含著個人主義的心理因素,並且民族主義的覺醒也暗示或宣示了個人(自覺)精神的內在共識。如果如此,那麽為什麽當法國大革命同時產生了民族和民主的雙重精神勝利時,英國的君主立憲製卻能與當時其他歐洲國家的君主專製,貴族製,共和製甚至教皇製“聯手壓製”法國革命的民族主義個人主義的精神及其覺醒呢?在文藝複興前後,幾乎同時代的人都厭倦了羅馬帝國的統治年代,但是為什麽貴族,教皇,王侯,資產階級作為新興時代獨立力量的代言人,卻在四國同盟的曆史表現上戀戀不忘法國大革命之前的“貴族封建專製”的年代呢?這一係列自打嘴巴的曆史演繹,並其中的曆史矛盾所包含的曆史分歧及其衝突性,實實在在說明了歐洲文明,甚至世界文明的共同核心:個人覺醒是假,反對專製暴力是假--爭權奪利才是所有人的“集體無意識”--自由民主和公民意識也是權力的象征符號--因為它們與國家體製和“曆史傳統”相糾纏。
以上的論述過程並不是價值概括,而是一種“曆史經驗”:它出自於曆史自身的“人性演變”--概括與經驗,以及價值與曆史這種“雙重之間”並不是同質同構關係,也未必就是對立的二元模式;因為“差異”是自然的(作為差異本性而言,而非從“自然人性”為理由根據),但是“對立”卻是思想政策的一種折射(出自於人性的自我封閉,以及人類對自我意識的理解的偏差和扭曲)--當個體或群體對人類的曆史過程能夠“精確”地(非作為一種科學精神,而是作為本然已有的生命功能而言)掌握住各種關係的“微妙關係”的主軸關鍵時,並不是曆史給予認識者一種不同種類的“經驗的結論”,而是對曆史“變化”的生命領悟,給予整理者和關係者對自身的人類生命“鬥爭”的無知糾纏“病症”提供一種“思想眼光”(而非:思想判斷--作為一種價值形式或經驗形式)的經驗“教訓”;而非經驗判斷或經驗結論。這一過程中,各種的結論,經驗,分析和抽象概括等學術方法論及其所包含的個人主義意識不重要了;關鍵是人們是否“已經”深入到曆史具體的內部微妙關係的領悟光亮中:他們到底是從曆史中看穿了生命自身那種在啟蒙(現代性)思想和政治意識之間所具備的鬥爭形式“異化過程”的無止境缺憾,還是從曆史中強化了自我意識的怨恨或野心或無知的“正當”(?!)理由?那麽我們如何曉得曆史的真相?對曆史的懷疑並不是因為反對曆史,隻是耿耿於懷在具體的曆史內容的細節關鍵存在著各種“各種意圖”的分歧。在意圖中,對曆史的認識隻是爭奪曆史的解釋權或裁判權--民族主義的興起和各種製度的話語確立,就是存在著這種瘋狂+偏執狂+野蠻和野心的自圓其說與強詞奪理。曆史的變化來自於曆史的鬥爭和其中“各種目的”的利益辯護--這就是曆史認識的起點。
於是不要從各種形式和意義的理想主義(如民主自由,民族獨立)和現實主義(如國家主權,國際社會)等“類似理論”來詮釋曆史的性質--曆史不存在性質問題,它隻是“隻保留”了各種微妙關係的“內在餘恨”(作為人性自身的生命表述)--而是從“生命中心主義”這種曆史無意識來揭露人與人之間的內在的複雜對立。所謂生命中心主義,就是曆史的各方或各層次的“微妙關係”;作為生命核心的現實性表征,而非作為生命自身的本體“中心”。換句話說,生命中心主義與人類曆史的“集體無意識”相糾纏--並不是為了證明生命的本相,而是為了反映人類生命的“原始意識”。以至於揭露他們生命中的“鑽牛角尖屬性”。因此生命中心主義有一句名言:你和原始人一樣都是虛無中垂死掙紮的利益勞動者,跟生命自身的本體“中心”毫無關係或關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不洞察曆史無意識的人,以及象搜刮曆史“部分軀體”的人沒有資格為自己,他人甚至生命自身提出“全然不同的正義”的價值判斷形式,以及宣揚是非黑白的深刻標準--這不在於標準問題,而是深刻的“意識”這一類發現問題。因為他跟其他人和原始人一樣,隻是對“時間變化”(包括價值時間變化)有興趣,但是對生命自身依然是“無知的”。對與錯是在生命中發生的“一種眼光”,而不是在偏離生命意識的曆史中(也就是“人類中”)發生的“價值屬性”。換句話說,要分別(而非區分)對與錯問題,就應當藐視曆史和曆史中的一切個別形式特征(不論是看見的,或非看見的;體驗的,或未曾體驗的等等“屬性”)。但是這種“藐視”不是為了各種報複形式(如手段,謀略。革命,心理特質等),頁不是為了讓自己高人一等;乃是要你從生命中洞察到一種“基本性質”,即:大地就在人類(非僅僅是“你的”)的眼前--這是一種生命暗示--但(國家,社區,地方)疆土和(精神,學科,心理,文化)領域卻是曆史對人類共同土地的“心理封建製度”--作為原始王權統治(這種“原始性”不是作為曆史性而言,而是人類共有的“原始”狀態--作為一種無意識性質)的精神支柱--是曆史自身的“精神分裂症”形態,在各種“思想盛宴”中的權力意誌表現:它讓每一個人在虛無的緊張中“忙碌的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