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疆域與朱元璋祖訓(圖文)
摘要:看到網上關於明朝疆域的爭論,謬誤很多,首先是疆域的定義都不清楚,以至於把明朝最大疆域誇張到1100平方公裏。其實,明朝的疆域從兩個鐵的事實就可以判定了,一個是明朝數次大修長城,長城之外的土地就不屬於明朝;其次是朱元璋的祖訓,北京圖書館現存《祖訓錄》明抄本和《皇明祖訓》明刻本。台灣出版的《明朝開國文獻》和日本出版的《皇明製書》等書中也有收錄。 《皇明祖訓》之《箴戒章》錄有朱元璋製定的對外策略:
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來擾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殺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即北元─蒙古)與中國邊境密邇,累世戰爭,必選將練兵,時警備之。
不征諸國名列於後:
東北 朝鮮國
正東偏北 日本國(原注: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
正南偏東 大琉球國(今琉球群島) 小琉球國(今台灣)
西南 安南國 真臘國 暹羅國 占城國 蘇門答剌國
西洋國 爪哇國 湓亨國 白花國 三弗齊國 渤尼國
可以看出,諸國,不征、可通商貿易,屬朝臣友邦之列。 總的看來,明朝的疆域基本是在長城以內,明朝近300年的主要時間裏,國土麵積在350-500之間。
幾個明朝版圖,中國人畫的太離譜,外國人畫的相對接近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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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定義
疆域所指的境界就不一定有非常完全的主權歸屬。例如曆史上的中原王朝除了擁有主權很明確的正式行政區以外,往往還有不少屬國、藩國、羈縻[jm 機迷]單位等各種附屬的自治區域。疆域一般隻指表層的陸地和水麵,不像領土這樣延伸到它們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這是由於在科學技術和生產力不發達的情況下,這樣的延伸還缺乏實際意義,所以人們不可能對這些延伸部分產生主權意識。
領土的擁有者有明確的領土意識,疆域的擁有者卻未必有主權意識,而往往根據各自的標準來決定哪裏屬於自己的疆域。中原王朝的統治者和信奉儒家學說的學者都認為:中國是天下之中、文明的中心,中國的皇帝就是君臨天下、擁有一切的最高主宰;“溥(普) 天之下,莫非王土。”(《詩經·小雅·北山》)因此王朝的疆域範圍不在於實際上應該到哪裏,而是皇帝接受到哪裏,或者是哪裏的人有資格作皇帝的臣民。被稱為“夷”、“狄”、“戎”、“蠻”的人是所謂“天子不臣” 的對象,是沒有資格作皇帝臣民的,所以不能算“中國人”,他們居住的地方也就不能算“中國”的疆域,隻能是“化外”。
疆域的主要類型:
(1)正式行政區
有正式機構加以管理,對區內人民登記戶籍,征集賦役和稅收,執行法律。
(2)特殊行政區
在邊遠地區、新控製或占領的地區、非本民族聚居區所設置的行政區,統治者給予一定的優待,實行比較鬆散的管理,如減免部分或全部賦稅,不進行經常性的戶籍登記。如西漢時在西南和南方新占領區設置的“初郡”。
(3)軍事駐防、屯墾區
在邊疆地區設置的軍事機構,以控製當地的部分行政事務,如,明代緣邊的衛、所,清代的將軍。
(4)民族或地方自治地區
在少數民族或新控製的地方政權範圍內設置的行政區域。這些區域的共同點是:長官實行世襲,或者按照當地原有習慣產生,但必須得到中央或上級政府的批準或確認。自治的程度各不相同,有的完全保持原有的民政係統,實行原來的行政製度,對中央不承擔賦稅和勞役,中央不派駐官員,或者隻派起顧問和監督作用的官員。 這一類區域的情況相當複雜,又經常發生變化。
(5)實際統治區
一個政權或政治實體實際上控製的、得到相鄰政權實際承認或沒有受到幹預的區域。由於特殊的生產方式、經濟落後或範圍有限,這類區域內部一般沒有行政區劃或機構,治理的手段也很原始、簡單。有的還有很大的流動性,沒有固定的界限,如北方的遊牧民族政權,南方的部族統治區,邊遠地區的民族政權等。
確定一個地方是不是屬於某一政權的疆域,不能隻看名義,而應該看實質。不能從封建的正統觀念和狹隘的民族觀念出發,而應該站在今天整個中華民族的立場,用唯物辯證的觀點作實事求是的分析。
“稱臣納貢”,不能作為歸屬的根據。 “稱臣納貢”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小國與大國的關係,如明、清時的朝鮮,但實際上朝鮮有自己完整的國家機構,它的內政不受中國的幹涉。
第二種是以稱臣納貢為手段的通商貿易。曆史上不少遊牧民族和外國商人,為了獲得必需的物資或增加貿易量,往往會以進貢為手段,換取中原王朝的賞賜、免稅特權或進出口的特許。這是由於正常的貿易經常被禁止,或者得不到合法的保護,而以進貢的形式不僅迎合了統治者的自大心理,而且有厚利可圖。不說明這些“進貢”國家都成了中原王朝的屬國。
第三種純粹是中國統治者的一廂情願:對方完全是以平等身份派來的外交使節或貿易代表,中原王朝卻非要稱之為朝貢。
羈縻政區比較複雜,“羈縻”,就是一方麵“羈”,用軍事和政治的壓力加以控製;另一方麵要“縻”,以經濟和物質的利益給予撫慰。這是中原王朝在新征服區,雖然也用正式政區一樣的名稱,但一般不派遣行政官員,而由當地民族的首領世襲,也不征收賦稅徭役。有些羈縻政區實際上已成為民族自治地區或特殊行政區,有的則僅僅處於稱臣納貢的階段,有的甚至隻是偶然發生過聯係,不能作為疆域的一部分。
明朝(1368年—1644年)的領土曾囊括今日內地十八省之範圍,並曾在今東北地區、新疆東部等地設有羈縻機構。1382年,明軍平定雲南。至此,除了元殘餘勢力(北元)據有蒙古高原及其西北地區以外,明朝基本上繼承了元朝的疆域。但明朝的疆域並不穩定,尤其是在北方和西南。
二 朱元璋首次丟失國土
在東北,明初。朝鮮半島的王氏高麗親北元,明太祖堅持以鐵嶺為界,在朝鮮半島的東北部設置了屯駐軍隊的衛、所,與高麗發生過衝突。但到洪武二十五年,高麗由李氏取代,改而奉行親明政策。因此明朝不再堅持在朝鮮半島設置衛所,將這些衛所撤到鴨綠江以北,從此鴨綠江成了中國和朝鮮的界河。
在東北女真等部族地區,明朝陸續設置了一批羈縻衛、所,永樂七年(1409年)設置了奴爾幹都司,邊境約包括今黑龍江、烏蘇裏江、鬆花江流域,北至外興安嶺以北。永樂九年又征服了苦兀,轄境擴大到庫頁島(薩哈林島)。由於屬於羈縻性質,因此,這些地區基本不屬於明朝疆域,而有人卻把這些地區全部算成了明朝疆域,這是錯誤的。比如,庫頁島上有多少人口?明朝有什麽有效統治?基本沒有。
三 長城是明朝的恥辱象征
在北方,為了打擊北元,明軍不止一次發動進攻,有時,北界推進到了今西遼河、沙拉木倫河、內蒙古克什克騰旗、查幹諾爾、陰山山脈和賀蘭山,設置了衛、所。但以後陸續後撤,1403年,在今陝西、寧夏、甘肅、北京、河北、山西境內的明朝北界已經退到了長城。因此,明朝的北方疆域就是長城以內,過去盡管打到過長城以北,但沒有實行有效統治,不能算明朝的疆域。整個明朝數次大修長城,盡管留下了今天人們看到的人類長城奇跡,但也同時顯示了明朝政府的腐敗無能。當時,元朝因為信奉藏傳佛教,加上內部紛爭不斷,明朝不思進去,卻反複大修長城,長城是明朝的恥辱象征。
四 痛失越南
明朝初年,安南發生內亂,黎蒼篡奪了陳氏的王位,又以陳氏絕後欺騙明朝,獲得了明朝冊封。明朝於永樂五年在安南設置了交趾布政使司,明朝的統治受到當地人民的反抗。最主要的是明朝一些官員處置失當,更使衝突激化。明朝不斷軍事鎮壓,還是無法支持下去,終於在宣德三年(1428年)撤銷交趾政司。明朝在越南前後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最後,什麽都沒得到,無能之極。
五 大明王朝被小小緬甸打敗
明初,在雲南布政使司下除了正式府州外,還設有“三宣(宣撫司)六慰(宣慰司)”。1531年(明嘉靖十年),緬甸東籲王朝建立,統一緬甸,並不斷進攻明朝所屬的土司。至十六世紀三十年代,“三宣六慰”全部落入緬甸手中。明朝出兵反擊,收複了部分失地,但“六慰”中除寮國之外都已為緬甸所有,明朝僅保住了“三宣”。
明朝初建,西藏的政教領袖烏思藏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在洪武五年(1372年)遣使納貢,第二年就親自入朝,受封為熾盛佛寶國師。明朝曾多次派使者去西藏地區,在部分西藏地區設置了烏思藏都指揮使司。嚴格來說,西藏也不屬於明朝的疆域。因為,明朝沒有象清朝哪樣連其活佛都可以任免,西藏當時是政教合一,佛教地位崇高,明朝不能有效控製其佛教勢力,因此,西藏在清朝才成了中國真正的疆域,明朝則不然。法王製度就和明清兩朝朝鮮國王即位要經過中央政府批準一樣, 隻是表明西藏是中國的附庸國, 明朝時候中央政府對西藏還沒有行使主權。
六 內亂不斷的蒙古 明朝卻無力統一
今新疆、內蒙古、青海和甘肅的一部分在絕大部分時間都不屬於明朝疆域,在這些地區建立的政權主要有韃靼,瓦剌,哈薩克,葉爾羌,土魯番等。別失八裏 1370年(明洪武三年)察合台汗國滅亡後其後裔所建,轄境包括今新疆除哈密和額爾齊斯河、烏倫古河以東北地區以外,境外巴爾喀什湖、塔什幹以東和帕米爾高原。都城在別失八裏城(今新疆吉木薩爾北破城子)。1418年遷都亦力把裏(今新疆伊寧市)。
衛拉特是西部蒙古民族。明代稱瓦剌,到17世紀後期稱衛拉特,又稱厄拉特。曆史上蒙古民族是由兩個基本部分組成的。古代兩分為“草原百姓”和“林中百姓”(衛拉特、布裏亞特)。到後來為東部蒙古(中央蒙古)和西部蒙古(以衛拉特為主)。瓦剌先世為“斡亦剌”。原居住於葉尼塞河上遊八河地區。成吉思汗立國時,所部有四千戶。與成吉思汗黃金家族有世婚關係,在蒙古國中一直享有“親視諸王”的特殊地位。14世紀時,以元朝皇室衰微,遂乘機擴大實力,積極參予各派係紛爭。在馬哈木、太平、把禿孛羅分領瓦剌時,瓦剌實力相當強大,時稱“四萬衛拉特”。轄境除葉尼塞河上遊外,還包括額爾齊斯河上遊、科布多東南劄布罕河流域等地。他們為同控製著汗位的東部蒙古貴族分庭抗禮,並進而稱雄於漠北,一麵結好於明廷,遣使向明廷貢馬。一麵又積極同東部蒙古統治集團進行鬥爭。
1414年,明成祖統兵北征,與戰於忽蘭忽失溫(今蒙古國烏蘭巴托東),馬哈木敗。東部蒙古阿魯台又發兵往擊。馬哈木又敗,積憂憤死。子脫歡繼襲,明廷仍封之為順寧王。
1423年,阿魯台與明廷關係惡化,被明軍擊敗,脫歡乘隙於飲馬河(今克魯倫河)破其眾,俘其大量馬駝牛羊和部眾。飲馬河之捷,使脫歡政治、經濟和軍事實力得到大大加強,統一瓦剌各部。
1434年,又出兵擊阿魯台於母納山(今內蒙古烏拉山)、殺阿魯台及其子失捏幹,盡收其部眾, 東西蒙古一時俱為所有。脫歡本欲自立為汗,但因他不是成吉思汗“黃金家族”遺裔,受到部下的強烈反對。於是擁立元裔脫脫不花為汗,並讓其管轄阿魯台舊有部眾,居住於呼倫貝爾草原一帶;又將己女嫁與脫脫不花為妻,自為太師,居住漠北, 直接掌握蒙古的政治、經濟實權。
1439年,脫歡病死,子也先(蒙文稱額森)繼位,瓦剌在其統治時期,勢力達到全盛。 控製東部蒙古各部,一麵又利用軍事征討、封官設治、聯姻結盟等手段,把乞兒吉思、哈密、沙州、罕東、赤斤、兀良哈三衛等,分別置於自己統治之下。又結好女真各部,使之為其效力。極盛時勢力東抵朝鮮,西達吹河、塔拉斯河,北括南西伯利亞,南臨長城。
1449年夏,也先借口出兵進攻大同、宣府、遼東、甘肅。明英宗在宦官王振慫恿下率兵親征,也先誘明軍至大同,破其前鋒。接著,又聚軍於土木堡,殲滅明軍主力,俘明英宗以去,史稱為土木之變。同年十月,也先進圍北京,企圖迫明廷訂城下之盟。 但因北京軍民英勇奮戰,也先計劃未能實現。由於傷亡慘重,加上兵士厭戰,內部矛盾重重。1450年也先被迫將明英宗送還,雙方重新恢複正常通貢互市關係。也先與脫脫不花向不相睦。脫脫不花名義上雖然是汗,但實際權力卻操在也先手裏。也先自恃勢強,垂涎汗位,欲立己姊子“為太子”,脫脫不花拒之,雙方發生激烈戰爭。脫脫不花初與弟阿噶巴爾濟聯兵,彼此實力大致相當,難分勝負。後因兄弟內訌,阿噶巴爾濟叛投也先。脫脫不花勢孤被敗,遁入兀良哈(唐努烏梁海)。脫脫不花死後,也先自稱“天聖大可汗”,建號“添元”,以次子阿失帖木兒為太師。
後來東部蒙古達延汗再興,瓦剌部則移師西北地區,勢力一度擴張至伊犁河流域一帶。 瓦剌分為四大部:準噶爾、和碩特、杜爾伯特、土爾扈特。 17世紀初,準噶爾部強勢控製天山南北,土爾扈特部西遷到伏爾加河沿岸,和碩特部又在固始汗率領下遷到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