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有所思,有所感,從曆史的時空中來,再回到曆史的時空中去。
個人資料
正文

台北“國史館”現存民國檔案概述 / 夏茂粹

(2009-07-21 06:12:09) 下一個


台北“國史館”現存民國檔案概述

夏茂粹

 

        早在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之初的19123月,孫中山先生即同意設立國史院,後因政府遷北京而中輟。是年10月,北京政府決定成立國史館,其後,又中斷停頓。直至194021日國民政府才在重慶成立國史館籌備委員會,並著手征集與編史有關的檔案資料。19471月國史館在南京正式成立,並以張繼為館長,直隸國民政府。至此,國史館征集典藏了可觀的民國檔案。1949年國民黨退踞台灣時,這些檔案大都留存大陸,為人民政府所接收,庋藏於南京的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1957年國民黨在台北再建“國史館”,先後以羅家倫、黃季陸、潘振球為館長,直屬台灣“總統府”,仍以編史和收藏從大陸運到台灣的近、現代史檔案資料為主。該館從1961年開始在台灣地區重新征集與編史有關的檔案資料,截至1995年,存有民國檔案20多萬卷,另存有人物檔案18萬卷(),照片檔案10萬多張。本文分民國中央政權檔案、台灣省地方政府檔案概述如下:

一、民國中央政權及其機構檔案

        台北“國史館”典藏的民國中央政權檔案,主要包括國民政府、行政院、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交通部、教育部、糧食部、司法行政部、資源委員會、賠償委員會、衛生署、國民大會、考試院等14個機構的檔案,共計165074卷。現擇其3個主要機構檔案分別加以介紹。

        1、國民政府檔案

        這部分檔案係台北“總統府”於1961-1996年陸續移交“國史館”的大陸運台檔案,時間自1925-1948年,經該館重新整理成53767677卷。主要內容有:憲政、法令,黨務活動、史政、立法、監察等10721654卷;預算、決算、會計、統計、審計報告等227216卷;考銼、任免、人事資料5421515卷;組織與職掌、會計、會報、報告等106295卷;民政、役政、社會、勞工、地政、營建、警政、邊政等244340卷;中外機構、中外關係、國際事務、條約、領務,情報、僑務等221280卷;情報、作戰、後勤、訓練、政治作戰、兵役及動員、警備治安等137226卷;稅務、金融、鹽政、公債等83126卷;高等教育、國民教育、社會教育、僑民教育、文化與藝術、國際文教等176213卷;檢察、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監獄、公務員懲戒、行政訴訟、調查等157245卷。農業、林業、畜牧、漁業、工業、礦業、商業、國際貿易、水利、投資、國際合作有185199卷;鐵路、公路、空運、水運、港務、郵政、電政、氣象等8095卷;醫政、藥政、防疫等3839卷;宣傳、出版、電影、廣播等1212卷。

        2、行政院檔案

        這部分檔案係台北“行政院”秘書處於1972-1993年分批移交“國史館”的大陸運台案卷,計有16931卷,時間始自1929年,部分為1949年後形成的檔案。主要包括:國民政府施政方針、行政院長向立法院作施政報告、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國國民黨中央全會、國民參政會、各省參議會、各部會、省市政府及所屬單位組織條例、國民政府、監察院及監察使署組織法和審計法規、抗戰建國綱領等案;中央總預算,預算編審辦法、預算執行辦法和決算法、中山陵園管理委員會經費等案;各省分設考銼處等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各部會和各省市政府施政計劃、工作報告、工作檢討與工作考核、行政院會議記錄、各省政績比較表和各省實施新縣製報告等案;行政區域調整、縣市

增設及縣界劃分、實施地方自治及辦理各種選舉、戶口普查、台閩地區人口統計等案;九龍及沙麵事件、中外條約、中外邦交、租界收回與清理等案;戰地政務、中共在各省活動、青年軍、國防計劃、戰時行政計劃、抗戰陣亡將士勝利恤金及勳獎等案;儲蓄券發行辦法、地賦減免、稅捐征收等案;各級學校設立與改製、科學館設立、故宮博物院、學潮、中央庚款、民眾教育等案;公審漢奸和懲辦文化漢奸等案;經濟研究、經濟情報、建設川康建議等案;交通建設、交通複員、航運管理、電信、郵政、鐵、公路興建等案;煙毒防治、各級衛生機構組織條例、還都交通衛生實施辦法等案;蒙藏委員會、設計考核委員會組織規程、蒙古人事資料、達賴轉世和達賴喇嘛外事訪問、班禪圓寂、蒙藏動態、青康藏會議、邊疆工作研習會等案;僑務及僑務機構組織規程等案。

        3、國民大會檔案

        “國史館”典藏國民大會檔案計有504卷,時間始自1938年,部分檔案延至1960年。其主要內容包括1940年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案卷,含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通飭施行案,籌備委員會第一次至第六次會議議程,國民大會分發各省代表簡派狀、延期通知,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結束辦法,國民大會修正各級政府組織條例,國民政府各級官吏違法懲處規定等案;1946年製憲國民大會案卷,含國民大會製憲審查修正案,國民大會憲草審查及意見,國民大會各組審查委員會會議紀錄,國民大會第二次預備會議,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會務會報記錄,綜合委員會會議紀錄;1947年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案卷,含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會議記錄及提案、常務委員會召集案,聯席會議召集案、各委會工作會議紀錄、研究考核宣傳委員會議之召集,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接辦代表、組織規程、對省區劃分各界建議、辦事規則及工作方案,人員任免、處理人民訴願及檢舉案、委員遞補、宣傳綱要等案;1948年第一屆行憲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案卷,含第一次至第五次預備會議紀錄,第一屆國民大會第1-16次會議紀錄,第1-6次審查委員會提案審查報告,代表資格審查,國民大會實錄,關於憲法提案的原文,政府施政報告等案卷。

        另還有國民政府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等部院會署的機構檔案,藏量亦較為豐富,限於篇幅不再贅述;“國史館”藏蔣介石、閻錫山等個人檔案亦較為完整、係統,均是研究民國史及民國人物的重要史料,彌足珍貴。

二、台灣省地方政府檔案

        “國史館”典藏民國時期台灣省地方政府檔案包括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台灣省政府及所屬各單位檔案和台灣省地政處檔案三個部分,共計28254卷。現分別加以介紹。

        1、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

        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台灣、澎湖回歸中國懷抱,國民政府隨即在台灣設置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為台灣省地方最高行政機關,1945829日特

派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19475月長官公署改置台灣省政府,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遂告結束。

        “國史館”典藏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共計629卷,主要有:長官公署組織大綱,行政長官製度,接收台灣情形報告,複員計劃報告,接收委員會組織規程,行政院令知台灣省政製可因地製宜,長官公署政務會議、工作計劃、報告,1946年台灣年鑒,行政首長出席省議會報告,五年經濟建設計劃,日據時期人員任用,青年軍複員,三青團台灣支部,度量衡營業標準等案;台灣省選舉各縣市參議會第一屆議員,省參議會會議、報告、決議,民政處施政報告、完成自治三年計劃,省、縣轄市組織規程,縣市自然人文調查,日僑管理委員組織規程,第一屆立法委員會選舉,合作社整理辦法、登記、人員訓練,地籍整理、征收地價,台民回複姓名辦法,解釋台灣人民定義,戶籍法,戶籍登記,山地工作討論會,高山族研究會議,要求日方賠償,清理日籍戶口等案;接收日台金融,台灣專賣統製製度,公賣局等案;司法接管,戰爭罪犯處理辦法,司法保護事業,漢奸嫌疑犯,釋放政治犯,處理日本統製時期高等刑事等案;各要塞司令部組織,台灣省警備司令部,本省駐軍指揮係統,日軍繳械辦法,防止奸偽辦法,審理煙毒案件,處理漢奸等案;各廣播電台接收處理情形,宣傳委員會報告,外國駐台領事館權限,英國駐台領事館,關於日本澀穀事件交涉情形等案;調查降區交通狀況,港灣計劃,鐵路統計,各郵電機關接收等案;台灣農林輯刊,台風侵襲損失調查報告,肥料交換稻穀辦法,漁業工作計劃,工礦五年建設計劃等案;日橋遣送辦法,日僑管理委員會,運送琉球人民,留用日僑及家屬調查表,留用日僑工作實況等案;接收日產處理規則,接收日資企業處理辦法,接收日本私有企業會議,接收日產統計表,接收日方船隻調查表等案;廢止日人統製下所頒法令,整理日據時期單行法令,保留日據時期法令等案;救濟及接運海外台胞工作報告,接運汕頭台胞,接運日本征用本省學童,接運北平、天津、上海、海南島、日本、菲律賓、新加坡、

澳洲台胞,救援海外台胞,歸省台胞救濟辦法等案。

        2、台灣省政府及所屬各單位檔案

        “國史館”目前典藏台灣省政府檔案總數為25943卷,其中部分為1949年後的檔案。主要有:物資局檔案159卷,時間始自1945年,含公署各項訓令,各機關組織章程、成立日期,工礦聯合處裁並,政務會議,日產委員會處理日產會議紀錄,遣返日僑,二二八事件調查損失,各項會議錄,工作報告,接收前貿易局,日本物資賠償辦法,敵偽產業處理辦法,日籍人員表、願留華及誌願留華人員名冊,征用日籍人員辦法,日籍人員家屬移動及家屬調查表,物資局組織成立,接管物資調節委員會各辦事處改稱成立。其他還有新竹縣政府檔案252卷,時間自1928-1932年;水利局及所屬單位檔案925卷,時間始自1907年;地政處檔案1775卷,時間始自1944年;台灣省各縣市檔案171卷,台中市政府檔案225卷,時間始自1945年;警務處檔案5236卷、台灣銀行檔案92430卷、台灣省政府及所屬機關檔案100卷、礦務局檔案52卷、彭化縣政府檔案153卷,時間均始自1946年;台南市政府檔案140卷、台中縣政府檔案878卷,時間均始自1947年;另外還有台中醫院、台灣產物保險公司、台東區農業改良場、雲林縣北港鎮公所、台南縣政府、花蓮縣玉理地政事務所等少量檔案。

        3、台灣省地政處檔案

        該處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直屬機構,負責地政事務的接收工作。改組後的台灣省政府組織中設民政廳地政局。

        “國史館”典藏的台灣省地政處檔案達1682卷,時間始自1944年,部分為1949年後的檔案。其中有日據時期地政法令的廢除與保留,光複初期地政法令的製定與解釋,台日人間的土地權利關係法之規定與解釋,如日本統治時代各種法規、保留日治台灣地租規則案、地籍法令、登記法令,地籍整理辦法、土地重劃辦法等案;有宜蘭縣、基隆市、桃園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嘉義縣、澎湖縣、草山局地政報告等案;有省務會議、省縣市參議會、行政會議議決案、省市參議會決議、建議案、公地放租委員會紀錄等案;有各縣市土地相關行政首長姓名、各縣市地政人員調查表、地政局職員錄、關於征用及遺送日籍人員、遺留日僑,日據時期軍事閑地的接收與處理等案。

        上述為台北“國史館”現存的民國檔案的基本情況。由於工作關係,筆者有條件將其與大陸現存的相關民國檔案全宗加以比較研究,不難看出,這部分民國檔案全宗除了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台灣省政府及所屬各單位和台灣省地政處三個全宗屬台灣省地方機構檔案外,其餘全宗均存在人為割裂的曆史痕跡,檔案內容客觀上存在著一定的互補性,檔案主體在大陸,可見海峽兩岸民國檔案交流大有可為。

[夏茂粹: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副研究館員郵編:210016]

原載:《民國檔案》2002年第4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