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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消除磨擦團結抗戰致李品仙信(1)
(1940年8月22日)
鶴公主席鈞鑒:
頃接彭司令雪楓來電,敬悉我公致何副總司令柱國電,略開蘇皖豫魯國共關係,中央已定整個調整辦法,在未奉到前,暫定臨時補救辦法4項等因,奉此,弟等誠令遵照執行,消除無意味之內部磨擦,以便團結抗戰。但有下列各項,尚祈我公裁奉賜複:
(一)在皖北,八路軍部隊撤至渦河北岸,但渦河北岸之其它部隊須撤至渦河南岸。在敵人進行掃蕩時,為軍事上之必要,我軍可暫時轉移至渦河南岸。又,我軍在渦河南岸之醫院須照舊維持。我軍與後方之交通,現被皖北當局截斷並捕殺我軍人員。望轉令皖北當局,維持我軍後方交通,並釋放被捕人員,撫恤被殺人員。
(二)在皖東方麵,兩方停止衝突,恢複正常狀態,雲逸等決遵照辦理。但請轉令皖東友軍同樣遵照辦理,停止對我軍之襲擊及恢複正常狀態。又,我軍江南軍部交通被截斷,給養無著,皖東行政人員仍多敵視我軍,危害本軍人員情形。
(三)所有本軍被捕人員全未釋放,尚無(2)首先轉令皖東當局,維護本軍交通,停止敵對及危害本軍人員情事,一俟交通恢複補償費領到、被捕人員釋放、本軍給養有著、要內得有保障,皖東地方行政,本軍決當飭所屬尊重。
(四)黨中央整個調整辦法接到時,雙方決當遵照辦理不誤。為迅速解決上述各項具體問題,有指派代表在皖北與彭司令雪楓商談解決,在皖東則請派譚副師長何易或黃副司令師獄直接與弟商談解決。
臨電不勝盼禱,萬祈賜複。
弟 張雲逸叩
注釋:
(1)題目是編者另加的。原文沒有標點符號,是編者根據內容判定另加的。
(2)[疑有漏字,原文如此。]
朱明國主編:《張雲逸研究史料》,廣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