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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憲臨終大罵毛澤東 ZT

(2008-03-24 16:49:26) 下一個
廬山會議期間,和黃吳李邱在一起;左起:李作鵬、吳法憲、林彪、黃永勝、邱會作。1981年,均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反革命集團案主犯。 

在四年國共內戰後,中共關押了九百二十六名國軍高級將領,其中大多數人在「戰犯管理所」苟延殘喘丶逆來順受。然而捱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有些人煥發出人性的光輝,在無畏無懼之下說出了心裏話。例如有個在一九四七年泰(安)蒙(陰)戰役中被俘的國軍整編七十二師中將師長楊文瑔,彌留時毅然高呼「蔣委員長萬歲!」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共產黨的高級將領也未嚐不是如此。例如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丶空軍司令員的吳法憲,在他臨死前撰寫了一部《歲月艱難—-吳法憲回憶錄》,洋洋灑灑兩巨冊近千頁,從頭至尾都在憤怒控訴毛澤東的心狠手毒丶詭計多端丶口蜜腹劍丶喪心病狂。

從未想到要坐共產黨自己的大牢

吳法憲在林彪的九•一一事件發生後兩周被捕,一九八一年一月以「反革命集團主犯」罪,被「十惡大審特別法庭」判刑十七年,八個月後保外就醫。據看守人員反應,吳法憲是林彪死黨中態度最為謙卑者,凡見人必呼「首長」,進門必喊「報告」,在庭審中有問必答。然而他口服心不服,鬱結在胸中的怨氣全部傾注入這本七十四萬字的回憶錄中。他說:「我十五歲起參加革命,跟著共產黨丶毛澤東,幾十年的槍林彈雨,拚命工作,什麽樣的危險都遇到過,什麽樣的後果都想到過,也隨時準備為黨的事業而獻身。但是唯獨沒有想過,要為黨的事業這樣『獻身』,要坐共產黨自己的大牢。要做一個全黨共誅之丶全國共討之的大壞蛋,忍受一切屈辱,受到這樣的折磨!」

吳法憲說,出庭前,特別法庭的審判員警告他:在庭上可以發言,但不準推翻起訴書上的罪名,否則要判重刑,所以他「下了決心,不申辯,反正申辯也沒有用。」然而,判決後,他對所列「反革命罪行」耿耿於懷,認為「說我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為目的,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真是天大的冤枉,完全是強加於人的不實之辭。這二十多年來,從來沒有任何人向我出示過任何這樣的證據……正是因為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盲目地貫徹執行了毛澤東的指示,才犯了各種各樣的錯誤」。第二,判決書中說他「積極參與林彪奪取最高權力的活動」也根本不是事實。「林彪地位的上升,同毛主席的賞識和一手提拔分不開的。毛主席親自提名,使林彪成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還決定在黨章中明確寫上『林彪同誌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這一切都不是林彪奪權得來的,而是毛主席親自選擇和安排的」「林彪已經是中共中央副主席丶中央軍委第一副主席和黨章上法定的接班人,他還有必要冒著和毛澤東對抗的風險,拿著實權去爭國家主席這個排名遠遠在後麵的虛權嗎?就算是林彪想當國家主席,通過正當的競爭丶競選來爭取,這應該是一個黨員丶一個公民的正當權利,絕不是什麽犯罪行為。」「從九•一三以來,我一直沒看到有直接的或者是有說服力的證據,說明林彪直接策劃了政變和謀害毛主席的行動。在文革中,隻有毛主席自己或以中共中央的名義號召過在全國的奪權。相反,由於林彪丶老帥們和我們的反對,在軍隊中,除了一些文藝團體和部隊院校以外,任何軍事機關和部隊都沒有奪過權。全國廿九個省市自治區全部是毛主席丶黨中央批準奪權的」「在文革中,我所參加的中央文革碰頭會議丶軍委辦事組和空軍黨委,都是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組織領導的機構,不是什麽反革命集團」「我是林彪的老部下,黨的組織原則規定下級服從上級,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是不可能超越這個框框的。事實上,在我同林彪多年的接觸中,從來沒有聽他說過有關反對毛主席的隻言片語,更不要說是有關推翻人民民主專政和搞政變這樣的事情。」

迫害幹部的罪魁丶全麵武鬥的黑手都是毛澤東

關於「誣陷賀龍和羅瑞卿」,吳法憲說:「賀龍的材料是根據成鈞丶傅傳作丶黃立清和廖冠賢四個人的揭發整理的,不是我個人編造的。羅瑞卿的這頂帽子是中央戴上的,並不是黃永勝和我給他戴上的。如果說,在文革中的報告中或言論中對當時受迫害的領導同誌有過類似的不敬語言就是『反革命罪』的話,難逃法網的應該不止是我們幾個,大概是不計其數。關於賀龍和羅瑞卿受迫害的問題,我認為主要責任在毛澤東丶林彪丶周恩來,因為這些問題是他們決策的,主要安排是他們決定的,兩個專案組基本上都是由周恩來全麵負責的……在幾十年的黨內殘酷鬥爭過程中,很難找出幾個從沒整過別人的黨內幹部。據我回憶,由毛丶周親自批示丶審閱丶劃過圈的賀龍丶羅瑞卿和其他人的專案組報告為數不少。不能說牽連到我們的都是『反革命罪』,牽連到毛主席的都是『失誤』,牽連到周恩來的就都是『違心的』,為什麽在這裏就不講『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呢?」他憤怒地說:「在劉鄧等中央相當一部份領導幹部受迫害的問題上,毛澤東周恩來應當負主要和直接的責任。毛澤東是決策者,而周恩來是主要執行者。其他的人,不要說我們幾個人(按:指黃吳李邱),就是江青丶康生丶陳伯達,對此都不是說了算的!」

關於「在空軍關押迫害幹部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空參謀長顧前和空軍學院副教育長劉善本被迫害致死」問題,他認為「這是全國全黨搞運動的結果,當時全軍共有八萬人受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空軍祇占其中百份之零點二,其餘99.8%受迫害的人又應由誰來負責,各該單位的主要領導是否「都要追究刑事責任?全國共有七十三萬人遭到迫害,是不是毛澤東丶中共中央都要承擔刑責?在審查林彪集團過程中,軍以上幹部八百多人被整,空軍副司令員曾國華中將(大渡河十七勇士之一)在學習班中被整死,是否也應該追究刑事責任呢?」他認為「在打擊迫害幹部的問題上,從毛主席丶黨中央到下麵基層領導都有錯誤,都應承擔責任,不能隻是把我們幾個人推出來做替罪羊了事!」

吳法憲說,全國各地發生大規模武鬥,其背後黑手都是毛澤東。例如一九六七年八月,上海柴油機廠武鬥,王洪文率十萬人猛攻,雙方傷亡慘重,毛澤東讚曰:「打得好!」他聽到各地武鬥的匯報時還說:「這是亂了敵人,鍛煉了自己!」他在上海看到電視直播批鬥大會中造反派強迫陳丕顯丶曹荻秋低頭彎腰,竟說:「這算不了什麽嘛!」

不相信林彪反毛,不相信林彪搞政變

對於中共現當權派指責林彪「反軍亂軍」,吳法憲極為反感。他說:「林彪是軍委主要領導人,他為什麽要一心把自己搞亂?大量事實已證明,在文革中,林彪自始至終都在注意保持軍隊的穩定,甚至不惜與以江青為首的中央文革小組發生激烈的衝突」

吳法憲還揭露:「不設國家副主席,林彪同誌往哪裏擺?」這句話是一九七○年八月十九日汪東興在廬山對江西省革委主任程世清講的,絕不可栽贓到葉群身上。〈程世清訪談錄〉與林彪警衛參謀李文普所撰〈林彪事件與我〉都提到這一點,這是一個多年的冤案。

一九七二年毛澤東會見美國總統尼克鬆時說:「我們國內有人反對和你們談判,這個人現在見上帝去了」,這是指林彪,然而吳法憲說,在整個中美關係轉變的過程中,林除了同意毛澤東意見外,並未說過其他的話。早在一九五○年,林彪反對出兵朝鮮與美國直接對抗,因為當時中國並未受到直接威脅;相反,在蘇聯向中蘇丶中蒙邊境調兵時,林首先向黨中央提出建設三線丶把重點戰略目標從南方轉移到北方對付蘇聯。所以,說林彪反對中美關係改善,是惡意栽贓!

現在中共的禦用文人說「林彪的一號命令是反革命改變的總預演」,吳法憲認為「九大」後林彪名正言順成了接班人,他根本沒有必要搞政變。防止蘇聯突然襲擊是毛丶周的三令五申,戰備疏散是預防蘇聯實施「外科手術」式的核打擊傷害聚集在北京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在毛周以政治局名義下達疏散令後,才有林彪的一號命令
—-疏散華北東北西北的坦克丶飛機丶大炮,當時毛澤東並無異議,不能因為林彪死了,就把他的功勞變成罪行。

九•
一三後,空軍司令部參謀長梁璞在受審查期間,為了「立功贖罪」,便檢舉林彪要以廣州為基地,擬定了作戰計畫。吳法憲說,那是一九七一年五月基辛格秘密訪華丶中美關係走向改善時,為了防止國軍突襲沿海地區宣示對大陸的主權從而破壞中共與美國的談判,毛周指示各大軍區丶各軍兵種負責人開了一星期的會,空軍按總參指示加強了東南沿海的防禦力量,這個作戰部署是毛周親自批準的,何「政變」之有?在那個年代許多問題都被煊染丶被歪曲了。

證明周恩來逼死林彪

對於林彪的遭遇,作為一名忠心的老部下,吳法憲寄予了無限的同情,他不相信林彪反毛,不相信林彪搞政變。他在書中回憶,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淩晨兩點,他在北京西郊機場報告周恩來,林彪葉群所乘三叉戟飛機已經飛出中蒙國界,周恩來遂下令:「絕不準有任何飛機到北京來,如果有飛機到北京來,你我都要掉腦袋!」吳法憲乃下令北空司令李際泰:不準任何飛機飛向北京,如果有飛機飛來,就攔截,並把它打掉!

這些年來,許多資料顯示,林彪座機在外蒙境內沒有直飛蘇聯,而是在蘇蒙邊境處調頭飛返中國方向,這一舉動是由於林彪不想叛國,他強令飛機返回北京,但飛機著陸前就在空中爆炸起火。既然吳法憲知道「不準任何飛機飛向北京」的「中央命令」,那麽林彪墜機的真相不是呼之欲出了嗎?空軍司令吳法憲知道內幕太多,所以有必要讓他長期與外界隔絕,直到九•一三事件後廿九年丶他刑滿十三年之後,吳法憲離開居住地濟南到北京探親還需要有關部門批準,可見中共當局多麽不希望這位九•一三事件目擊者向外界吐露事件的真相,盡管事隔廿九年該案已不具政治敏感,隻能作為曆史學家的論題了。

吳法憲在七十多萬字回憶錄中沒有說穿這一點,但他對別人的冤案是看得很清楚的。對毛澤東的「四大秘書」首席—-陳伯達被打倒一案,他寫道:「毛主席自己也忘了,他兩次出訪蘇聯都是陳伯達陪同的,在毛劉的鬥爭中,毛主席也是幾次借助於陳伯達,四清中的《廿三條》丶文革的《五•一六通知》等,都是毛主席委托陳伯達搞的。毛主席還親自點名陳伯達任中央文革組長,而正是這個中央文革後來在黨內代替了中央常委辦公會。是毛主席把權力交給了陳伯達,陳伯達也是為毛主席立了大功的。但一有了不同意見,一有了錯誤,就說人家『三十年沒有很好地合作』。既然是這樣,那為什麽要把陳伯達一直留在身邊,而且一直提到中央常委成為黨內第四號人物呢?這是怎麽共事的呢?一有了意見,就算總賬,算老賬,一得罪就得罪到底把人打入十八層地獄。對彭德懷丶劉少奇都是如此。真是伴君如伴虎,讓人心寒哪!」

吳法憲的長子吳新潮在本書末之〈附錄〉中也發了一通牢騷。他說,對於他這南征北戰丶浴血疆場十九年的父親,「有些人出於某種政治目的,卅多年來一直在進行蓄意抹殺丶歪曲和顛倒黑白,企圖讓人民群眾對父親另眼看待」,其矛頭直指中共黨史編纂部門的負責人。

對仇人惡有惡報感到快感

吳法憲臨終前唯一感到快慰的是「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奉命批鬥丶審查他的上級丶同事丶下屬,幾乎都沒有好下場。九•一三時到空軍司令部監控吳法憲後來又成了吳案負責人的李德生,一九七五年元月突然被免除中共中央副主席與政治局常委的職務,在政壇上再也沒有作為。吳法憲被拘押在北京衛戍區時,五次提審他的公安部副部長李震本是他一手提拔的,居然擺出了「中央首長」的臭架子,動輒訓斥他「態度不好」,然而就是這個李震,一九七三年橫死於公安部的地下室,此案至今未水落石出,但原因已經顯露:他知道的機密太多。空司的王輝球丶曹裏懷和梁璞,九•一三後都主持過空軍的清洗工作,且下令關押吳法憲夫妻兒女,但不久就被審查,空軍參謀長梁璞還被送去農場勞改。由此,吳法憲悟出:「毛澤東的策略是分而治之,一批一批地打倒。看見那些審訊我的人很神氣。我就在心裏想:不要自我感覺太好,隻是還沒有輪到你們的緣故……事情不要做得太絕太過!

吳法憲的回憶錄揭示了,共產黨員熱衷於出賣靈魂丶賣友求榮,那是一窩乘人之危丶落井下石的家夥,奸同鬼蜮,行若狐鼠。譬如,那個貌似忠厚的少林寺和尚許世友,居然將三十年代上海報紙刊登的「伍豪啟事」密呈江清,為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煽風點火。還是那個許世友,向林彪檢舉空軍政委餘立金在皖南事變時曾被俘叛變。報告上呈毛澤東過目後,餘立金被打倒了。

還有,黃永勝的秘書李必達,聽到黃吳李邱議論江青張春橋,便寫小報告檢舉黃吳等人是「反江青同誌的小集團」,然後透過他的老上司丶副總參謀長溫玉成呈交江青上奏毛澤東。老毛更奸,將此密告信交給林彪又轉黃永勝,於是,李必達丶溫玉成都遭了殃。

戚本禹想染指李訥
楊成武秘書同楊女春風一度

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二日,青海省軍區副司令員趙永夫下令鎮壓占領青海日報的造反派,打死打傷三百多人,逮捕近萬人。事發後,趙永夫打電話向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葉劍英報捷,葉劍英答複說:「你們打得對!打得好!」二十二年後,鄧小平下令用坦克輾壓青年學生,都是視民命若草芥的表現。

吳法憲回憶錄解開了某些曆史謎團。例如中央文革的三根筆杆子王力丶關鋒丶戚本禹,由於鋒芒太露丶功高震主,在決策層濫竽年餘就去了秦城監獄。毛澤東原來指示先拿掉王力和關鋒,爭取比較年輕的戚本禹轉過來,無奈戚本禹恃寵生驕,樂極生悲。事緣江青器重戚本禹,常把戚帶在自己身邊,一起進進出出,還要戚本禹學會遊泳丶騎馬丶打槍等等。戚本禹也把江青當成自己的母親,如此忘乎所以,居然送了一套《紅樓夢》給江青的女兒李訥,以至於江青懷疑有婦之夫戚本禹對李訥存有非份之想。於是,江青告了禦狀,說戚本禹此人改造不了,結果戚也去了秦城。

另一條花邊新聞是:葉群為了拉攏總參謀長楊成武,特地安插楊成武長女楊毅到《空軍報》社工作。空軍政委餘立金為了巴結楊總長,便叫自己的英俊秘書單世充多多關照楊毅。此時楊毅因參加「寫作班子」住入京西賓館,單世充幾乎天天往京西跑,還常給楊毅送吃的,接著便向發妻縱素梅提出離婚。縱氏從單世充日記本裏發現單與楊毅的合影與詩句,有「春風已度玉門關」一句,於是縱氏到空軍司令部告狀。空軍黨委辦公室主任把單世充軟禁起來,楊毅則下調四川一個航校當了幹事,她到四川不久就含羞自殺,正好楊成武被打倒,發配河南龍門縣。

吳法憲承認誌願軍擊落美機數字有假

吳法憲回憶錄同汪東興李鵬等人回憶錄不同的是,他透露了一些中共軍事機密。諸如:

(一)抗美援朝戰爭期間,中共誌願軍上報擊落美機的數字有假*

(二)自中共空軍建軍以來,空中丶地麵事故漲色,每年都要摔掉二丶三十架飛機。

(三)五十年代廈門有個高射炮兵師的師長叛逃去了台灣,並在那兒升了官。中共公安部長羅瑞卿利用一名被捕的台灣特務,向台方發了一個假情報,稱那個師長是假投降,結果對岸就把那個師長槍斃了。

(四)有關一九六七年十月北京出現的「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傳單案,吳法憲與公安部長謝富治丶總理周恩來組成了專案組。案件由天津市公安局破獲,但陳伯達不相信一個煤球廠工人能寫出這樣的文章,認為隻有高級領導人的秘書,如鄧小平的秘書才寫得出來。事隔近四十年,從台灣國防部情報局心理作戰處退役的粟明德先生才公開了他起草這張傳單的詳細情況。粟明德的父母都在鎮反時被中共殺害,一九五七年他在北大農學院肄業時,因反右運動深入而偷渡經港赴台。粟明德起草的這張傳單由短波電台傳到大陸,一位與中共也有殺父之仇的工人抄錄油印了八十份,這是全案的來龍去脈。把一個北大學生當作鄧小平的秘書,這是書呆子陳伯達的誤判。從吳法憲回憶錄可以斷定,吳法憲講了許多真話,所以這部書不能在他為之奮鬥了四十一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而隻能在資產階級自由化泛濫的香港印行,就連「左王」鄧力群的回憶錄也要在香港出版,這對中共當權派不是極大的諷刺嗎?

*據中共管方宣稱,擊落美機5729架;然而美國方麵宣布,美軍空丶海軍以及海軍陸戰隊損失飛機僅兩千架;一九九二年俄國總統葉利欽致函美國參議院,承認有1309架美機在北韓上空被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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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吳法憲臨終大罵毛澤東》共22件評論
路三歌的評論
September 19th, 2007 at 11:50 pm
“中共中央非常委員會”案偵破記(劉堅夫)
來自:公安部 時間:2007-07-02

作者:劉堅夫

1967年10月8日,北京市東城區許多單位和個人都收到從郵局寄給他們的內容相同的反革命信件,他們急忙將這些信件轉到公安機關。在首都發生散發範圍如此之廣的反革命信件,立刻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公安機關對此非常重視,公安部立即組織了“10•8”專案組,由於桑副部長領導偵破。

(一)

這封反信使用16開油光紙油印,全文一萬多字。寫信人對解放後中國共產黨的內外政策,特別是對我國的外交政策,進行了全麵的攻擊。對毛主席、周總理等中央領導人進行了人身攻擊。全信字跡清楚、端正。標題為“中共中央非常委員會給全體黨員的一封公開信”,署名“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落款日期“1967年10月1日”。反信刻印以後,用人民日報包封,在封麵上用有光紙再包一層,用自來水筆寫上收信的機關、學校、團體、工廠的名字,投郵寄出。從反信的郵戳上看,投信人是從東城區六國飯店南口開始投郵,沿路到紡幟工業部西側,橫穿東長安街,進入南河沿街,到東華門街往東經和平賓館,再轉東單北大街南行,轉到外交部街,然後轉回來繼續南行到東單,再由東單到北京火車站。沿途見到郵筒就投一、二封。案發後專案組共收回“反信”48封,其中有一封投到設有警衛的外交部門內的郵筒。破案後審訊,罪犯供認在京一共投了54封,還有6封因收信人怕惹是生非,把它燒了。

(二)
這個案件,是反對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的領導,另搞一個所謂“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的偽中央。其目的是要推翻共產黨的領導,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麵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全麵否定我國的各項內外政策,對毛主席、周總理等中央領導人進行人身攻擊。並且希望蔣介石反攻大陸,回來統治中國。此信的性質是十分清楚的。我們在偵破此案時,始終是把它作為一個反革命案件來偵破的。

根據所掌握的材料,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麵開展了工作:

1、調查包“反信”《人民日報》報紙的印刷地點。我們把包“反信”的報紙,拿到《人民日報》社去鑒定,查明是屬北京印刷的。因為《人民日報》在北京印的,隻發天津、河北、河南等十個省、市。其他較遠的省、市、自治區,是用飛機送版由當地印刷發行。根據這一點,就把偵察範圍縮小到天津等十個省、市,我們當即通知在這十個省市進行調查,查了好久,沒有結果。我們又到《人民日報》印刷廠,經仔細鑒定,最後確定包反信的《人民日報》是天津的。因為印發這十個省市的報紙,誰負責印發都標有記號,以備檢查。這樣,又把偵察範圍進一步縮小到天津。

2、對油光紙產地的調查。經研究紙張的專家們化驗鑒定,認定油印“反信”的油光紙和包“反信”的油光紙是天津造紙廠生產的。

3、對書寫墨水的調查。請研究墨水的專家鑒定,墨水是天津產的。

4、郵筒調查。經找郵局有關人員調查,從蓋郵戳的時間上看,此信是白天投的,投遞路線,是從國際飯店開始往北,穿過東長安街,進南河沿街,東華門街,和平賓館,東單北大街往南,外交部街,東單,北京火車站。經過調查,這條投郵路線基本上可以肯定。隻有一點存疑,就是投到外交部大門內郵筒那封“反信”,因為外交部門口24小時都有解放軍衛兵站崗,犯罪分子又沒有登記,他是怎麽投進去的。

5、發動群眾辯認筆跡。我們把反信字跡複印出來,發到有關省、市、自治區,特別發到北京、天津兩市公安機關,要他們通過機關、學校、工廠、企業的保衛組織、派出所、治保組織、居民委員會,把字跡發下去,要群眾辯認。與此同時,我們又要各級公安保衛組織、派出所、治保會,從我們掌握的五類分子、勞改分子、重點人口等管轄視線之內分子的檔案中查對筆跡。這個時間大約搞了二十多天。在這期間,我們還特別督促天津市公安機關,要他們深入發動群眾,發現作案線索。還告訴他們特別要在受過我們打擊、文化程度較高、有寫作能力的人中間去查找線索。根據當時掌握的材料,這個案子發生在天津的可能性很大,因為許多證據都與天津有聯係。

(三)
11月20日,接天津市公安局報告,說“10•8”案的作案分子查到了。他們說,天津市和平區有個派出所在發動群眾辯認字跡提供線索時,有個群眾看了字跡後檢舉,這個案子可能是煤球廠工人沈劍雲幹的。與此同時,派出所在查檔案字跡中,也發現反信字跡與沈劍雲的字跡很相像。

經過技術鑒定,確證的確是沈劍雲的字跡,公安機關立即逮捕了沈劍雲。經過審訊,沈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沈劍雲,50歲,天津人,家庭出身地主,大學文化程度,捕前在一個煤球廠搖煤球,是煤球工人。沈犯解放前,受過國民黨憲兵訓練,在青島市當過憲兵,思想很反動。青島解放前,偷跑回天津隱蔽身份。解放後,混入天津市人民法院任書記員。1957年反右派鬥爭時被查了出來,劃了管製,後被送到一個煤球廠當工人。文化大革命開始時,未見異常表現,因為他平常在廠裏不多說話,也不活躍。文革初期秩序混亂,他一直呆在家中不出來。

審訊員問:“為什麽要寫這個東西?”

沈劍雲回答:“文化大革命這樣亂糟糟的,共產黨的天下長不了,我要另找出路。”

“另找出路是什麽意思?”

“我寫了這份傳單,用的是共產黨的口吻,因為利用‘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的名義將傳單散發出去,就會在社會上製造混亂,引起反響。因此就下決心,找材料寫了那份傳單,是我自己起草、自己刻印、自己投郵的。一共印了54份。我於10月7日印好,10月8日用塑料袋裝好,早晨5點鍾從天津乘火車到達北京永定門車站,下火車後即沿前門大街走到前門樓,向東拐到六國飯店那條街,開始挨著郵筒投郵,一直到北京火車站。投後坐車到了豐台一個親戚家吃飯,然後坐火車回到天津。”

“你在天津作案,為什麽要到北京來投遞呢?”

“在北京投遞,可以引開公安機關破案的視線。”

“你還寫過什麽東西?”

“還寫了一封‘告全國同胞書’的廣播稿,此稿不到一萬字。主要內容也是攻擊共產黨,希望蔣介石回來統治大陸。”

沈劍雲還告訴他兒子(20多歲)說,我可能要遭逮捕槍斃,你要把這個東西藏到家中牆壁裏麵,等國民黨快要回來時,就取出來向全國廣播。作為歡迎國軍的見麵禮,你就可能成為國民黨的有功之臣,弄個一官半職。此事要嚴守秘密,這是關係你後半生的前途問題。

在逮捕沈犯時,我們曾搜查了他的家,查獲了他作案用的鋼版、鐵筆、油印機、包反信用的人民日報和剩下的油光紙等物。沈犯供出“告全國同胞書”之後,我們又去他家搜查,在牆壁裏把“告全國同胞書”搜了出來。沈犯寫反革命信件和“告全國同胞書”,他的老婆、兒子都參與了。此案一共涉及15個人人。以後除沈犯繼續關押外,其餘人都陸續被判刑或釋放。

此案告破後,當時有的中央領導人不相信一個煤球工人能寫出那樣的反革命信件,懷疑背後有人指使沈起草的或是別人起草後要他刻印散發的。我們當時問他,你對共產黨政策不熟悉,怎麽能夠全麵攻擊共產黨政策,特別是我國的外交政策(如火燒英代辦處,造反派給港英下哀的美敦書、麥島事件等等)呢?他說,平時很注意看報紙,搜集資料,有些事件對他影響很深。同時他在文革中搜集了一千多份各種小報。他寫的東西小報裏麵和報紙上都有,隻要他用自己的觀點,就可以寫出來。確實我們在搜查他家時,搜出了一千多張小報。為核實反革命信件是否沈親自所寫,我們要沈在監獄裏默寫一份。沈隻寫了一天多就交給我們了。寫的問題除五、六個問題沒有寫外,其餘一百多個問題與反信內容基本上是一致的,當然在文字有出入,反信有一萬多字,默寫隻有八九千字。

我們問沈,你為何到外交部門口內那個郵筒去投一封“反信”呢?對此事他堅決否認。他說,北京他不熟悉,外交部究竟在那裏,他根本不知道。經過我們再三追問,他都不承認去外交部門口郵筒投郵之事。同時我們把他攻擊我國外交政策的一些問題提出來問他,他說那些問題是從《人民日報》和一些小報上看到的。又問他在外交部有沒有認識的人,他說沒有。

經過我們反複調查,沈的口供屬實。那末投在外交部門口那份“反信”如何解釋呢?為此我們又去找郵局同誌研究,結果是把郵戳蓋錯了。東單北大街郵筒的戳與外交部門口郵筒的戳都放一塊,蓋戳的人順手把外交部郵筒的戳蓋上去了。我們又問蓋戳的人,他說每天蓋戳很多,記不太清楚了,但他也沒有否認蓋錯郵戳的事實。以後我們又反複查證每個郵筒蓋的戳,結果發現東單北大街有個郵筒的戳沒有,而沈犯又承認他在那個郵筒投過“反信”,這樣我們就確信蓋錯郵戳是事實了。

(四)

此案經過一個多月的偵破,掌握了確切的證據,逮捕、拘留了人犯,我們認為偵破工作可以結案處理了。於是寫了結案報告,在報告中提出,沈犯是反革命首惡必須依法嚴懲,對其他人犯根據罪行,有的判刑、有的釋放,結束此案。誰知報告上去之後,當時領導此案的中央領導人不準結案。陳伯達、吳法憲以及謝富治等人為了適應林彪篡黨奪權陰謀的需要,在接見專案組人員時,陳伯達說:“這個案子不算破,不能結束。查出沈犯隻是這個案子的起點,還要深追後台,不查出後台不算破。”謝富治也同意陳伯達的觀點。他們既不好好看結案報告,又不研究全案的材料,隻憑自己主觀想像,根本不相信,一個搖煤球的工人能夠寫出那樣的反革命信件來。他們認為,背後肯定有人指使,因此要追後台,關於追後台之事,陳伯達等還說出許多似乎是神話的話,好笑得很。以後我們又繼續深入的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追找後台。我們再三審問沈犯,他承認隻是他一人作案。他的妻子兒子沒有參與。堅決否定有人指使他們去作案。我們又把沈犯平時接觸的人,一個一個的作了調查了解。無論是黨內(因為陳伯達、謝富治等人希望在黨內已被打倒或靠邊站的中央領導人中找到後台)、黨外,根本沒有發現有後台的線索。我們又把調查狀況,如實向上麵報告後,陳、謝等人批評我們右傾。下令把我們專案組解散,另外組織了有軍代表參加的專案組,由公安部領導小組成員,原空八軍副軍長趙登程負責,繼續深入追查後台。

(五)
這個新專案組的性質就變了,陳伯達、吳法憲、謝富治等人開始利用“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這個案件,來打擊陷害一大批黨和國家的領導人。

1968年3月13日,謝富治對趙登程說:“搞專案要大反右傾,不要下不去手,不要老觀點,對劉、鄧、陶,彭、羅、陸、楊,他們是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有的是叛徒,中國赫魯曉夫通過這些人,通過公安機關將矛頭指向偉大的毛主席和以毛主席為首的無產階級司令部。公安部就是他們的一個據點,對他們要有刻骨仇恨,絕對不能右傾。”事後,趙登程在筆記本上親筆寫道:“對反革命非常委員會專案看法。應把主要矛盾指向、中國第二個嚇(赫)魯曉夫、外交部某些負責人、和二月逆流的黑幹將……”直接把罪惡矛頭指向敬愛的周總理和中央其他領導同誌。

1968年8月19日,陳伯達等人在接見“非委會”專案組時說:“幾個煤球工人不可能寫出來,就是大學生也不可能寫出這樣的文章,他怎麽知道黨內的許多機密,總有一點來路”,“你們所摸的可能不是地方,要摸的沒摸到,就是往上追”,“這是個很大的案子,突擊二月逆流的東西,大現行反革命案件,是大陰謀案,要注意二月逆流。”吳法憲說:“還不是第二個大走資派?!”謝富治說:“根子沒有找到。根子就是劉、鄧黑司令部的人,鄧小平、賀龍、羅瑞卿、譚震林”,“總是劉、鄧黑司令部指使他幹的,就是要把後台揪出來”,“不是普通反革命,是鄧小平,二月逆流某些黑幹將搞的”。

在陳伯達、吳法憲、謝富治等人的授意下,趙登程領導的“非委會”專案組采取逼供、誘供的方式製造了一起“偽黨”案。

1968年3月,原哲學會科學部實習研究員周XX,因“五•一六”問題拘留審。在追查她的所謂竊密去向和裏通外國等問題時,趙登程秉承陳伯達、吳法憲、謝富治的旨意,授意辦案人員讓周供後台人時不準供當時用紅字在人民日報刊載的人名,隻準她供“劉、鄧和二月逆流”。這就明目張膽地指出了逼供的矛頭所向,為周XX亂供、誣供定了範圍。從此趙登程等人更加肆無忌憚,坐陣指揮辦案人員大搞逼、供、信。

1968年12月10日,周XX被逼誣指李富春、陳毅、葉劍英、徐向前、劉伯承、朱德、董必武、賀龍的等領導同一在1967年8月參加了“叛國集團”,準備勾結蘇修裏應外合,發動武裝政變。

1968年12月11日,辦案人員指責周XX“還沒有說到點子上”。於是,周又胡說上述中央領導同誌在1967年8月中旬組織了一個“中國(馬列)共產黨”,誣蔑朱德同誌是這個黨的“總書記”,陳毅同誌是“副書記”,李富春、徐向前、葉劍英、賀龍、廖承誌等同誌是“常委”,王震等16人是“委員”。

在此期間,趙登程等人又拿著周XX誣供的材料,對民族研究所實習研究員洪XX誘供逼供,30天提審43次。1969年1月27日,洪XX被逼誣供出一個“中國共產黨(左派)”;1月28日,他又誣陷朱德、陳毅、葉劍英、李富春、李先念、譚震林、陳雲、肖華等同誌是偽中央委員。

隨後,趙登程等人根據周XX、洪XX的誣供材料,指令國家經委群眾專案組,對經委幹部姬XX誘供逼供,迫使姬XX也誣供出一個所謂的“中國馬列主義共產黨”,“反革命黑黨主席李富春、副主席徐向前、總書記陳毅,委員有李先念、聶榮臻、葉劍英、劉伯承等人。”

陳伯達、吳法憲、謝富治經常接見專案組人員,不斷地作指示,要求進一步深挖後台。

1969年4月,黨的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朱德、葉劍英、陳毅、徐向前、李先念、李富春、劉伯承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均當選為黨的第九屆中央委員。但是趙登程等人炮製“偽黨”黑案、搜集所謂“偽黨”活動證據的罪惡活動,仍在繼續進行。

直到粉碎“四人幫”之後,“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案”一案才結案,到結案時都沒有把所謂後台揪出來,因為此案根本就沒有後台。1978年8月,中共公安部黨組向中央上報了《關於“偽黨”黑案的清查報告》,對此案進行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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