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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搬進的這家Section 8 太老實

(2025-01-10 08:56:00) 下一個

我讓她早給她的PM 發30天notice,死活不幹。說發早了到時PM就讓她搬走,要是我的房子沒通過檢查,她就沒地方住了。房子什麽時候通過檢查我有數。我說你早發,到時找不到新的地方,你可以繼續住,隻要你付房租,沒人強迫你一定搬出。找房子不容易,哪有那麽準時?我的房客都給了好幾次30 day notice 了,他們找不到新的地方,我能趕他們走嗎?要去法庭我準輸。她還是固執己見,不聽勸說。 最後給了PMnotice,一月十五號搬走。

我的房子十二月底通過檢查。考慮到自己利益,我讓她三號就搬進了,她可以住到15號,免費。 我還能收到Housing Authority 的那部分(三分之二房租)。

這房客缺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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