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的親戚朋友中,碰到了好幾個先生有外遇的例子。基本上都離婚了,但過程都蠻跌宕起伏的,女方沒少受罪(不離的,受罪更多)。這種折磨往往不是物質上的,而是精神上的。物質上的爭執容易解決,攤得開,講得明,但這離不開雙方穩定的立場和原則。所以,情感上沉澱不下來,婚姻的分割就格外磨人。
大凡離婚,傳統上講,總是女人吃虧。因為很遺憾,女人被認為是時鮮水果,青春年少最值錢(我不認為對,但這是大眾的概念,而 perception 決定了市場價值),離婚後多少有些落市的味道。 麵對抉擇,我常聽到“我把最好的時光給了這個家(你)”,好像大筆投資血本無歸。然而最折磨人的還不是這種“投資失敗”的感覺,而是自我定位的問題。
其實,不管是戀愛結婚(普遍男追女),還是交易結婚(以美貌才情換身份地位錢財),女方最初總有些自高,往往定位在“強者”一邊。老公一出軌,嬌妻變棄婦,因為受害者而成了“弱者”。女人在強與弱之間切換,找不到立足點而無所適從。想瀟灑,卻放不開;想得同情,卻不甘被憐憫;想保持尊嚴,卻不想失去利益 。。。 如是種種,心情一忽兒上(我配你綽綽有餘), 一忽兒下(我掉價了),這反複,無關情愛,利益,磨的是自我認同,別樣的痛。
在痛得過程中,常伴隨另一症狀:拒不認錯。他出軌,錯不在我,我是純粹的受害人。表麵上看,這維護了自己的完美,把自己固定到“強者”的位子,可事實上把自己逼到了“弱者”的位子,因為你是挨打的對象,全無防衛,隻等對方回轉過來彌補你的損失。堅持這種完美,隻會加重自我傷害,給男方緩衝時間或材料準備下一次進攻/防衛。
婚姻的失敗,從來都是雙方有責,錯多錯少而已。這錯可能是認人有誤,婚姻動機不純,婚後維護不當,亦或是自我環境改變。但不管什麽錯,自己認識了,才能願意承擔自己的責任; 承擔了自己的責任,才能和對方平等相待;平等相待,才有溝通的平台; 溝通了,才可能理解(不能理解也有了解)對方,原諒對方(也可能是唾棄對方)而後原諒自己;原諒了自己,才能回歸平和的心態來解決問題。
當然離婚與否,有另外考量。 經濟上的獨立能力和資源,才是離婚的勇氣和底氣,但合理的定位和心態的平衡,永遠是認清形勢與解決問題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