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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磚窯 當地政府早就知情

(2008-03-24 16:49:25) 下一個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發生在山西的黑磚窯事件,隨著中央高層的震怒和媒體的聚焦,正有更多的真相陸續浮出水麵。黑磚窯所在地的政府有關部門,其實早就知曉黑磚窯的存在。

但是,在黑磚窯實際運行近兩年的時間內,不僅當地村民集體失聲,有關部門對它也一直保持“沉默”。

據報道,去年2、3月間,河南淅川人衡庭漢經弟弟衡庭軍介紹,認識了洪洞縣廣勝寺鄉曹生村黨支部書記王東己和其子王斌斌,並且達成了承包磚場的口頭協定。王東己提供機器設備、場地和製磚的原材料黏土,衡庭漢負責組織工人生產,王以每萬塊磚360元的價格向衡收購,然後自己出售。

就在衡庭漢承包了王東己的磚窯後不久,洪洞縣的一些政府部門就找上門了。在王家,記者得到了《廣勝寺所製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洪礦管製2006第1號文)。該通知書認定該磚廠“未經采礦許可,擅自開采黏土加工磚瓦”,要求其“自2006年3月28日起停止違法行為”,並在“3月29日到廣勝寺礦管所接受處理”。

黑磚窯案的一名知情者說,今年,磚窯交給廣勝寺礦管所2000元罰款,但對方沒有開任何收據,還說罰款數額是4000元,並一直到王斌斌家催繳。就在5月底磚窯被取締後,礦管所的人還來催要。“以前隻要每年磚窯開工,礦管所都要來罰款,之後就萬事大吉了。”除礦管所外,其他政府部門也頻頻約訪王斌斌。記者見到的一份編號為“洪環約廣06023號文”的《約見通知》上寫道:“王兵兵(即王斌斌)磚廠:經檢查,因環保事宜,王兵兵定於在4月19日上午9時接受廣勝寺環境監察隊的約見。”落款為洪洞縣環境保護局,並加蓋了公章,落款時間為2006年4月18日。

知情人稱,這次約見並沒有罰款,但也沒有對磚窯的生產造成任何影響。這些事實至少證明:即使在嚴格的產業監管缺位元的情況下,磚窯開工時,洪洞縣的地礦、環保部門也都來檢查過。他們對磚窯的具體情況是了解的。

記者還通過內部管道獲得了一張巴掌大的紙條,上寫:“收到王兵兵壹萬壹千元整。”落款為廣勝寺派出所張安喜,落款時間為2007年5月31日。

知情人說,這張收據所涉及的錢款,是黑磚窯被廣勝寺派出所取締後,派出所向王斌斌的妻子張梅索要的“辦案經費”。“張梅總共給了廣勝寺派出所3.3萬元,但隻有1.1萬元有這樣一個簡陋的收據。”派出所當時稱,這筆錢是用於被解救民工們的工錢、醫療及返鄉旅費等開支。

王斌斌家人表示,從案發至今,他們總共已經支出5.24萬元,除給廣勝寺派出所3.3萬元之外,其餘錢款主要用於支付被解救民工們的醫療費、工錢和返鄉前的食宿。

記者兩次前往廣勝寺派出所,工作人員證實,上述收據的署名人張安喜確為該派出所民警,但張本人不在所內,亦“無法聯係”。事後,派出所人員來到王家,追查是誰泄露了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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