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我是武漢中南路一家公司的白領,單位旁邊就是武昌著名的中商廣場。記得是初夏的某日我吃過午飯外出散步,就在中南商場門口見到一位趴在地上乞討的女孩,大概十二三歲模樣,腳腕生生折斷,骨頭清晰可見,趴在特製的滑車上乞討。見狀可憐,我給了幾元錢就繼續散步了。
日子一天天過去。一周或兩周後(時間太久記不清了)又散步時,我在同一地點再次看到了這女孩。走近時發現她的傷有變化——原本骨折處已化膿,腿腫得像個大象,森森白骨旁似有蛆蟲蠕動;小腿多了兩道長達約二十厘米的刀痕,皮肉翻卷。我忽然意識到這有問題。因為,我們都知道什麽叫切膚之痛,這麽可怕的傷口絕不可能是女孩自己割的,也不可能是女孩的父母割的。那是誰割的?
可以說這一刻,我忽然覺醒了——從成千上萬在她麵前走過、出於憐憫給幾塊錢或幹脆視而不見的人中覺醒了。於是我追問她叫什麽,哪裏人,腿上的傷怎麽來的。但任我怎麽問,小女孩就是一聲不吭。後來見我始終不走,她艱難地用手劃著小車遠去了。我跟了一段,迎麵來了兩個男子,其中一個推了我一下,威脅說你要搞什麽?
我沒學過格鬥,這兩個突然鑽出來明顯要尋釁滋事的男子一下把我嚇退了,隻得眼睜睜地看著女孩一步步艱難爬遠。等回到辦公室,又義憤難平,一直想這事:這女孩是誰?從哪裏來?父母在哪裏?誰把她傷害成這個樣子?她今後的人生怎麽辦?誰都是父母生養的,光天化日之下她受到這樣的毒害,為什麽大家都視而不見?須知中南商場是武昌最繁華的商圈之一,每天起碼有幾萬人從她麵前經過,哪怕留心看上一眼就能發現她的傷根本可能是自然形成的,為什麽沒人管?警察呢?警察為什麽不管?
想到這我忽然有點勇氣了,又下樓去找這女孩,並做好準備萬一再遇到那倆男的我就打110報警,反正人來人往的地方他們也不敢把我怎麽樣。但下樓找了一大圈,卻始終再沒發現這女孩的蹤影。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我天天中午尋找這女孩,卻再也沒找到她。我猜大概是人販子發覺我盯上了她,為避免麻煩把她轉移到別處乞討了吧。所以,這個女孩的結局我不知道。但從她腿上的傷口感染程度和人販子的凶殘程度看,估計凶多吉少。往好裏想可能會截肢,往差裏想可能會沒命。還有最壞的猜想就是,失去利用價值後成為一堆器官被賣掉。這時我終於明白:哪有什麽歲月靜好,我們隻是生活在楚門的世界;上一秒鶯歌燕舞,下一秒萬丈深淵;今天還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明天或許就是惡人手裏會說話的工具。
雖事隔多年,我依然能清晰地憶起女孩的麵孔——她臉有點胖,胡亂紮著兩個羊角辮,臉上不知是眼淚還是鼻涕,和著塵土弄的很髒。十七年來,這張麵孔不時會浮現在我眼前,讓我的心隱隱作痛。我很恨自己為什麽當初不勇敢一點跟那倆壞人死磕,為什麽不聰明一點馬上打110報警,而是像個傻瓜和懦夫一樣夾起尾巴跑了?這算個男人嗎?後來我發起寶貝回家誌願者活動,每遇到報紙或電視采訪我當誌願者的動機,我都會講出這件事,這是令我刻骨銘心的遺憾與愧疚,也是我從事誌願者行動的源動力。
當然,也正是這份愧疚給了我足夠的勇氣去挑戰邪惡。剛從事誌願者活動時,我其實也怕——那時我還是單槍匹馬,而喪盡天良的人販子什麽事幹不出來?扭打中給我一刀怎麽辦?為以防萬一,我總是背個藏有剁骨刀的雙肩包,打算萬一他們動手我就豁出去跟他們對砍。記得第一次親手抓獲人販子是在武漢展覽館前廣場,當時我還是單槍匹馬,抓住人販子時對方凶的不得了,廝打僵持時引起路人圍觀。我靈機一動對現場群眾發起了演講,指著趴在地上的殘疾兒揭露人販子的罪惡,很快引起共鳴,群眾紛紛指責人販子喪盡天良;接著又有幾位小夥子挺身而出,幫我一起把人販子扭送到對麵的中山公園派出所。不過這次扭送的結果令人哭笑不得:民警見到我們反而盤問“你們是誰?你們有什麽權力抓人?”不過聽完解釋後還算客氣,但做筆錄時以無奈的口吻告訴我:“這種事其實我們也管不了,最多關一夜還得放了。”
但不論警方管不管,我還是堅信自己做的沒錯。如果沒人管,誰來保護這些孩子?這世上還有沒有天理公道?在多數人保持沉默時,總得有人率先挺身而出。之後幾年裏我利用大量午休和雙休時間,白天上街跟人販子死磕,攪黃他們的生意;晚上上網發布乞兒照片和宣傳資料,呼籲更多人關注。被那些血淋淋觸目驚心的照片所震驚,漸漸有人響應號召挺身而出,於是我們組建了QQ群,接著成立了組織,再漸漸擴展到很多城市,還製訂了統一的行動綱領,並通過組織全國四十城市同日集會表達了訴求——推動國家立法,讓殘害、虐待、強迫兒童賣藝乞討行為入刑。我們做的這些事其實是越俎代庖行使了部分警察職能,所以誌願者間常開玩笑自嘲說是“二警察”或“偽警察”。後來我為這個“偽警察”組織想了個名字:寶貝回家。
十七年過去,我也漸漸老了,並離開了那座城市;而2010年兩高兩部發布《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後,由於一些法律的修訂,殘害兒童賣藝乞討行為被列為“必須刑事立案,立即展開偵查”項,這一現象在公安機關打擊下迅速減少甚至幾乎絕跡,我也就漸漸淡出了誌願者活動。但隻要提到“寶貝回家”,我就會條件反射般浮現出那張麵孔,她成了我心裏永遠的痛。不管後來我做了多少,卻始終無法彌補對她的愧疚——我如果再勇敢一點,聰明一點,或許能救下她的生命,可因為愚蠢與怯懦,卻眼睜睜什麽都沒做……如果這女孩早已不在人世,我希望她在天之靈能原諒我的當初的錯。
寫下這篇回憶,不僅是為了紀念那位無名女孩,也是希望提醒每個人,如果再遇到各式各色壞人,一定要勇敢起來、聰明起來與他們鬥爭,再別讓無辜的生命墜入黑暗跌入深淵,再別犯我當年的錯誤。我和那小女孩,雖兩次麵對麵近在咫尺,可一個生活在陽光之下,另一個卻煎熬在暗黑深淵。我們之間隔了什麽?是人心的冷漠、麻木、怯懦、自私。我們沒理由再這樣苟且下去,如果我們總是沒有勇氣對抗邪惡,那麽就離墜入深淵也就一步之遙。罪惡麵前我們不是旁觀者而是幸存者。隻有勇敢地挺身而出,世界才會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而不是卑微地乞求別人替我們改變!隻要勇敢些伸出雙手,就能把一條生命從地獄裏拉出來——那畢竟是鮮活生命,本可挽回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