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
很多人在看不懂畫讀不懂詩的時候,總認為可以通過了解作品的“背景”知識而最終得以了解作品本身的意義。我個人這是白費心思。在此我並非是說,背景知識完全沒有任何意義。背景知識肯定是有意義的,比如如果我們由於喜歡某畫家的作品而導致對畫家本人很感興趣,於是對於該畫家的生平的了解,能夠是我們知道為何他/她畫出這種風格的畫。然而,關鍵的詞匯是“為何畫出”,而不是“畫的什麽”。對於那些已開始就不知道該畫家“畫的什麽”的那些人,知道在多的“為何畫出”也仍然不能到達知道“畫的什麽”的目的地。所以,對於畫本身的內容-也是藝術欣賞的最重要的部分,這些背景知識都是無足輕重的。
為了清楚地解釋我的理由,我想先定義以下“感性”和“理性”這兩個詞匯。“感性”,是指人的受本能和情感控製的那一部分存在,是人很難說得清楚的,但卻是人的存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存在(目前的科學研究出這一部分是受右腦控製);“理性”,是指人的思考能力,是人認識外界,並能夠清楚地表達這個認識的能力(受左腦控製)。
在人和人的交流中,大多數時候我們是通過理性在交流,即:通過語言這個思考的媒介表達自己,並理解他人。但某些時候,我們也會有超出於理性的感性交流,比如在某一時刻,我們突然會和某人之間有一種默契。這個“默契”,就是一種超越理性語言的東西。所以“此時無聲勝有聲”-隻有這兩個人知道在寂靜之下的是什麽。也許愛情是這個“默契”的最佳例子。
感性和理性同時存在人身上,但每個人在這兩者的秉賦程度上都繪有不同程度的差異,有些人感性強,有些人理性強一些,有些人兩者都很發達,有些人可能兩者都缺乏。
純藝術作品(音樂,繪畫和詩歌)大部分都是非常感性的,也就是說是幾乎無法“言傳”的。“理解”,“看懂”或者“聽懂”等等都是非常誤導的詞匯,因為這些詞匯都是指的“理性”範疇的溝通。藝術和觀者的關係其實是“默契”- 類似戀人之間的“化學感應”。這個化學感應隻產生在兩個戀人之間。比如莫奈的畫中的光感,讓人感到清新明媚的舒適,這就是感性的溝通。當然,在這裏我之所以用莫奈的“光感”為例,是因為能夠感受莫奈作品的“光感”的人很多,所以這個例子也許能讓很多人理解我要表達的意思。更多的藝術作品和觀者之間的關係,就更複雜了,比如我自己感受到的雷東(OdlineRedon)的神秘感,高更的原始,貝多芬的雄壯,巴赫的超脫,柴可夫斯基的憂鬱美,等等這些,都是非常個人的感受,不一定每個人都能把握住的,也不一定符合每個人的感受。所以說藝術創作和欣賞都是非常個人的事。
我認為,對於感性能力天生弱的人來說,要領會一幅畫,一首詩,或者一件音樂作品,幾乎是不能的(在此我沒有任何“歧視”這類人的意思,因為這是與生俱來的本性,不由人的意誌為轉移的。而現代人中,也許由於文明的進化,讓人越來越失去這樣的直觀感性能力。這是很無奈的事)。這樣的人,讀再多的能夠被理性理解的“背景知識”,他們仍然會在藝術作品麵前一片茫然。而真正領會了一件作品的人,是幾乎不可能用理性語言來表達這個感受的。
比較繪畫和詩歌這種純感性的藝術形式,文學,比如小說散文等,就好理解的多,因為其中有一半,甚至大半都是理性的內容。文學的魅力,就在於它涵蓋了理性和感性的兩方麵。所以對大多數人來說,文學作品比純藝術作品更容易理解。
我認為而無論是純藝術作品,還是綜合藝術作品(文學,電影等等,但不包括“行為藝術”*),作家都應該(甚至必須)在作品中完整地表達自己索要表達的東西。這就是一部作品的“完整性”,不需要任何附加的注明,更不需要觀者花多於的力氣去研究“背景知識”。
在此我想提一下對我個人來說印象深刻的美國電影“肖相克的救贖”中的一段情節:安迪在接到一盤“費加羅的婚禮”的唱片後,立即把唱片放在留聲機上播放,並通過監獄的廣播裝置而讓歌聲傳遍整個肖相克監獄。此時,所有的犯人們都停下來正在做的事,全神灌注地聆聽著在監獄裏不可能聽到的女高音二重唱。這部電影的旁白(瑞得Red,)最能說明這一段情節的意義:
"I have no idea to this day what those twoItalian ladies were singing about. Truth is, I don't want to know. Some thingsare best left unsaid. I'd like to think they were singing about something sobeautiful, it can't be expressed in words, and makes your heart ache because ofit. I tell you, those voices soared higher and farther than anybody in a grayplace dares to dream. It was like some beautiful bird flapped into our drablittle cage and made those walls dissolve away, and for the briefest ofmoments, every last man in Shawshank felt free.(至今我都根本不知道那兩個意大利女士在唱著什麽。事實上是,我根本不想知道。有些事最好讓它們不要被說出來。我願意相信,她們在唱著一些非常美麗的事,一些無法用語言表達的,美得令人心碎的東西。我告訴你,這美麗的聲音飛揚到至高至遠的地方,那是生活在灰色的塵世的人做夢都想像不到的地方。此時仿佛是一些美麗的飛鳥突然來到我們單調的牢籠,一瞬間融化了監獄的高牆。在那短短的一瞬間中,肖相克監獄的每一個囚犯都感受到自由。)
在我個人的印象中,沒有任何一部電影或者其他作品比這部電影的這一段情節更深刻而準確地詮釋藝術對人的震撼力了。
一件文藝作品一旦完成,就成了作者通過自己的精神生命創造出來的一個完整的,獨立的“生命”。這個“生命”,是完全可以獨立地和觀者或者讀者想溝通,或者形象地說,這些“生命”,一旦出落,就會自己成長,找到自己的知音。這些“知音”們,即觀賞者們,並不需要知道他們的母親是誰,就能和它們達到心靈的默契。
這,就是藝術的魅力。藝術是人的最能直接和生命本身相溝通的一種無法被任何其他語言取代的表現形式。藝術,就是生命存在之本身。
大概因為我比較理性吧?
很有意思的觀點。我好像以前也見過這樣的說法。不過我不敢完全苟同。藝術作品的產生的動機是內在的,是藝術家的需要,而不是觀眾的需要(當讓從社會學的意義上,可能不能忽視人對“人造美”的需要)。藝術創造一幅作品,最享受的階段是創作的過程,這個過程一完成,藝術家的“生育”過程就告終。觀眾喜不喜歡這個“孩子”,和藝術家和作品均無關,因為他的任務已經完成。我相信,這個世界上被埋沒的藝術家和作品太多太多,這些作品難道都沒有意義?我的答案是否定的。這些作品都是有意義的,因為他們帶給作家以創造生命的快感,並且,如果沒有成名,沒有更多的觀眾,作者自己的孤芳自賞對作者和作品都已經足夠了。
我還認為一件藝術作品的最終完成是由欣賞者的感受和藝術審美共鳴來完成的,就像讀雨果和托爾斯泰的小說,和聽柴可夫斯基的音樂,羅丹的雕塑,讀莫奈的日出那樣。。。每一個具體的審美經驗都是具有自己特色的,唯一的。而作為被欣賞的對象的藝術作品也隻有到了這個時刻,才最終完成。
謝謝分享你的好文章!
-逸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