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1)
2022 (52)
被我驅趕過的房客,因為有記錄,大概率今後租房相當困難,不再禍害有良知遵守地主不成文規定的地主。所以他們欠了我的錢,已經受到懲罰, 算是打平了。
租房給明知有法庭驅趕記錄的爛人的地主更為可恨。因為他們破環了地主不成文但都遵守的規則。這些被驅趕過的爛人,大慨率最後還要被驅趕。這些爛人從你那裏出來後又會去禍害不知情的地主。
有人會說,允許犯錯,要給改錯的機會。這些人改錯了嗎? 把欠人家的錢還清了,那才叫改錯。
我寧願租給有犯罪記錄的也不租給有法庭驅趕記錄的人。就這麽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