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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周期達到高峰後,房價下跌是必然的,但下跌幅度比這個周期要低

(2014-06-01 19:44:24) 下一個
作為這個周期的既得利益者,不得不考慮什麽時候房價會達到或接近峰值。更重要的是下個周期的房價下跌程度可能有多大,因為這是決定是否套現的最大因素。

根據我的計算,如果下個周期房價降幅低於25% (本周期重災區達60%以上),賣掉可能不劃算。

這個周期房市癱瘓的主要罪魁禍首是次貸。雖說好了瘡疤忘了痛也是有的,但畢竟這次傷疤太大了。我的直覺是,降是必然的,因為這是曆史規律,無法抗拒。但是,降的幅度和速度要比這個周期低的多。

現在很大的頭疼是: 房子該賣不該賣。賣了之後立刻帶來的問題是房租收入的損失。比較穩妥的做法可能是在1-2年內賣掉現金流較差的一半。

不知這裏本周起既得利益者, 尤其是東西兩岸的是怎麽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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