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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限製----對“非傳統愛戀”問題的借題發揮

(2005-06-11 10:44:08) 下一個

   
 文章來源: 輪子 於 2005-06-11 09:26:21   
 
 
 
 淑女司令問我: 輪子你對非傳統愛戀如何看,比如哪個40歲的小學女教師最近在坐了七年牢以後終於和她的小男孩男友(現在20歲)結婚了。


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很簡單,那就是,如果不違反法律,任何非傳統(非“正統”)的愛戀最終都會變成一種常態模式。比如楊老和年輕女生的愛戀,就是非傳統的,最終會變成一種自然的結合(沒有人關注和非議)。很多人從道德的角度來批判,但是,很少人想到,這種批判本身卻是更不道德的,因為以今天的道德觀來看,(在法律範圍之外)妨礙和限製他人的自由比起拜金的愛戀或“政治”的婚姻等等更不道德。而女教師和男孩的案例則有一點不同,因為女教師對男孩的行關係違反了法律,所以這種愛戀(男孩成年以前)很難成為常態模式,因為法律要幹涉這種現象。至於將來法律是否會變動,誰也不能定,至少對於成年的認定會發生變化,很可能是這類法律裏成年的概念提前。我們永遠不可以對未來會發生何種變化說不可能。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我的觀點,我想借題發揮談談自由與限製,之後再回到淑女司令的問題上。


中國社會曾經對西方社會的自由存在極大誤解,然後在誤解的基礎上盲目攻擊,自由化,個人主義,無政府主義等等,都被說成是西方社會的自由引起的禍端。但是,仔細觀察和理解西方社會,尤其是美國這樣的社會(以下以此為例)一方麵是高度的自由,一方麵是高度的限製。

高度自由首先是思想自由,任何觀點可以發表、討論爭論,誰也不能因言知罪,而不自由的社會,從思想上就設置了禁區。西方的理念是思想無禁忌,但是中國社會曾經以思想意識有問題而整人。思想自由必然帶來行動的自由,其實在BBS上我們經常看到,那些思想自由的人話題很廣泛,而且不斷地突破禁區,但是這種突破並不會造成大家對問題的認識的混亂,而通常是引起新的理解---當然是更深刻和合理的理解。同時我們也看到另一些人總在覺得這個話題不合適,那個話題不合適,經常以題材來論斷文章而不考慮作者的視角和目的,這就是思想不自由帶來的行動的局促。

另一方麵,我們又可以看到西方社會高度自由後麵的高度限製,很多限製比中國嚴厲得多。除了思想和言論(不危害國家安全)很少受限製以外,美國人的行動受到很多限製,而且這種限製是伴隨著嚴厲的法律製裁的。比如差不多任何程度的打架鬥毆都可能遭到逮捕和起訴,家庭暴力罪罰甚至可以讓一個人因家庭中的爭吵而喪失名利地位,長期陷於經濟困境中。又如傑克遜案件,即使像他這樣的人物也處在嚴格的限製之下。再看信用問題,美國社會的信用度遠遠高於中國,美國的郵遞員可以把郵包扔在你家門口而放心走人,你不用擔心任何人給你開的支票是假的等等。別以為美國社會的信用是自然建立的,其實是法律對於任何違背誠信的行為有嚴厲的處罰,比如小偷罪,一點小罪可以弄得沒完沒了,你不被判刑也被法律程序弄得心有餘悸了。


我想說的是,西方社會的自由是嚴格限製之下的自由,它的原則是,你可以無限自由除了不能因你的自由而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


思想和行動的自由意味著創見和創造,同時也意味著出格和犯忌。所以美國社會新的現象曾出不窮,對於創見和創造自然沒有非議,但是對於出格和犯忌,美國的態度跟中國就很不一樣,理解了西方社會的自由與限製,我們來看非傳統愛戀的走向或趨勢。同性戀是一種非傳統愛戀,在他剛出現的時候備受抨擊,因為它出格和犯忌。但是美國社會的思想自由,讓輿論不可能一邊倒,隻要有人支持或者讚同,就會引起爭論和探討,正好是爭論和探討導致理解和尊重,而攻擊隻會扼殺新的事物。不過,女教師和男孩的案子這樣的非傳統愛戀, 在現代的法律體係中,它難以成為正常愛戀形式。對於愛戀這樣的事物,西方社會的原則是要雙方自願,但是,兒童自願不屬於自願,因為兒童沒有完全的責任能力,他的自願會被認為是受引誘或者至少是自己意識不清楚而達成的。所以,西方對於涉及兒童的性案件都是嚴格限製,嚴厲處置的。結果同性戀,老父少妻或者老妻少夫都會成為常態形式,而指向兒童的任何性行為都可能繼續受到法律的製裁,製裁則製止了這種愛戀成為常態。這類法律正好代表了西方社會自由的理念:你可以無限自由除了不能危害公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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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輪子 回複 悄悄話 嗬嗬,海姑娘好逗。我拜托茶葉妹妹使勁啦,我小歇一陣,不著急,這事得慢慢來。

海姑娘最近玩得好嗎?
海姑娘 回複 悄悄話 好文呀, 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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