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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不理睬逃債公司的追討,選擇回國一走了之?

(2005-02-21 16:44:25) 下一個

有人在壇子裏問:中途輟學卻沒有辦理輟學手續,結果被學校委托討債公司追討學費,有沒有理由不交這個錢,在網上注冊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能不能不理睬逃債公司,索性不管不顧地回國而不了了之。我想這麽做很欠考慮。以下是兩次回帖。

你沒有注冊就無須交學費,你注冊了就必須交學費。你的情況 好象是注冊了,否則你怎麽維持你合法身份。注冊而不上學,依然要交學費。

如果你屬於注冊而不交學費,追債公司會努力找你,如果你不理睬,你在英國的信用記錄跟隨你一輩子,如果數目巨大而賴賬,可能犯刑事罪。不可以掉以輕心。如果你有理由,就找律師妥善解決,如果你理虧,隻有把錢交了。

關鍵是,你是否注冊了,如果你利用注冊維持合法身份,我勸你還是交錢吧,你理虧。本來注冊而不上學就違反移民法。如果你的合法身份不是靠注冊在學維持的,你確實沒有注冊,那就據理力爭。   


你要正視,不要這麽鴕鳥。這是網絡時代,合法存在的機構尤其是那些有經驗和技術的機構,它們的任何網絡交易都有協議保護,你不看那些協議,不等於它不存在,更不能認為它不合法。

絕大多數人從來不認真看那些網絡協議,出事了才後悔沒看。對於很多沒有名譽的小公司,小機構,可能存在霸王條款或者陷阱,但是對於一所大學,沒有理由懷疑它的協議,因為它不需要用下三濫的招數,也不能用,聲譽比蠅頭小利更重要。

很明顯,你是實實在在地注冊了,這種注冊幫助你維持了合法身份,你本來應該感謝這個學校沒有向移民局報告你注冊不上學,也許這個學校把自己掙錢看得高於國家利益了。如果你不交這個錢,不排除它們在這方麵找你麻煩。大多數國外大學不幹這麽缺德的事情,在美國迄今隻聽說過一例大學向移民局報告而逮捕非法滯留的中國學生。就是說,有一些老外也幹這事。

你最好交了這錢,一年的學費換一輩子的沒有麻煩,否則你不清算跟這個學校的糾葛,被確認賴賬,可能後果很嚴重。如果跟刑事罪挨上了,任何時候入境都會被逮捕,一般地,付不起錢就坐牢一陣。如果不清算,還意味著你一輩子不可能再到英國。數目小沒大事,但會有一個信用不好之記錄,數目大就危險。

但是,賴賬不容易遭致刑事罪,因為任何機構隻代表他們自己,他們跟用戶之間有扯不完的糾葛,要用很多證據來證明用戶信用欺詐,他們可能對小數目不了了之,但是對大數目會不會控告就不得而知。人皆慈悲,一般能不指控刑事罪,都不會這麽做。條件是如果你理虧就乖乖交錢。

這是網絡時代,任何人無處藏身。我多說了一點,不是危言聳聽,不僅對你有用,對別的閱讀者也有一些用處。西方社會講信用的曆史很長,跟中國不一樣,至今個人支票不能開展,因為誰都以為來點小欺詐,小賴賬沒問題。信用欺詐在美國移民法裏跟盜竊,酒後開車,家庭暴力等列為同一類:屬於直接影響移民(斷送移民可能性)的道德罪。

所以建議你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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