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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官陳詞,同時更正俺的錯誤

(2012-12-19 09:28:04) 下一個

 你算得很好,俺總結一下啊。 -lwk1-


 贏率(俺算的就是利潤率)和 賭場優勢 壓根兩碼事。 -lwk1-


====


真理越辯越明。俺有個錯誤,就是忘了賭場賠賭客錢外,賭客的本金也要返回給賭客。


因此: 


Case 1: 三骰合計是4, 賠率為62,你投入1塊錢後,拿回來的錢期望值是 1*(62+1)*1/72=0.875


就是說,平均而論,你押下去1塊,就隻要期望能拿回0.875塊。賭場盈利0.125塊,即12.5%.


Case 2: 113 賠50


你投入1塊錢後,拿回來的錢期望值是 1*(50+1)*1/72=0.70833. 賭場盈利0.2917塊,即29.17%.這個賠率顯然不合理。


Case 3: 合計為5,賠31.


你投入1塊錢後,拿回來的錢期望值是 1*(31+1)*1/36=0.88889. 賭場盈利0.111塊,即11.1%.


=======Done============


附錄:計算離散隨機變量期望值是這樣的sum(x*P(x)) for all x.


1)設賭客收入為x,x隻有兩個值(Bernoulli): 62+1, 0


對應概率p(x)=1/72, 71/72.


Then


E(x) = (62+1)*1/72 + 0*71/72 = 63/72=0.875



2)設賭場收入為y,y隻有兩個值(Bernoulli): -62, 1


 對應概率p(x)=1/72, 71/72.


 Then


 E(y) = -62*1/72 + 1*71/72 = 0.125.



3). 那個台灣佬 算的賭場優勢其實是賭場收入的期望值乘以-1。因此弄出個負值來了。沒什麽意思。


http://taiwangaming.pixnet.net/blog/post/26569390


即,台灣佬 賭場優勢=-E(y)


 


六萬賭場優勢=E(y)*100%=0.125*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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