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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時代的腐敗

(2007-05-30 02:13:49) 下一個

毛時代的腐敗
 

誰反對毛主席,就砸爛誰的狗頭

 
  



  中國有句古話:“失民心者失天下”,作為執政者腐敗是失民心的“最快捷”途徑,因為腐敗而喪失了政權的合法性與威信,進而喪失政權的例子在中國曆史上比比皆是,所謂水能覆舟,也能載舟。
  
  當年的國民黨由小小的兩廣出發,以數量少得多的軍隊而能橫掃全中國,打倒了強大的北洋軍閥,基本上統一了全中國,不能不說是“得民心”的原因。但最後國民黨因為腐敗而失去了民心,最終喪失了政權,被趕到小小的孤島上。
  
  在共產黨的革命即將取得成功的時候,毛澤東曾經清醒地認識到了腐敗對一個政權的強烈腐蝕作用,他用當年李自成的例子來警告全黨的同誌,形象地稱“進京”為“進京趕考”,說“我們決不當李自成,我們都希望考個好成績。”
  
  1949年建國以後,在全國曾出現了廣泛的幹部“休妻運動”,因為當時許多進城的幹部,他們以前的妻子都是來自農村,幹部進城以後,有了地位權利,看不上農村的“糟糠之妻”了,於是大規模的“休妻運動”開始了,你可以說這不是腐敗,但確實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
  
  幹部們不僅休妻,而且取代以前國民黨的達官富貴們,住進了高檔的別墅,高檔的公寓房。我的城市青島,市南區解放前是國民黨官僚,資本家,以及外國人居住的富人區,這裏有很多漂亮的別墅,解放後,取而代之的是剛進城的幹部們,後來市南區變成了政府官員們集中居住的一個地區。你也可以說這不是腐敗,但的確不太正常。
  
  不受製約的權利必然產生腐敗,這是任何時代,任何政黨都避免不了的一個真理!
  
  建國初期,最有名的反腐敗案子就是張青山劉子善的被槍斃,這成為很多人至今津津樂道的一件事。但可惜的是,這件案子的辦理,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據說是毛澤東親自下令殺掉這二人的,這就說明一個問題,個人的權利淩駕於法律之上。
  
  沒有民主的監督,沒有法治,腐敗的治理隻能靠人治與後來的運動。
  
  有人說正是因為建國初期殺掉了這兩個高幹,所以遏製了腐敗的蔓延,似乎沒有民主法治,隻要用“重典”也能遏製腐敗,這是一種十分糊塗的想法。建國以後的五十年代,腐敗沒有大規模蔓延,沒有再出現張青山與劉子善,並非殺了這兩個人的緣故,而是因為後來的公有化運動,幾乎所有的私有企業都被公私合營或者被轉為公有製,掌握權利的官員們一下子失去了“權利尋租”的空間,因為你麵對的都是公有企業,而且實行的是計劃經濟,無法用權利來尋租。
  
  假如後來不實行公有化運動,而是實行各種所有製共同存在的經濟形式,所謂新民主主義,那麽可以肯定,大規模的腐敗現象一定會出現,也不是殺幾個人所能解決的,因為沒有民主的監督,權利不受製約,必然出現大規模的腐敗。象當代有的地方的實權部門如交通廳等,前麵的廳長被抓了,後任的廳長們繼續腐敗,甚至出現了連續三任廳長被抓的“前赴後繼”的“壯觀場麵”。可見,沒有民主法治,單靠重典,並不能解決問題。
  
  六十年代初期,雖然國內所有的企業幾乎都完成了公有化,但因為權利不受製約,腐敗仍然盛行。如我爸爸的同學,當年是某海軍基地司令的兒子,學習很差,但不影響其上軍校,畢業後的前途自然不是我的沒有考上大學,在街道上拉板車的父親所能相比的,這不是腐敗是什麽?而且幹部子弟優先上大學,參軍,進好單位,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普通百姓隻能是可望而不可及。
  
  後來晚年的毛澤東發動了文化大革命,現在來看,這自然是一場國家民族的浩劫,但當年為什麽那麽多人熱情地參加?這顯然不是隻用“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所能解釋得了的,我想深層次的原因,還是人民對官僚階級的憎恨。當時的官僚階級享受著住房,工作,子女上學,就業等等的各種特權,涵蓋了那個時代的人所能享受得到的所有美好人生的條件。在文革對官僚的批鬥中所揭露出來的種種奢華現象,也說明了官僚階層與普通人民生活之間的巨大差距。
  
  毛澤東希望用“七八年再來一次”的運動方式來整治腐敗,整治越來越僵化的官僚集團,但這種願望最後還是失敗了,因為在文革的後期,那些通過造反上台,擁有權利的人們,他們的腐敗程度絲毫不亞於被他們打倒的那些“老幹部”。權利腐蝕人,絕對的權利絕對地腐蝕人,這是一句顛破不滅的真理。
  
  走後門,是文革後期最普遍的社會現象,人們做任何事情都不得不走後門,在那個時代就已經開始了“權色”交易。比如下鄉的女知青,想上大學,就必須有實權人物的批準,常常不得不獻出自己的處女身。甚至在邊遠的知青兵團,發生了眾多兵團軍官們強奸女知青的事件,後來雖然被中央獲悉,並又發動了一場專門的運動,但其他的腐敗現象是製止不了的。
  
  在文革後期,想進好單位,要走後門,想參軍,要走後門。想在單位裏入黨提幹,要走後門,沒有後門,那麽你寸步難行。甚至買肉買花生油這樣的小事,也要走後門。因為當時的物質供給嚴重不足,每個人每月可以購買的肉油都是有限的,想多吃,就必須走後門。所以那時菜市場裏賣菜的賣肉的,特別吃香,如果你結婚能娶到一個賣肉的,則全家吃肉不用愁了。
  
  可見,由於沒有民主和法治,文革運動不僅未能解決腐敗問題,而且腐敗蔓延到了社會的各個領域,所有掌握點權利的人,都可以為自己撈好處。隻是由於毛時代沒有私有製,雖然腐敗非常普遍,但表現形式比較隱蔽,如子女優先入黨,提幹,進好單位,可以多享受到普通人享受不到的物質待遇等等,在腐敗的深度上沒有現在這樣驚人,如動則幾百萬,幾千萬,幾個億等等,所以很多人感覺毛時代比現在清廉許多,其實這是一個錯覺,毛時代腐敗的廣度並不遜色於現在。
  
  現在的腐敗,正是源於毛時代的政治體製。毛時代的政治體製並沒有解決腐敗問題,雖然毛發動了多次清洗運動,但腐敗反而變本加厲,毛隻好無奈地說“文革要七八年再來一次”,既新的造反派們打倒舊的造反派,以此來保持官僚體製的活力與清廉,保證這個官僚體係能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異化於人民,成為人民的對立麵。
  
  毛的一次文革,就幾乎令國家崩潰,何況是每隔七八年再來一次?文革式的運動,顯然不是一個國家民族長治久安之計,一個國家要保持持續穩定和諧地發展,隻有走民主法治的道路。
  
  
  毛時代以後,鄧時代開始了。鄧時代的初期,實行了經濟體製上的改革,如農民的個人承包製取代了集體製,城市允許個體戶經營等等,一下子極大地激發了人民的創造財富的熱情,城市與農村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那是一個改革惠及了大多數人的時代,所以當年的大學生們在國慶遊行時,打出了“小平你好”這樣的橫幅,的確代表了全國人民的心聲。
  
  八十年代後期,改革深化,出現了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雙軌製,毛時代留下的不受製約的權利體製,一下子找到了巨大的尋租空間,“官倒”成為那個時代最大的特色,官倒以後引發了八十年代末期的那場著名的風波。
  
  九十年代,南巡講話後,改革更加深化,大量外企進入中國,各種私營企業也是蓬勃發展,招商引資成為各地官員的頭號任務。此時毛時代留下的不受製約的權利體製找到了更大的尋租空間,腐敗也隨之實現了跨越式的升級。舊上海以前被成為冒險家們的樂園,而從九十年代開始起,中國成為腐敗官員們的樂園,中國的腐敗達到了曆史上罕見的登峰造極的程度。雖然也不斷有各級官員被抓,甚至被殺,但仍然不能遏製腐敗現象,這種情況延續至今。
  
  因為權利不受製約,官員們可以官商勾結,或者直接自己的親屬子弟出馬,廉價購買吞並國有企業。因為權利不受製約,可以輕易地從銀行貸到大量資金。因為權利不受製約,可以廉價購買土地。因為土地不受製約,可以從各種工程建設中撈取回扣。至於利用職權為自己的子弟安排工作,利用特權提拔自己的子弟升官,為自己多撈幾套房子,公款吃喝旅遊買車等等,似乎已經不屬於腐敗的範疇了。
  
  中國的經濟體製改革改到現在,由於官員們的權利不受製約,改革已經變成了官員與奸商們的聯手分贓。當五年前我聽說要大規模地淘汰中小國有企業時,我知道,在權利不受製約的前提下,又一場大規模的分贓要開始了,後來的進程果然不出我所料,目前被抓的部分官員,不過是冰山下的一小角。
  
  人民創造的財富越來越集中到權貴手中,貧富差距已經到了無法再容忍的地步,而且差距還在加大。怎麽辦?每當人們談起民主,要用民主來製約官員們的權利時,既得利益者們便慌張起來,給要求主張政改的人們扣上各種可怕的帽子,如“和演分子”等等。更為可笑的是,前幾天有學者提出中國要走共產黨領導的民主社會主義道路時,極左派也跳出來堅決反對,其實他們有意無意扮演的是既得利益集團打手的角色。
  
  毛澤東說“我們決不當李自成,我們都希望考個好成績。”,而曆史的現實證明,我們離李自成越來越近,在腐敗方麵,甚至不亞於他們。毛澤東當年在窯洞曾說“我們已經找到了跳出周期律的辦法,這就是民主”。胡錦濤也說:“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化”。我們要贏得民心,徹底遏製腐敗,將黨真正變成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政黨,就必須進行民主的政治改革,走民主社會主義的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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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迷信什麽民主法製。政治權力的問題沒有解決,民主法製是一個空殼,隻有在政權掌握在老百姓手裏的時候,根據這個政權代表的意誌所製定的製度和法律,才可能是為老百姓的利益和意願服務的。

中國是並之以用,秦並西戎,其民並而為秦民,漢從來不是個純正的民族,周源多族,秦本容戎,漢以國名領族名,此後不絕兼並.
  
西方發家最初是靠殖民,以人文來說還不如周,和元差不多,事實上到近代西方在政治上搞的,或說人文政治上搞的,相當一部分還是元那套.

毛主席說了,文革是為了反修防修,可不是什麽反腐敗.
  
  那麽所謂的"修正主義"是不是就等於腐敗呢?
  
  完全不是.這個很簡單,你隻要看看林彪的行宮,王洪文的奢侈就行了.此外毛主席自己也承認,他自己就走後門,任人唯親那一套他搞得最厲害.他的女兒二十出頭就當上了解放軍報社長,後來又當了北京市委書記.他的侄子,老婆都是權傾一時.照此來看,他的親生兒子,也就是剛剛走掉的那一個,如果不是腦子出了點問題,當個政治局常委應該不成問題的.
  
  可見腐敗啊什麽的根本不是問題.問題在於"修正主義".那麽到底什麽是修正主義呢?說白了,就是那些在毛主席生前批評他的錯誤,在毛主席死後對他搞清算的人.
  
  這些人以劉少奇為總代表,是沒錯的.劉少奇說過,人相食,要上書.大躍進和三麵紅旗的錯誤現在不能講的,將來還要講,要講幾十年。這就是修正主義思想的暴露.他想修毛主席的正,鞭毛主席的屍,毛主席能放過他嗎?


在古代是絕對不可能出現文革的.為什麽呢?
  
  因為在古代,象劉少奇說出這麽大逆不道的話,那叫欺君罔上.皇帝聖旨一下,劉公的腦袋就不見了.至於劉的餘黨,按照的同樣的辦法處理就是.也就不會有文革的發生.
  
  可是,毛澤東不是皇帝,劉少奇也不是臣子.問題就出在這裏.毛雖意識到劉的危險,可是他沒有辦法名正言順的除掉這個危險.因為這在政治上缺乏合法性.
  
  那麽毛就有必要編造出一套輿論體係,來賦予他的行動以合法性.這個輿論體係,就是所謂的"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理論.
  
  這個體係看起來好象很有說服力,可它還是有一個致命的漏洞,那就是:
  
  你毛澤東在大躍進已經犯下了彌天大罪,哪還有什麽資格來革別人的命?這就跟請日本鬼子來消滅中國的腐敗現象一樣,是荒謬絕倫的.


修是所謂政治路線,問題是,毛反的修是什麽?
  
  有人可能以為是蘇,可蘇之影響早在彭修理劉帥和粟大將時就打下去了.
  
  以接班人來說,古帝王傳子,但毛長子已死,次子神迷,他有必要為扶一個不相幹的人(華是什麽時候立的?文革興時毛還不知道他是誰哪.),把所有老人都得罪了嗎?
  
  說實在的,以我事後之見(事前絕不可能有此見.),這不是毛的問題,這是時代的問題.
  

毛澤東在大躍進已經犯下了彌天大罪,哪還有什麽資格來革別人的命?這難道不跟請日本鬼子來消滅中國的腐敗現象一樣荒謬絕倫嗎?
  
  
  毛當然也有毛的道理.你想他那麽偉大一個人,名聲都蓋過天了,到最後卻要被自己一手培養的接班人給弄得遺臭萬年,弄不好還要被鞭屍.這種事換了誰都想不通啊.可是,這一切難道不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嗎?餓死那麽多人,是要被上書,是要被鞭屍的,想不認命都不行啊!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再怎麽折騰,也擋不住千載悠悠之口啊!

毛澤東,他不肯認錯,不肯認命.為什麽呢,因為這個錯誤太大了,他承擔不起啊.承擔的結果就是被鞭屍.所以他寧可用一個錯誤來掩蓋另一個錯誤.真殘忍啊.

毛說:我是不會下罪己詔的.古今下罪己詔的皇帝,沒有一個不亡國的.
  
  他說的有道理啊.象大饑荒這麽大的事情,如果他承擔主要責任的話,他是要下台的.下台之後還沒玩,還要象斯大林那樣,被繼任者清算,直至身敗名裂.黨內鬥爭的殘酷,他早就領教過N回了.以他那種睥睨天下的氣概,要他接受這樣的下場,他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幹的啊!

任何人走到毛澤東這個位置上,所麵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輸不起.
  
  隻能向前,不能後退.後退的唯一結果就是直接從天上掉進地獄,永世不得翻身.
  
  對於這一點毛很清楚."我是準備摔得粉身碎骨的",毛說.可是隻要有一絲希望,他就要運用他所有的能量來加以阻止,為此無論犧牲多少人的幸福和生命也在所不惜.

 


 那時,流行一句話。 給我一根針,我給你一噸鋼。 針是自己的,鋼卻要國家來買單。
  
  不可否認,也有許多很清廉的,但是腐敗都不成為考核的標準,政治掛帥,所以判斷一個人合格不合格,也隻是從政治上判斷。
  
  那時候,大家都窮,所以看不出來有什麽特別的奢侈。這就造成了以為那個時代沒有腐敗的假象。
  
  恰恰是越往上,越腐敗。就連普普通通的生活用品,都要用什麽工程來造,這不是用國家資源來為個人消費嗎?這不算腐敗,什麽叫腐敗,
  
  有特權的地方,哪裏沒有腐敗?


 毛時代沒有腐敗,隻有特權,
  劃分好特權的等級之後,嚴格按照級別享受特權。


毛時代沒有腐敗?
  
  此說要麽是無知,要麽是無恥掩飾。毛時代照樣有腐敗!既是建國初期殺了劉青山張子善,也正說明毛時代有腐敗!1973年,中共中央發布文件,嚴肅處理雲南等地的建設兵團幹部利用職權奸汙玩弄女知青的惡性事件。這不是腐敗是什麽!?我下鄉之後,也親眼目睹到許多腐敗現象。例如:農村一有招工、參軍、推薦上大學等機會,必須得給有關當權者請客送禮。因為當時中國貧窮落後,農村更是窮得要命,送禮也是低檔次。我記得有些人送禮就是兩包白糖,兩瓶酒,或者扯一塊布等等,甚至送些油條油餅,請客也是在家裏炒幾個菜。可那就是貧窮年代的腐敗水平,你不能說那不是腐敗!有些幹部利用機會趁機要挾奸汙女青年,那不是腐敗是什麽?有人說,毛本人不腐敗。真是如此嗎?毛要某省大員給他搭個草蓬,導致全國各地興起了給毛建行宮的熱潮,難道不是腐敗?!毛的侄子何才何德何能?憑什麽就能當上隻有上將才能擔任的沈陽軍區政委猶如東北太上皇?難道不是腐敗?!毛的稿費達數千萬,毛是新中國第一個百萬富翁,在取消了所有文人、作家的稿費之後,憑什麽還給毛一人開稿費?難道不是腐敗?!八億人民隻有八部樣板戲可看,毛的老婆江青卻能從國外進口大量電影供自己欣賞,難道不是腐敗?!毛奸汙玩弄女青年的醜事紛紛揚揚欲蓋彌彰,難道不是腐敗?!

毛時代有腐敗,現在照樣有腐敗,並且腐敗愈演愈烈,這是不爭的事實 。
  透過現象看本質,我們可以這樣分析,正是那個韶山來的當年許諾要建立民主國家的大救星,變成了山呼萬歲的皇帝。從而沒能走出李自成怪圈。這也許就是今日腐敗根源。


反腐敗基本失敗
  
  中國目前的反腐敗措施不僅不能治本,也還達不到治標的程度。劉青山張子善的先例對中國人的影響太深了,但是,“殺一儆百”從來就不是廉政建設的普遍成功模式。在所有的反腐措施中,事後的法律製裁是最不起作用的一種,朱元璋“剝皮實草”夠狠了,仍不能對貪官保持持久的威懾力。現在的紀委、監察、司法、檢察部門均缺乏製度建設的功能,缺乏事前預防的能力,一味以抓案件、抓大案要案的方式來反腐敗,全部工作就是在腐敗發生之後去雙規、追捕、立案、查案、審案、判案,然後號稱挽回了多少多少經濟損失,結果是,懲辦了一個貪官,又冒出一堆貪官。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中紀委是最權威的反腐敗機構,但其權威不是來自於憲政體製,而僅僅來自於執政黨最高層政治領導人的支持。當麵對具體的腐敗個案時,是否能得到最高層堅定明確的一致支持往往是辦案成功的關鍵所在。從法治的角度看,中紀委是黨的附屬組織,並不是適當的反腐敗機構。中紀委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無邊的權力、“欽差大臣”似的執法形式,用於治理新加坡香港那樣的城市政府或許奏效,但它不可能成為泱泱大中國的“廉政公署”。若是麵對高層的腐敗,麵對“權臣”、“寵臣”的腐敗,它必然無能為力。
  
  而地方的紀委、行政、司法係統因受同級黨政係統的轄製而喪失獨立性和權威性,並且比較容易被當地腐敗集團所收買,所以基本上沒有能力對同級黨政官員的腐敗行為進行約束和查處。民眾和輿論一直被嚴格限定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範圍之內,上訪、檢舉、起訴的渠道不僅狹窄不暢,而且極度危險、代價高昂,腐敗常常是政府秘密,而檢舉人卻常常被曝光。即使有些開明的地方領導也把反腐敗當成他們小圈子內部的“家務事”和“國家機密”,如果他們小圈子還沒有統一口徑,誰也不能去碰他的“崗位職責”和“內部機密”。民間社會中諸如律師、會計師、審計師、新聞業者,他們有專業方麵的知識和靈敏的消息渠道,本來應該是政府反腐敗最好最好的幫手,但任何一級政府事實上都把他們之中最優秀者當成麻煩製造者。
  
  中國人常見的反腐敗方法有:豪言壯語式的、一陣風式的、欽差大臣式的、政治運動式的、小圈子密謀式的、權力鬥爭式的、揮淚斬馬謖式的、殺雞嚇猴式的、自我手術式的,這些都是不成功的反腐戰術。如果不把民主憲政的製度建設置於首位,不把民間社會納入反腐敗的渠道之內,抑製腐敗是不會真正成功的。

 

文革當中官僚會肆無忌憚嗎?右派異口同聲攻擊毛澤東獨裁,跟真的一樣。退一萬步講,文革期間就算毛獨裁,也隻是一人不許反,皇帝一人而己。剩下的千千萬萬個達官貴人,學者名流都可反,曆史上人民群眾有過這樣規摸的民主嗎?沒有!西式資本主義民主是一人可反,萬萬千千個資本家、權貴是不能反,文革是皇帝一個,西方和現代中國是皇帝萬千,那個是真民主不是一清二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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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裏有兩個錯誤,一,文革時期不是隻有皇帝一人不許反對,更不是千千萬萬個達官貴人都可以被打倒,誰可以被打倒,誰要被保護起來,還是要看皇帝的意思,請搞清楚了;第二,有一個皇帝和有萬千個皇帝相比,恐怕還是後者稍稍好一些,因為這萬千個皇帝可以互相牽製,而互相牽製的手段之一就是谘詢民意,但是目前的中國大陸並沒有萬千個皇帝,隻有一個皇帝集團。


腐敗見聞於改革開放前
    
    現在好多人都說毛澤東時代沒有腐敗,請看從1952年起開始“三反運動”,一直到1976年毛死的24個年頭,一連三十幾個政治運動、經濟運動,沒有那哪次運動沒有反腐敗的內容。如果說毛時代沒有多少腐敗,那為什麽又連年運動裏的反腐敗事情不斷呢?這裏且舉一個例子,看毛時代的腐敗案大不大,嚴重不嚴重:
    
    湖南省常寧縣自1952年“三反”後,由於縣裏主持這些運動的領導成員隻反他人,自己沒有受製約,因而他們的權力更擴大了。就在“三反運動”不久的
     “1963年春,揭露了常寧縣委主要的嚴重問題,五個正副書記,四個亂搞女人,副書記兼縣長張宗光腐爛透頂,張自1957年以來,利用職權,強奸、調戲婦女69人,王、張、何三個書記,同與一名女幹部(筆者:縣委辦公室主任)長期通奸、安插親信、包庇壞人;
    1961年張宗光派人去廣州非法套購黑市手表,削價賣給科局以上幹部,套購工業用布27萬餘尺,克扣私分民用生、婚、喪等專用布票3.2萬餘尺;(摘者按:當時每人全年僅有3尺遮羞的布票。)互相包庇、同流合汙。為了純潔黨組織、維護黨紀國法,挽回影響。對張宗光開除黨籍,判處無期徒刑。另三名撤職降薪,一人病故,不再處理。改組原縣委,自外地調進6名重組縣委。事件中央通報全國。”
    張宗光見女色就要,加以那個階級鬥爭年代,莫說一般幹部不敢飛蛾撲火,就是常委班子裏,也無人敢闖紅燈。這邊批鬥運動整壞人,那邊整人者的張縣長卻在暗室抱女人打電話指揮批鬥會。帶著情婦進省開會,局長為之站崗放哨。這案成為“三麵紅旗”時期常寧上北京聞名全國三大新聞之一。(另兩件是高寒山區的黃洞畝產稻穀8萬斤,鬆柏鐵廠小高爐利用係數21。25)
    四清運動裏的奇怪故事說不完,且舉一例:一天清早,通信員推開一個副書記的門進去打掃,突然發現該副書記正和辦公室主任睡在一張床上,馬上退了出來。該書記為了殺人滅口,竟然誣陷這個通信員有精神病逮叫公安局捕起來了。
    常寧這椿醜聞,中央、省委對當前階級鬥爭形勢認為非常嚴重,決心用五、六年時間,將城鄉“社會主義教育”搞徹底。
    還是用運動方式搞,還是用人治,行嗎?


“毛時代就沒有腐敗現象。果真嗎?果真嗎?天哪,你能想象那個時代的報紙會時常披露官員腐敗的消息?你真的相信在沒有有效監督的前提下的大公無私的神話?事實是,並非沒有腐敗,而是我們知道的太少。盡管如此,我們完全可以運用最簡單也最實用的不完全歸納法得出結論。在幾千萬人成為餓殍的時代,誰能夠保證自己仍然生活豐裕?是官員,是大隊書記,是食堂管理員。在大量知青下鄉回城的生死輪回中,誰是直接的受益者?是知青辦主任,是一切手握權柄的有能力予或奪的官員。多少知青在為回城的努力中,犧牲了自己的金錢、貞操、健康。這是一代人永難遺忘的夢魘,永難平複的傷痕。(關於知青下鄉的是與非,擬後文或另文探討)王朔的小說中有一個細節,說有一段山東快書,是一個大隊書記對一個想要入黨的女積極分子說的:“當裏格當,當裏格當,你要不讓我入你那個襠,我就不讓你入我這個黨。”話糙理不糙,這樣的故事難道我們聽的還少嗎?劉少奇被打倒,我們聽說王光美用牛奶洗澡,我們氣憤過;林彪折戟沉沙,我們聽說林彪擁有供自己享用的豪華別墅,邱會作家的地板是玻璃鋼做的,下麵有金魚池與外麵的活水相連,我們氣憤過;“以華主席為首的黨中央,一舉粉碎了‘四人幫’”,我們知道了江青一律使用進口化妝品(那個時代誰有能力使用進口化妝品,誰敢使用進口化妝品?)在房間裏看美國電影《出水芙蓉》,我們氣憤過。既而漸漸的又知道了所謂林立果選妃,知道了第一夫人的麵首,知道了我們曾經無比敬愛的人的後宮佳麗……如此等等,難道你還以為我們應該痛恨的僅僅是有限的幾個人?使用最簡單的歸納法還還能得出結論?由此可見,今日的腐敗,正是昨日種下的禍根。 ”

 

 

張宏誌的《還清白於毛澤東》。
  
  文革初期,打倒的幹部就是大躍進時期的官僚主義者。
  
  關於“沒有腐敗”的看法:
  
  即使到了共產主義社會,也會有腐敗,為什麽,腐敗主要根源在於人的劣根性,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的法律,也不可能存在具有絕對約束力的道德,人的劣根性也不可能被完全消除,所以,一點腐敗都沒有,這是一種完美的境界,但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
  
  老百姓所說的毛澤東時代“沒有腐敗”也隻是相對概念,其實,我們在描述事實情況時一般用的都是相對概念,而不是絕對概念,即,相對於現在,毛澤東時代的腐敗可以說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分析問題,不能脫離開當時的環境,中國脫胎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怎麽可能一下子全部消除腐敗了呢?你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建立起一種法製來非常有效的約束腐敗,但毛澤東當時畢竟做過這樣的嚐試,其中有法製、有黨紀、有人治(由於當時共產黨總體清廉,所以人治也有其適應的環境),在清除腐敗的道路上,我們應該往前進,起碼不能有太大的退步,可結果如何,毛澤東去世之後,腐敗愈演愈烈,以致難以收拾。
  
  毛澤東時代的文化大革命時期,群眾有遊行、罷工的權利,有大鳴、大放的權利,這是上了憲法的,可鄧小平上台之後,統統取消,你說,是毛澤東時代獨裁呢,還是在他之後的時代獨裁呢?如果說毛澤東獨裁,那也是個人獨裁,而且這種獨裁是被老百姓擁護的,如果老百姓不擁護,也不會有那席卷全國的文化大革命,這就是領袖的力量,這其實不能用簡單的獨裁來形容,因為毛澤東當時就是人民的代表,人民已經賦予了他的這種權利,如果投票來決定,毛澤東的意見,全國肯定是會高票通過的。那麽在毛澤東之後呢,是個人獨裁加上集體獨裁,集體獨裁比個人獨裁更具有壓迫力。
  
  毛澤東時代群眾可以鬥幹部,請問,現在可以嗎?當然,當時的批鬥,如果按現在來看,有些侵犯人權,而且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幹部就要上台交代問題,交代不清楚不行,這看起來的確有點對人權不尊重,可按法律術語來講,這叫做“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說,被告需自行證明自己的清白,因為調查成本太高。現在的美國實行的就是這種製度,窮人告富人,很多情況不需承擔法律費用,也不需有多麽詳細的證據,清白由富人自己證明,所以,在美國,一些操控股市,泄露股市秘密的,可以輕易的被打倒,就連美國著名歌星邁克·傑克遜都可以被輕易告倒,可在中國行嗎?那些操控股市的,有幾個被告倒的,再者說窮人也告不了啊。社會主義國家,卻是保護富人以及利益集團的國家,而經常被批判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卻有著很強大的約束富人等利益集團的法律和製度,豈不怪哉?
  
  所以說,從某個角度來分析,文化大革命有點“牆內開花牆外香”(其實,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在世界上的影響是很大的,尤其對資本主義國家的製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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