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珠(1910-1965)
賴傳珠(1910-1965)又名鵬英。江西贛縣人。
1926年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青年組織,從事學生運動和農民運動。
192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贛州白石鄉黨支部書記。
1928年初參與領導贛縣大埠農民暴動。同年3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任連隊黨代表。
1929年4月任二縱隊四支隊十二大隊黨代表。年底參加了毛澤東在福建上杭召開的紅四軍黨的第九次代表大會(即古田會議)。會後調二縱隊四支隊任政治委員,在部隊中認真貫徹會議精神。
1930年5月後,先後任三十三團政治委員、十二師參謀長、十三軍政治部秘書長。
1932年3月任三十七師政治委員。
1933年至1934年任五軍團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長、十三師政治部主任和一軍團第二師第五團政治委員,參加了粉碎國民黨政府軍對中央革命根據地的五次“圍剿”作戰。所率第五團屢建戰功,獲模範紅五團的光榮稱號。紅軍長征中,開始任紅一軍團一師政治委員、一軍團組織部副部長。
1935年3月回到一軍團二師五團任政治委員。後在貴州興義的一次作戰中身負重傷。傷愈後,繼續任五團政治委員。
1935年10月任紅一方麵軍司令部科長。紅軍長征到達陝北後,任中共陝甘寧省委軍事部副部長、代部長。
1937年10月,南方八省紅色遊擊隊統一整編為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四軍,他被任命為參謀處長。
1939年5月任江北指揮部參謀長。
1941年1月皖南事變後,任新四軍參謀長、新四軍軍委分會委員,協助陳毅、劉少奇等同誌工作,為反擊日偽軍的進攻、“掃蕩”和國民黨頑固派的軍事磨擦,發展新四軍,鞏固和擴大華中抗日民主根據地做出了貢獻。
1944年1月當選為中共中央華中局常委。抗日戰爭勝利後赴東北,先後任東北野戰軍一縱隊政治委員、東滿軍區副司令員,參與領導了東滿根據地的創建工作。
1947年9月後任第六縱隊政治委員、四十三軍政治委員,參加了遼沈和平津戰役。
1949年4月任十五兵團和十三兵團政治委員,率部進軍中南,與鄧華一起在瓊崖縱隊的配合下解放了海南島。
1950年10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幹部部第一副部長、北京軍區政委、沈陽軍區第二政委。他長期從事部隊政治工作,有豐富的政治工作經驗,對部隊的革命化、現代化建設做出了貢獻。
1954年起,被選為曆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在第二、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被任命為國防委員會委員。
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
1965年12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