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請指點我 於
10-03-09 00:24:13我們家生活在美國,我兒子十歲。今年一月九日,我兒子學校的校長通知我:由於我兒子用手卡同學的喉嚨,要求我立即帶我兒子回家。
我帶兒子回家後,我們麵對麵坐在桌子的兩邊,我告訴他:“卡喉嚨是很危險的,會把同學卡死,會進監獄。”我問他:“為什麽卡人喉嚨?”他回答:“當人家讓我生氣時,我就要打人,就要砸東西。”他對他的壞行為感到無所謂,於是我們發生了爭吵。突然他舉起一把椅子要砸我。我感到這很危險,就站起來搶他手中的椅子,並用我右手打了他左臉兩下,在他左臉上產生了四個手指印。我兒子更加發瘋,又舉起一根棒球棍子要打我。我感到更加危險,就打911電話,想請警察幫助和保護我。在打911電話過程中,我兒子推拉我,並把我的衣服拉破,想阻止我打911。當我打完電話,發現我兒子鼻子有點流血,我叫他洗幹淨。這時,警察來到我家,看見我兒子鼻子上有血,臉上有手指印,就把我抓去監獄。現在警察控告我犯了in violation of penal code section 273a(b), aMisdemeanor, did willfully cause and permit a child to suffer andinflict upon the child unjustifiable physical pain and mentalsuffering.
我不知道怎麽辦才好。各位先生女士,請指點我要怎麽做。
非常感謝
來源:
單身老貓 於
10-03-09 14:19:14 (A)您的問題一定需要找律師來處理. 原則上這個問題如果案件成立您獲判有罪,對您日後一定有影響,現在希望的是經過律師的斡旋,希望能夠用較不嚴重的罪名,因此不造成太壞的情況.
(B)您的孩子,恐怕會是您未來最大的問題.(十歲就這個樣子,絕對不是偶發的情況),,如果有可能,您需要找心理醫師與您的孩子談一談,找到他失鞚的真正原因.亞裔的孩子在加州本來就吃虧,再加上他這種情況,(他需要知道如何控製自己脾氣)如果您現在不想法補救還一衛以暴製暴,個人會建議您現在就為他先準備一快墓地,因為很快不是您就是您的孩子需要...
(C)至於您,老實說,如果您不能了解到您錯得有多深,個人會建議您考慮海歸,這個國家可能不適合您與您的孩子. 至少在您所發的求助帖子中,老貓的直覺是您還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
(您麵對的刑事控罪是所有問題中最小也是最不重要的部份,真正的問題是您與您的孩子要如何處理下麵的問題)
記住,"子不教,父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