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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熱議:上海奔馳司機持高球杆打公交司機(組圖)

(2007-07-05 01:33:17) 下一個
網上熱議:上海奔馳司機持高球杆打公交司機(組圖) 東方早報

東方早報7月5日報道 上海名軒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輛奔馳車攔住一輛18路公交車後,奔馳司機拿出高爾夫球杆,向公交車司機揮去。7月3日交通晚高峰期間發生在西藏中路的這一幕,被目擊者記錄下來,並在網上公開,引起廣泛關注。

當事公交司機稱,事件起因是奔馳司機認為公交車在靠站停車時,沒有給準備右轉彎的奔馳車“讓道”。

目擊者:奔馳司機把公交司機按到地上

3 日傍晚的6時35分左右,正值下班高峰期,一輛行至西藏中路的18路公交車內站滿了乘客。“公交車停靠在位於西藏中路的車站上,司機打開車門讓乘客上下。”車廂內的乘客戴小姐昨日回憶說,“我正坐在車廂內,突然看到停在前麵的奔馳車上下來一名男子,罵罵咧咧地跑到公交車駕駛員窗口位置,隨後,他抬手打了一下司機。”

“兩輛車肯定沒有撞到過,我不知奔馳司機為什麽打人。”戴小姐說,被打後,公交車司機起身下車,幾乎在同時,奔馳司機打開後備廂,拿出一根無頭、長約80厘米的高爾夫球杆,“用力朝司機揮舞過去。”

當時坐在靠近車頭位置的戴小姐稱,隔著車窗,她能清楚看到外麵的情形,奔馳司機一度把公交車司機的頭按到地上。

見狀,車上一名乘客打110報了警。

7月3日,西藏中路一處公交車站邊,18路公交司機緊緊抓住奔馳車司機揮來的高爾夫球杆。截屏圖

乘客勸阻公交司機和奔馳司機間的衝突。截屏圖

7月4日,一輛18路公交車停靠在福州路人民廣場站。

調解:民警來到奔馳司機賠了200元

“我的頭部和手臂至今仍隱隱作痛。”昨日,正在家中輪休的當事公交車司機傅先生說,在整個過程中,他一直沒有還手。

傅先生稱,事發前,他駕著18路車從南向北正常行駛在西藏中路的公交車道上,並緩緩靠向福州路人民廣場站,“但突然間,一輛奔馳橫在了公交車頭前麵。”

“我當時忙著關注上車乘客投幣,一位乘客提醒我說,奔馳司機似乎在罵我。我剛轉過頭,奔馳司機已跑到車窗邊打了我上身一下。”傅先生回憶說,他以為公交車靠站時不小心擦碰到奔馳,立即跳下車察看。”

“但對方已從奔馳後備廂拿出一根高爾夫球杆,狠狠地向我身上斜劈過來。”傅先生說,雖然自己左右躲閃,但身上、頭部等多處部位仍“遭到襲擊”,“對方太猛了,其間有兩名乘客下車勸阻,但沒有用。”

整個過程持續了五六分鍾,直至傅先生一把抓住球杆的另一端,兩名司機當街拉扯著球杆,僵持不下,直至警方趕到現場。

經過警方現場調解,奔馳司機給了18路司機200元作為賠償,隨後駕車離去,傅先生也駕駛18路車繼續運營。此時,已接近晚上7時。

作證:一車乘客隻有兩位願當證人

至於事發原因,傅先生稱,他事後發現和奔馳車沒有發生任何刮擦。在警方的調解中,傅先生聽到,奔馳司機指責他未“讓道”。

“車子從西藏中路經過福州路路口後繼續直行,當時車輛較為擁擠,我沒注意到這輛奔馳想右轉彎,在我停靠站點後,奔馳追了上來。”傅先生說。

據目擊乘客稱,民警趕到現場後,奔馳司機非常囂張,用言語恐嚇18路司機。

在民警現場調查中,滿車的乘客隻有兩人肯做目擊證人,一位是報警的廣東籍乘客,一位是戴小姐,他們一直陪同傅先生配合警方處理完畢。在警方協調時,傅先生安排部分乘客轉乘後續一輛18路公交車。

當晚,戴小姐將自己的所見所聞寫下來,在網上公開,引起眾多網友的關注。短短一天內,回帖達到600餘條,絕大多數網友都對奔馳司機的行為表示了憤慨,“太囂張了,無論是什麽原因,隨便打人肯定不對。”

公交調度員

“司機為人實在未和同事紅過臉”

昨天下午,在18路公交車位於魯迅公園附近的調度站裏,負責調度的李先生稱,司機傅先生工作表現一直不錯,而且為人實在,從沒和同事紅過臉。

傅先生駕駛公交車已有26年,18路車所屬公司的孫經理稱:“沒發現他和乘客有過動手或吵架行為,他至少5次當選公司的先進工作者。”

“昨天事發時,傅先生不得不采取一些正當防衛的措施。”孫經理說,公司隨後向駕駛員強調,遇見類似情況,原則上要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

“我們一直不願看到司機遭遇打罵。”孫經理說,公司會依據事實對遭遇打罵員工給予獎勵或處罰,“用獎金的形式彌補司機,不親身體驗,很少有人能了解司乘人員遭遇打罵後的心理挫折,遭遇過類似情況的司機甚至會茶飯不思。”

記者調查

奔馳車注冊者是名軒樓餐飲公司

早報記者從有關方麵了解到,這輛牌號為“滬DG5337”的奔馳E240車注冊為“上海名軒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揮舞“高爾夫球杆”的司機姓姚,今年39歲。

名軒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一名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雖然車牌號表明這輛奔馳車為老板的用車,但從司機的相貌和年齡看,當事司機與公司老板存在較大差異,“應該不會是老板,但不排除是老板司機的可能。”截至昨晚,早報記者未能找到當事人為該公司老板司機的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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