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嘁哩喀喳-----淺議“自由意誌”
(2007-06-12 12: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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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自由意誌” --- 嘁哩喀喳
有網友質問說,按照基們的“聖經”,亞當夏娃不過是犯了一個小小的過失,就要遭到嚴厲的懲罰,原話是“可憐的亞當夏娃不過是犯了小小過錯的孩子,可惜耶穌爸爸連這都不肯原諒,還口口聲聲說愛人呢”。一個男基 Servant 對此作了如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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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這樣來看: 爸爸定了個規矩,如果沒有遵守這個規矩,就有懲罰。可憐的亞當夏娃,犯了這個小小的錯誤,得到了一個小小的懲罰--暫時離開父親。(因為父親必須遵守諾言) 父親愛他們,在他們離開家後,又盼他們回來,怎麽辦呢?神就設立了一個救恩,可以救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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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也有點道理。”本文就是要駁斥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其實,還有一個相似的問題是:基們的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在造人之前他就知道了人是要犯錯誤的。但是為什麽“神”不在造人的時候把人造好些,造成那種不會犯錯誤的人?基們對這個問題的解釋是說,“神”也給了人“自由意誌”,讓人有了選擇的權利。
這個解釋咋一看好像也還說得過去,其實也是似是而非的狡辯而已。 我們來看聖經上是怎麽寫的。亞當夏娃被造之後,基們的上帝爸爸立了一個規矩:“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後來亞當夏娃受到蛇的引誘,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違背了基們的上帝爸爸立下的規矩。(我們注意到亞當夏娃並沒有在吃善惡樹上果子的那天死去。)因此要遭到基們的上帝爸爸的懲罰。這個說法具有很大欺騙性。其一,亞當夏娃在吃“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前,並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我要大喝一聲: “給予沒有分辨是非善惡能力的人‘自由意誌’本身就是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 這就好比一個父親把一個一兩歲的孩子放在公路邊上,並對孩子立下規矩說:“你不要到公路中間去,公路中間有汽車來來往往,很危險。”而孩子呢,並不懂爬(或走)到路中間去是一件多麽危險的事,他完全可能因為一隻蝴蝶,甚至路中間的一塊小石頭就忘記了父親的話!也正是因為如此,美國的法律才規定13歲以下的孩子必須要有13歲以上的孩子陪同,不可以把13歲以下的孩子單獨放在家裏,公園等地方。大家想一想,如果人類社會也象基們的上帝爸爸一樣不負責任,給五六歲或者七八歲的孩子們立下規矩,然後給予這些還沒有分辨是非善惡能力的孩子們“自由意誌”,這個世界會是個什麽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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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ger:首先看待這個問題的時候,不能”以己欲,施於亞當夏娃”,也就是不能拿自己的觀點去論斷上帝和亞當夏娃。亞當夏娃的情況和我們不一樣。我們生下來就有不完美的傾向。而亞當夏娃生下來就是完美的。“上帝看他所造的一切,都非常好。”(創世紀1:31)也就是當你論斷亞當夏娃的時候要站在他們的角度去看問題。我們天生有犯錯誤的傾向,做正確的決定是不容易的,需要思想鬥爭半天,甚至放棄很多利益,才有可能做出正確的決定,這是不完美性決定的。但是對於完美的亞當夏娃來說,完美性使得他們的決定和不完美的人是相反的,要做出錯誤的決定對於他們是很難的。加上創世紀2:16-17裏更是已經吩咐了。所以他們做決定的時候是完全有自己的意識:那就是我不需要上帝,離開上帝我會過得更好。即便是今天,對於我們不完美的人來說,哥林多前書10:13“你們所受的引誘,無非是人普遍受的。上帝是信實的,必不讓你們受引誘超過你們能忍受的。在你們受引誘的時候,他必打開出路,使你們能忍耐得住。”不完美的人所受的引誘都不會超過其忍耐極限,更何況完美的人了。否則如果上帝不管不顧不愛人類的話,比人類強百倍的撒旦早就滅絕人類,尤其是正義的人,這對於撒旦來講,簡直就是小菜一碟,太輕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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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如果基們的上帝爸爸真的是“全知全能”的,那麽所謂的“自由意誌”其實也是一個騙局。隻不過人們覺得自己有了“自由意誌”而已,也就是說,人們有了“自由意誌”的幻覺。為什麽呢?大家想一想,如果基們的上帝爸爸已經預先知道了你所有的“自由意誌”的選擇,那麽,那個“自由意誌”還能叫“自由意誌”嗎?這就好比,真正的隨機數是任何人都無法預測的,而偽隨機數則不一樣了,知道算法和“種子”的人就可以預知下一個“偽隨機數”。假如真有一個“全知全能” 的“神”,那麽,人麽所擁有的隻能叫“偽自由意誌”。 由此可見,“自由意誌”之說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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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ger:如果你對上帝“全知全能”的理解僅限於“獨裁”的層麵,也就是我們不完美的人有這種偏好,那麽“自由意誌”對於你來說是可以休矣,但是你沒發現自己運用“自由意誌”相當好嗎?在這裏自由地反對上帝,你覺得你對上帝的態度是你自己的,還是什麽人硬加給你的嗎?如果按照“獨裁”的概念你是沒有這樣自由的,但是你現在之所以任著性子反對上帝就是因為你有絕對的“自由意誌”.這麽好地運用“自由意誌”的同時又在說人擁有的是“偽自由意誌”,好像太自相矛盾了。上帝的偉大的地方就在於他全知全能的同時還能給人以自由意誌。兩者協調到最佳。另外上帝如果預知亞當夏娃會犯錯誤,那麽為什麽要把他們趕出伊甸園呢?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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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個問題說到這裏也就可以結束了。但是,有個基認為亞當夏娃原本是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的。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後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反而下降了。言下之意,自然就是給予亞當夏娃“自由意誌”沒什麽不對的。這種說法也是無恥之極的狡辯。我真的懷疑基們到底讀不讀聖經?亞當夏娃吃了果子後,基們的上帝爸爸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試問,如果亞當夏娃吃果子之前已經有了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的話,基們的上帝爸爸說的這句話不就變成一句昏話了嗎?況且,古時候以色列人赤身裸體為恥,亞當夏娃吃那果子之前,“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而吃了果子之後,“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由此可見,亞當夏娃在吃那果子之前是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的。 還有個基(“新大陸”上的Kant)提出了一個看法:“認真讀過聖經的都知道,‘分別善惡’是指人要與上帝一樣有審判能力,而‘善惡樹’指世界的律. ‘吃果子’的行為就是要打破上帝定下的律,而想與上帝平起平坐.”這種說法簡直就是無恥的狡辯!聖經上哪裏說“善惡樹”是指 “世界的律”了?分明是基們自己整出來企圖把不利於基們的所有文字都重新解釋。“善惡樹” 的英文是:“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欺我們不懂英文麽?說“‘吃果子’的行為就是要打破上帝定下的律,而想與上帝平起平坐.”更莫是須有的罪名。聖經上哪裏說亞當夏娃***想要***和基們的上帝爸爸“平起平坐”了?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一個人信了基督教,竟然會變得這麽無恥,也真是讓人開了眼界了。 綜上所述,“自由意誌”與基們的上帝爸爸的“全知全能”是矛盾的:要麽亞當夏娃從來就沒有過所謂的“自由意誌”,要麽就是基們的上帝爸爸太不負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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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ger:你問聖經哪裏說亞當夏娃要和上帝平起平坐了?創世紀3:1-5說得很詳細。先是蛇問女人是否可以吃果子,夏娃答得非常好,而且亞當對她的教導是不但不可以吃,連摸都不可以。然後,第5節說“隻是上帝知道你們吃了,那一天你們的心眼就必打開,你們必像上帝一樣,能辨識善惡。”這第5節可不就是你所說的“平起平坐”嗎?必像上帝一樣,能辨明善惡。他們不想平起平坐,根本就不會去吃果子,連摸都不會。吃果子以後,亞當夏娃就已經有意識地躲避上帝了。他們按照自己定義的“善惡”已經開始發揮作用了,而不需要上帝了。就像雅各書1:14,15“其實各人受考驗,是被自己的私欲所勾引誘惑的,私欲懷了胎,就生下罪來;罪既得逞,就生出死來”。先是“平起平坐”的私欲在作怪,夏娃自從受誘惑以來,越看那棵樹越覺得實在是賞心悅目,越想獨立,然後這種欲望就促成了犯原罪:摘果子的行為,而這種行為的結果就是死。雖然是簡單的行為,實在是私欲在作怪。更不像話的是他們連你都有的勇於承認錯誤的勇氣都沒有。亞當把責任推托給夏娃,夏娃又把責任推托給蛇。明明自己想獨立,還要把責任推卸給其他人。說不定當時知錯認錯,痛改前非,還有挽回的可能。但是他們就是這樣義無反顧地用自己的“自由意識”選擇了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另外你說的創世紀2:17“隻是‘辨識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了,當天你就一定死。”當“天(24小時)”亞當夏娃的確沒有死。那麽這不是矛盾了嗎?看看希伯來語對天yom的定義是指一段時間,沒有規定特定的24小時。彼得後書3:8“但是,親愛的弟兄,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忽視,就是在耶和華看來,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如果按照一天算千年的話,亞當共活了930歲,所以說“當天你就一定死”是沒有任何錯誤的。在聖經裏“天”有很多意思,民數記14:34一天算一年。還有三天三夜指第三天,等。愛因斯坦不是也說宇宙的時間和地球的時間是不同的嗎?那麽既然“天”可以有不同的意思,為什麽拿24小時一律對待呢?當然應該是在特定環境下用特定的意思。而隻要你認真找的話,聖經裏的每個“天”都是可以找出其合適的解釋,而不是不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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