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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廣西省因災造成農民大量逃荒和死亡事件給予有關黨員幹部處分的決定

(2013-01-20 21:30:42) 下一個


中共中央關於廣西省因災造成農民大量逃荒和死亡事件給予有關黨員幹部處分的決定

    廣西省於1956年發生了嚴重自然災害。當時廣西省委和有關地、縣黨委由於解放以來工作中獲得一些成績, 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又取得勝利,因而滋長 嚴重驕傲自滿情緒,不深入地進行調查研究,不虛心聽取下級幹部的意見,以致對上述災害的嚴重性估計不足。特別由於他們漠視人民群眾的疾苦,放鬆黨的政治思想工作,在災荒發生的時候,沒有能夠及時地采取有力的措施,使災荒的發展迅速製止,而造成平樂、荔浦、橫縣等地區農民大批逃荒和死亡的嚴重事件。此後,省委雖然根據中央指示,在救災工作中有了改進,製止了1957年的春荒,但是沒有能總結經驗教訓,教育幹部認識錯誤的嚴重性,對於應該負有責任的有關幹部,又長期不作嚴肅處理。這種嚴重地脫離人民群眾,漠視人民生命的思想作風,不僅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而且已經嚴重地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為了嚴肅黨的紀律,教育全黨同誌,中共中央在聽了和討論了中央監察委員會的檢查報告以後,決定對於廣兩省委、平樂地委和平樂、荔浦、橫縣縣委有關負責人分別給了如下處分:

    ()中共廣西省委第一書記陳漫遠同誌,因為該省的工作成就,嚴重地發展了驕傲自滿情緒和官僚主義作風,忽視政治思想領導,從而影響到某些地區的領導幹部也產生驕傲自滿情緒,漠視群眾疾苦,報喜不報憂。這種情況,使他對嚴重的自然災害不加重視,沒有及時地加強救災工作的領導,終於造成群眾大批逃荒和死亡的嚴重事件。決定給予撤消黨內職務的處分。

    ()中共廣西省委書記郝中士同誌,在發生災荒期問,代理省長(省長韋國清同誌因公離職)。他由於關心群眾疾苦不夠,忽視災情的嚴重性,因而沒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沒有使省人民委員會有關部門和專署、縣人民委員會做好救災工作。決定給予撤消黨內職務的處分。

    ()中共廣西省委書記肖一舟同誌,負責領導財糧工作。他由於工作不深入,不了解下情,不認識災情的嚴重性,因而沒有領導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救災中糧食的供應工作,致使災情嚴重化。決定給予撤消黨內職務的處分。

    ()中共平樂地委書記楊林同誌,自恃工作中有過一些成績,平素驕傲自滿,對他所領導的地區的工作,盲目樂觀,對嚴重的災情,既不認真進行了解,又不相信下麵幹部的反映。在19563月以前,從未派人檢查過災情,並且在幹部會議上批評反映減產和災情的幹部為右傾。因此使下麵幹部不敢報告災荒真實情況。當災情已經發展的時候,楊林同誌也親自向幹部和災民進行了調查,了解了一些餓死人和逃荒的嚴重情況,但是仍沒有引起他對災情的足夠重視,錯誤地認為隻是部分地區,少數鄉和個別戶的問題,因而就沒有及時地向省委報告,對省委關於救災的指示也沒有貫徹執行。因此楊林同誌對平樂地區因災死人事件應負主要責任,決定給予撤消工作並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中共平樂地委副書記何庶民同誌,不重視該區有些地方因災減產的情況,並且批評反映因災減產的幹部。當災荒已經發生,恭城縣的幹部向他反映平樂的災民逃到該縣的情況時,仍不警惕,因而也就沒有積極地采取有效措施,製止災荒的發展。決定給予撤消地委副書記職務的處分。

    ()中共平樂縣委書記矯誌周同誌,批評壓製報告減產、報告災情的幹部,發現餓死人的情況仍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下麵的幹部拖延了糧食的供應和救濟款的發放,對造成該縣餓死人的嚴重情況,應負主要責任。決定給予撤消縣委書記職務的處分。

    ()中共荔浦縣委書記王文陸同誌,1955年向地委反映糧食減產受到楊林同誌批評以後,不堅持黨的原則,效法楊林,批評區鄉幹部,使區鄉幹部不敢報告災荒真實情況。1956年災荒出現後,又不重視,既不調查了解,設法解決,也不向上級報告。對於災荒日益發展,造成嚴重後果,應負主要責任。決定給予撤消縣委書記職務的處分。

    ()中共荔浦縣委副書記艾治國同誌,在1955年糧食征購工作中犯有嚴重的強迫命令錯誤,1956年春荒發生後又對災情采取不負責任態度。決定給予嚴重警告的處分。

    ()中共橫縣縣委書記薛秋水同誌,在災荒嚴重發展後,不但不積極領導該縣做好救災工作,反而對反映災情的縣區幹部批評壓製,並且令人追回縣長何華錦簽發向州地委的災情報告。對該縣餓死人的嚴重事件應負責任。決定給予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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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7日電)   (《廣西日報》,195761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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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ruitsaday 回複 悄悄話 廣西栳栳又怎麽了? OMG !
路橋 回複 悄悄話 什麽是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心為萬物之本體,此外無別法,凡三界生死、十二緣生等諸法,實是妄想心所變作。《華嚴經》雲:“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諸佛悉了知,一切從心轉,(中略)心造諸如來。”有關此“心”之義,性、相兩家說法不同。

一、三界唯識是法相宗的說法,指阿賴耶等心識;以此證阿賴耶緣起乃唯識所變之義,故攝大乘論釋卷四釋作‘三界唯識’,謂心與欲等愛結相應,遂墮在三界。

二、萬法唯心是法性宗的說法,指如來藏之自性清淨心;即真如隨緣作諸法之義。謂心造一切法,而一切法本離言說相、名字相、心緣相,乃畢竟平等、不變不異,唯此一心,故稱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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