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誠(1902-1986)
生平簡介: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軍事家。1902年10月1日生於湖南省永興縣下青村。1925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26年起在國民革命軍唐生智部任營政治指導員、團政治教官等職。
1928年湘南起義中參與領導永興起義,任永興紅色警衛團黨代表兼參謀長。率部隨朱德、陳毅到井岡山,任工農革命軍第4軍第12師第35團團長,不久改任第2路遊擊司令,返湘南活動。1930年後曆任中國工農紅軍第5軍的團、師政治委員,軍政治部主任,第3軍團代理政治部主任。先後率部參加了鞏固和發展湘鄂贛蘇區的鬥爭和中央蘇區曆次反“圍剿”。在“左”傾冒險主義領導時期,曾因反對進攻中心城市和抵製,“肅反”擴大化等數次被指責為“右傾”,並受到撤職處分,但他仍堅持原則,剛直敢言。1932年春反對冒險打贛州,在久攻不克,國民黨軍突然出擊,部隊損失嚴重的情況下,果斷地指揮所部抗擊和轉移,使部隊脫離了險境。長征中參加了3軍團進行的主要戰役、戰鬥。到陝北後曾任第一方麵軍政治部和紅軍總政治部組織部部長。
抗日戰爭初期,任八路軍第115師第344旅政治委員,與徐海東率部轉戰晉冀豫邊地區,曾參加晉東南反“九路圍攻”,參與指揮町店等戰鬥。1940年春任八路軍第2縱隊政治委員,率主力一部南下豫皖蘇和皖東北地區,先後任八路軍第4縱隊政治委員,第5縱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同年10月初,率部馳援黃橋作戰,進至淮海鹽阜地區,與新四軍北上部隊會師,創建蘇北抗日根據地,打通了華北、華中抗日根據地的聯係。1941年後,任新四軍第3師師長兼政治委員和蘇北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蘇北區黨委書記。領導軍民與日、偽軍和國民黨頑固派軍隊進行鬥爭,發展壯大部隊,解放了蘇北大片地區。1945年6月被選為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1950年遞補為中央委員)。
抗日戰爭勝利後,於1945年9月14日向中共中央建議:既能派部隊去東北,應盡量多派,至少5萬,能去10萬最好,以創造大的戰略根據地。同年9月底率3師主力進軍東北。11月中旬起,國民黨軍沿北寧鐵路連占山海關、綏中、錦西等地。同月26日他又建議東北部隊暫不在大城市交通幹線作戰,而以一部主力占領中小城市,建立鄉村根據地,作長期鬥爭準備。後任西滿軍區副政治委員、司令員,中共西滿分局副書記、代理書記,是建立西滿根據地的主要領導人之一。1946年3月在蘇聯紅軍從東北撤離時,指揮部隊殲滅國民黨收編的偽軍警,先後攻占四平、長春、齊齊哈爾。1947年後曆任東北民主聯軍副司令員兼後勤司令員、政治委員,中共冀察熱遼分局書記兼軍區政治委員,東北野戰軍第2兵團政治委員。1949年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共湖南省委書記,湖南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從所在新解放區的實際出發,靈活地執行把黨的工作重心由鄉村移到城市的方針,注意城鄉兼顧,著力抓好農村工作,領導清剿國民黨殘餘部隊和土匪,鎮壓反革命和進行土地改革,迅速安定社會秩序,恢複並發展生產和文教事業。1952年11月調任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總後勤部部長、政治委員。1954年兼任國防部副部長。1955年被授予大將軍銜和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1956年被選為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58年10月任總參謀長,參與製定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方針和各項規章製度。他自1954年起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秘書長。
1959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廬山會議)上,批評“大躍進”、“人民公社化”中的錯誤,與彭德懷等被錯定為“反黨集團”。後被撤銷職務,長時期受審查。在“文化大革命”中又遭打擊迫害。1977年12月出任中共中央軍委顧問。1978年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被增補為中央委員,並被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書記。他堅決貫徹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方針、政策,為平反冤假錯案,重建和健全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端正黨風,正確評價毛澤東的曆史地位和作用,做了大量工作。1982~1985年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書記。1986年12月28日在北京病逝。
大事年表:
1902年10月1日,出生於湖南省永興縣油麻圩下青村一個貧寒的農民家庭。
1922年夏,考入湖南衡陽省立第三師範學校讀書,開始閱讀《向導》、《新青年》等進步書刊,尋找救國道路。
1923年3月,參加反帝愛國學生運動。
1925年10月,參加中國共產黨。年底受黨組織派遣,赴廣州考入國民黨中央政治講習班。
1926年6月,到北伐軍總政治部接受軍隊政治工作訓練,隨後到北伐軍前敵政治部做宣傳工作。7月,到國民革命軍第8軍唐生智部做政治工作,參加了攻克漢陽、漢口、雞公山、武勝關等戰鬥。
1927年10月,受中共湖南省委派遣到湘南從事秘密革命活動。
1928年1月,參加湘南起義,領導湖南永興年關暴動,任永興紅軍警衛團黨代表兼參謀長。4月,隨朱德、陳毅上井岡山,任中國工農革命軍第4軍第12師第35團團長。後改任第2路遊擊司令,率部返回湘南開展遊擊戰爭。
1929年春,受中央軍委派遣,到國民革命軍唐生智舊部做兵運工作。
1930年2月,奉派前往湘鄂贛蘇區,先後任紅5軍大隊、支隊政委,率部參加攻打平江、修水和陽新縣城的戰鬥。在攻打修水戰鬥中,身先士卒,率領攻城部隊冒著槍林彈雨,爬雲梯登上城頭。6月,任紅3軍團第5軍第3縱隊第2支隊政委、第8軍第4師第3團政委,先後率部參加嶽陽、平漢戰鬥和長沙戰役以及紅一方麵軍二打長沙戰役。年底,率部參加中央蘇區第一次反“圍剿”作戰。
1931年1月,任紅3軍團第4師政治部主任,代理師政委。4月,調任第3師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率部參加中央蘇區第二次反“圍剿”作戰。7月,率部參加中央蘇區第三次反“圍剿”作戰。12月,任紅3軍團第1師政委。
1932年1月,率部參加贛州戰役期間,在多次向上級建議取消冒險攻打贛州作戰計劃未果、部隊陷入敵人重圍的情況,果斷指揮部隊抗擊並及時轉移脫離險境。3月,任紅3軍團第5軍政治部主任,所部編入東路軍入閩作戰。7月,率部參加池江及大餘戰鬥。8月,參加水口、樂(安)宜(黃)戰役。9月,複任第3師政委。10月,寧都會議後,調任紅3軍團政治部宣傳部長、組織部長、第5師政治部主任,參加了中央蘇區第四次反“圍剿”和東方軍入閩作戰。
1933年11月,任紅3軍團第4師政委,率部參加中央蘇區第五次反“圍剿”作戰。
1934年10月,參加紅軍長征,率紅3軍團第4師擔任前衛,連續突破敵人封鎖線,掩護中央機關和後續部隊順利渡過湘江。
1935年2月,任縮編後的紅3軍團第10團政委,率部參加土城、婁山關和第二次攻打遵義等戰鬥。11月,任中革軍委衛生部部長,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創辦醫院和衛生學校,為改善部隊醫療條件、培養專門醫護人員付出了艱苦的努力。
1936年2月,任紅一方麵軍政治部和紅軍總政治部組織部部長,參加東征戰役。5月,任紅1軍團第4師政委,率部參加西征戰役,11月,率部參加山城堡戰役。
1937年8月,任八路軍總政治部組織部部長。10月,提出恢複我軍政治委員和政治機關製度的建議,獲中央批準。同月,任八路軍第115師第344旅政委兼太南軍政委員會書記,與旅長徐海東率部轉戰晉冀豫,開辟太行山南段抗日根據地,堅持敵後遊擊戰爭,參加了晉東南反“九路圍攻”戰役,參與指揮牛村、溫湯、虒亭、張店、町店等戰鬥。
1938年9月,與代旅長楊得誌率八路軍第344旅發起彰南戰役,給平漢路西側地區偽匪勢力以沉重打擊。
1939年初,領導創建冀魯豫抗日根據地。
1940年2月,任八路軍第2縱隊政委兼冀魯豫軍區司令員、冀魯豫軍政委員會書記,率部參加磁武涉林戰役。隨後指揮所部殲滅了進犯我冀魯豫根據地的頑軍石友三部主力。5月,率主力一部南下豫皖蘇,任八路軍第4縱隊政委。8月,東進皖東北,統一我黨在蘇皖地區的武裝力量,組建八路軍第5縱隊,任司令員兼政委。10月,率主力部隊馳援新四軍黃橋戰役,與新四軍北上部隊會師於淮海、鹽阜地區,開辟蘇北抗日根據地,打通了華北、華中抗日根據地的聯絡。
1941年1月後,任新四軍第3師師長兼政委和蘇北軍區司令員兼政委、蘇北區黨委書記,領導蘇北軍民開展敵後遊擊戰爭,多次粉碎日偽軍“掃蕩”和國民黨頑軍的進攻。
1944年後,相繼組織指揮高(溝)楊(口)、阜寧、兩淮等戰役,使蘇北和蘇中、淮南、淮北解放區聯成一片。至抗戰勝利,在堅持蘇北敵後抗日5年中,率部作戰5千餘次,殲敵6萬餘人,開辟了擁有4萬平方公裏土地和800多萬人口的解放區。
1945年9月14日,向中央提出創建東北戰略根據地的建議。月底,奉命率新四軍第3師主力3.5萬餘人進軍東北,參加東北根據地的創建和東北人民解放戰爭。
1946年1月,任西滿軍區司令員、中共西滿分局副書記、代理書記。3月,指揮所部攻占四平、長春、齊齊哈爾等地。4月,新四軍第3師主力參加四平保衛戰。
1947年8月,任東北民主聯軍副司令員兼後勤司令員、政委,主持東北民主聯軍後勤工作。
1948年4月,任中共冀察熱遼分局書記兼軍區政委、東北野戰軍第2兵團政委,領導冀察熱遼軍民醫治戰爭創傷,支援東北戰場南線作戰。
1949年1月,任天津市軍管會主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提出“接管建政,安定秩序,恢複生產,進行民主改革”的工作方針。8月,任中共湖南省委書記、湖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湖南軍區司令員兼政委,為發展湖南經濟,安定社會秩序,肅清境內國民黨殘餘部隊及湘西匪患,組織支前,解決百萬大軍南下供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52年10月,調任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總後勤部部長、政委、主持建立人民解放軍後勤工作的規章製度,提倡顧大局,反浪費,勤儉建軍,為保證抗美援朝和國防建設的後勤供應作出了貢獻。
1954年9月,任中共中央軍委秘書長、國防部副部長,協助彭德懷主持軍委和國防部工作,組織製定國防戰略和軍隊建設的方針政策及各種條令條例,實施軍隊精簡整編和重大製度的改革,調整組織機構,參與領導國防施工和軍工生產,為鞏固國防,加強軍隊建設,實現我軍由單一兵種到諸軍兵種合成的戰略轉變作出了重要貢獻。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將軍銜,並獲一級八一勳章、一級自由獨立勳章、一級解放勳章。
1958年10月,兼任總參謀長。
1959年廬山會議上,與彭德懷等被錯定為“反黨集團”。後被撤銷黨內軍內領導職務。
1977年12月,出任中共中央軍委顧問,提出加強軍隊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實現幹部年輕化的主張。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書記、第二書記。在他的主持和領導下,糾正了黨內、軍內大量冤假錯案。
1980年11月,發表講話,以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態度,正確評價與維護毛澤東同誌的曆史地位和毛澤東思想的科學體係,對統一全黨、全軍的思想起了積極的作用。
1985年9月,由於健康原因,辭去領導職務。
1986年12月28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