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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3)
前幾天,美國德州小學又發生了大規模槍擊案,十幾名學生和兩位老師被槍殺。民間的槍支控製又成了熱門話題。美國的兩大政黨,民主黨和共和黨,對槍支控製的意見非常不一樣。民主黨主張要對槍支有嚴格的控製,而共和黨認為沒有必要,因為有憲法保護。
世界上不少國家有嚴格的槍支管理法,比如中國,但美國卻比較鬆動,民間擁有的槍支比例遠遠超過其他國家。這些年來,隨著不少大規模槍殺案的發生,民眾對槍支管理的呼聲在逐漸提高,但是卻沒有什麽結果,大規模槍殺案繼續發生。民間購槍也在大幅度地增加,似乎隻有武裝自己才有可能在槍殺案中有生存的機會。
美國民眾合法持槍是有長久的曆史。憲法的第二修正案允許民眾持槍,但有很多細節特殊情況都沒有提到,比如武器的種類,持槍的年齡,精神狀態等等。修正案後這麽多年,科技發展迅速,武器的種類也非常之多,威力也非常大,比如大規模殺傷的核武器。按理說,情況變了,憲法也需要調整改變才行,但實際上卻沒有這麽簡單。美國國土巨大,各個地區的發展並不同步,產生了許多特殊問題,不是一刀切就可以解決的。美國是民主選舉製度,選出的代表按理說基本會代表選民的意願,這導致了在很多立法問題上的糾紛。此外,美國的遊說嚴重,各種不同利益集團在影響政策的製定,比如美國的來複槍協會,它是個影響力非常大的組織,共和黨議員都很害怕它。
那麽這次重大校園槍擊案後美國會如何調整槍支管控政策?共和黨和民主黨看法非常不一樣。 共和黨的德州州長說是精神病的問題,不談是槍支的問題,但他才削減了州裏對精神病護理治療的財政支出,有兩億多。德州是全美各州政府投入解決精神病問題開支最少的州之一。可見州長的話和行動是自相矛盾的。川普和德州參議院提議采取一門進出,也就是說,學校跟法院一樣,隻有一個門進出,但學校管理人員說這非常難執行,同時給納稅人增加不少財政負擔。社會上還有很多地方是沒有一個門出入的,比如電影院,商場。槍手完全可以作案。一門進出的想法不大現實。
不少共和黨人認為,是人的問題,而不是槍,槍本身不會自己殺人。首先先談談人的問題。美國雖然說是世界上最發達國家之一,但健康服務卻不是第一,目前還沒有全民醫療保險製度,醫療服務水平相差極大。美國貧富不均的狀況十分嚴重。窮人,尤其是有精神病的能夠得到及時治療的非常少,導致他們整天在街上遊走,造成社會安全問題。非窮人也有資源上的問題,導致了他們中的部分人認為有問題不是自己的,而是社會或其他人造成的,加上槍支很容易得到,便會去對其他無辜人發泄。
社會上能夠殺人的東西很多,小到家裏的菜刀,大到汽車等等。 即使是醫療服務非常完善,但很難避免產生殺人的動機。對潛在殺人的物品進行管控是必須的,否則很難避免類似於德州小學的悲劇發生。拿汽車來說,保險是必須的。槍支是否需要保險?槍支被害者也需要賠償才行。如果有保險,那麽保險公司肯定會對持槍有嚴格的要求。患有精神病的肯定不行。關於物品管控這點似乎不應該有太多的爭議,因為這是社會的基本常識。
相信大都數人會認為,普通老百姓不需要擁有導彈,核潛艇,核武器等等。控製大殺傷力武器是必須的。新西蘭在基督城槍擊案發生後的一個月就通過了禁止大殺傷力武器的法案。 禁止大殺傷力武器並不需要改變美國憲法修正案。有的人在想,沒有大殺傷力武器如何保護自己?難道需要軍隊量級的才行?隨著武器的發展,憲法中的用武器保護憲法是完全過時了。老百姓根本不是軍隊的對手,政府也不會讓老百姓武裝到那個地步。不對大殺傷力槍支進行管控理性上是說不通的。
美國由於製度文化的問題,短期要改變槍支管理是非常難的。其實不需要聯邦政府,州政府也可以進行嚴格的槍支管理。民主黨為主的馬裏蘭州就是個例子。馬裏蘭有非常嚴格的槍支管理法案,不允許老百姓擁有運輸大殺傷力武器。當然,某幾個州能夠做到是不夠的,會有很多的漏洞,罪犯也可以到其他州獲取,還需要聯邦政府的法規才能有效實施。根據民調統計,超過80%的大多數美國人支持持槍的背景調查,目前在聯邦方麵沒法做到。據媒體報道,這是最有可能在近期內能夠被國會通過的。
美國的國情雖然非常複雜,有曆史文化的原因,但是其民主製度必須促使法規上的改革,減少重犯同一錯誤的可能性。目前槍支管控的進展緩慢,但是還是有希望的,關鍵還是老百姓本身。如果老百姓堅持改革,那麽遊說團體再強大也會最終失敗。憲法是人製定的,必須得與時俱進才行,否則就成了社會前進的絆腳石。從曆史來看,人類社會總是在發展,不可能停留在某個階段。我的預測是,美國最終會禁止大殺傷力槍支,但不會取消擁有槍支。聯邦背景調查是肯定的。精神病治療會有所改進。希望大規模槍殺案件最終會成為曆史。
AR15之所以被認為是應該禁止,原因在於其殺傷力和殺傷效率是很不同的,是手槍和拴動步槍,或者打獵常見的散彈槍無法比的。
槍支的殺傷力指標之一就是子彈初速,其次才是口徑。而步槍子彈盡管口徑比手槍小,但因為裝藥量不同而具有更大初速。對戰場多少有點知識的人應該知道電影裏那種槍擊情節屬於忽悠的概念,現實中如果被步槍子彈擊中,如果是骨頭,哪怕是一顆子彈,一般需要截肢,如果是身體內髒,基本沒有活路。
而常見的9mm口徑手槍槍擊如果不是直接打中心髒或者腦幹,很少能一兩槍當即殺死人,因為衝擊力太小。
這就是殺傷力的區別。
另一個表現槍支殺傷率的指標就是單位時間內子彈出膛數量,那麽是否具有自動上膛機製,和彈夾可以加載多少子彈,就都是指標。
AR15是半自動,可以加載30發子彈彈夾,常見20發,這就加快了射擊速率。而且與手槍不同,因為槍支自身重量不同,AR的後坐力相對手槍小很多,又是雙手兩支點持槍(這是手槍絕對做不到的),大大增加了射擊精度,也就是具有更大殺傷力和殺傷率。
不僅是AR15,任何具有同樣特點的步槍都是有同樣級別的殺傷力的,隻不過AR15因為相對便宜和具有M4民用版的名聲而更加流行罷了(其實M4的退殼機製設計是非常糟糕的,相對容易卡殼,這是不得不弄一個手動上膛輔助裝置的原因)。任何這類步槍都屬於進攻型武器,因為設計目標就是盡可能增大殺傷力和殺傷率。
至於你提到的炸藥,在美國是絕對控製的,沒有工作需求你獲得炸藥是非法的,這也就限製了美國發生炸藥案件的數量,盡管利用硝基化肥可以製造炸藥,但與C4這種軍用炸藥,甚至TNT這種硝基炸藥在爆炸力上都是差得很遠的,但不妨礙有人可以通過軍隊係統偷出來,這件事上表現了控製的作用。
美國最低限度應該禁止進攻型武器銷售。AR15不是民用級,因為並不存在民用級這個概念,而是民用版。之所以製造M16,後來M4的民用版,是因為1984年國會通過法律禁止民間擁有全自動武器,這才把軍用的M4肢解了,弄出隻能半自動的民用版AR15來適應法律。
這件事表明法律的改變是可以降低槍支的殺傷效率的。盡管把具有全自動設計改成半自動的步槍改回全自動並非難事,在如今3D打印普及的時代沒有什麽替代配件是做不出來的,但因為不合法,所以一般人不會去自己改裝,這也就讓社會上全自動武器數量大大降低。
這個角度也表明禁槍是可行的,尤其是禁止進攻型武器。
擁槍的初衷應該是為了防止政府走向歧途,民眾可以反抗。不是為了民眾之間相互射殺。現在的政府靠老百姓幾把鳥槍已經落伍了。該與時俱進的禁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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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槍就是為了防止政府幹出像上海封城這樣的事情。上海人人有槍的情況下,一萬個人裏有一個敢拚命的話,大白們還能入戶消殺、強拉隔離嗎?暴政的基層爪牙如果時刻麵臨生死存亡,暴政就不可能存續下去。
至少有一點雙方還南轅北轍: 什麽是大殺傷性武器? AR15流行是因為輕便實用,並不是什麽威力大。 把AR15當大威力武器來禁是沒有理由的。 實際上德州殺手用普通手槍也能達到同樣效果。 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案用的就是手槍,死了33人。 美國曆史上最大的校園屠殺案是1927年密西根 Bath School 案。 殺手用炸藥殺害38名學生和6個成年人。 比用AR15殘酷多去了。要不是殺手失誤把自己提前炸死,他還有500磅的炸藥計劃炸死全校學生。
AR和其它的步槍,都是民用級的,隻不過長得像軍用。如同Hummer不是軍車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