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ICLL的利益道德篇

(2007-06-19 13:36:14) 下一個
你說我的關於道德的文章隻是滿足一個道德的表象,我仔細看了你的文章,從頭到尾不是都在談表象嗎?不都是在談社會現象嗎?或者說在講:“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你的文章除了深入到利益這一層意思外,哪裏有更深的解釋?至少孔子在認為“大道不在”的前提下求“禮儀”,通過對每個人在禮節上應該如何做人的教導使得社會保持最大程度的和諧性。在聖經裏就更深入了,連人為什麽會犯錯誤都解釋得一清二楚。人的本質曆曆在目。孔子和聖經都有實用的做人的教導,你的在哪裏呢?當然如果連“道德”是什麽都討論不清,更不能奢求對症良藥。我以為能看到孔子在世或者超越孔子的超人了,至少孔子和聖經都有以不變應萬變之策略,看來期望過高,連質的層麵好像都深入不到。真理是不隨時間改變的。那麽還找不出不變的質怎麽影響和對待善變的表麵,就需要繼續多研究了。

還要就你文章裏的幾個問題談一下:
1。地獄的問題:我已經說過了,沒有地獄這個概念。這是人為概念。
2。律法和禁忌:
難道我們的律法就不是禁忌了嗎?不許闖紅燈,是律法,更是禁忌。而且你忘記了,那所有的舊約中的禁忌被一個總和詞匯:摩西律法所籠罩著。新約雖然隻有兩條律法,但是其實是包含了所有的摩西律法,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摩西律法的延伸。愛人如己,才不會做摩西律法所禁忌的不許殺人,偷竊。。。。。。這些原則上的律法即使到現在還適用。而你自己考察過為什麽以色列人古時不吃豬肉嗎?因為衛生條件不允許。現在我們有很好的加熱條件可以去除豬肉裏的寄生蟲,而古時沒有,那麽做是為了保護以色列人不得病。你自己在分析道德可以隨時間的改變而改變,但是連這麽基本的東東為什麽都分析不出來呢?這點東東都分析不出來,說道德隨時間變來變去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3。“一個母親,為了她的孩子,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什麽?因為延續自己的種族,比個體自己的生命,要重要。”
有沒有搞錯,連自己特有的“愛”都要否定?你倒是可以說想要孩子的時候是出於種族延續的利益。哪個母親在犧牲自己換取孩子的生命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種族延續”?明明是偉大無私的母愛在起作用。而即使在平常生活中,這種愛也是無時不在的,無論是什麽時候,什麽場合。而你現在把這種無私,無條件,不要求回報的愛認為是種族延續的利益,不知道你的母親知道你這樣的想法會有什麽感想。而我們人都可以做得到的這種愛正是體現和折射了人類創造者上帝的高貴品質,因為上帝就是愛,而人類是按照其精神形象被創造的。也由於這種愛,耶穌才可能舍棄自己的生命,換來人類和上帝和好的再次機會,人類也因此可以不再受原罪和死的束縛,有永生的機會。

下麵這篇文章對利益觀的看法我覺得好像更全麵一些:

全世界近65億人此時此刻都在想什麽?都在做什麽?
這是個似乎很難回答的問題,其實答案很簡單:每個人都在想法設法占有利益。
那麽,什麽是利益呢?
利益是滿足需要的物。
那麽,什麽又是物呢?
通俗的說,物就是東西,而利益就是有好處的東西。
我在我的《利益論》中關於物是這樣定義的:存在,即物。
大千世界是由形形色色、千姿百態的物構成的。分子是物,原子是物;細胞是物,細胞核是物;地球是物,塵埃是物;菜是物,吃菜的人也是物。這些都是有形物;聲音是物,時間是物;感覺是物,情緒是物;夢是物,幻想是物;一切意識、思維的內容都是物。這些都是無形物。
一切客觀存在都是物。但隻有能滿足人的需要的物才是有好處的東西。
一個物如果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滿足人的需要,該物的這種屬性叫有利性;一個物如果在一定的程度上會危害人的需要,該物的這種屬性叫有害性。
一個物的有利性大於自身的有害性,該物可稱之為利物;一個物的有害性大於自身的有利性,該物可稱之為害物。
人能夠判定其有利性或有害性的物,叫顯性物;人無法判定其有利性或有害性的物,叫隱性物。
物的利害屬性因人而異,並因時空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利物會變成害物,害物也可能變成利物;顯性物會成為隱性物,隱性物也會變成顯性物。
人的一切活動都是滿足需要的活動。人的需要是通過不斷占有這樣或那樣的物才得以滿足的。占有所需要的物,就是占有利益。如果用四個字概括人生的全部內容,那就是:占有利益。
人類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將來也永遠是這樣。
利益被很多人貶為庸俗之物,或視為罪惡之源。這是對利益的錯怪。試問:人酗酒是酒的錯嗎?
人們把利益常常簡稱為利。
有人把利與義對立起來,似乎逐利者必寡義、重義者應棄利。實不知,義本身也是一種利,這絕不是對義的褻瀆,隻是義的具體內容與常說的利不同而已。義與利同為人所需要之物。凡是人所需要的皆為利。
利分兩種:合道之利與違道之利。
所謂道,即利己而又利人、利人而又利己之規則。
合道之利則為義,違道之利則為不義之利。
君子愛財無可厚非,隻要取之有道,何樂而不為呢?利人利己,利己利人,何罪之有呢?例如企業合法經營獲取應得利潤,這絕不是不義之利。
恥於談利是對利的誤解,所謂“隻講義不講利”的人是最虛偽的人,其講“義”不過是掩飾不義之利。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為了利益,人們爾虞我詐,互相殘殺;為了利益,人們握手言和,共棄前嫌;為了利益,有人卑躬屈膝,搖尾乞憐;為了利益,有人大義凜然,寧死不屈;為了利益,有人窮凶極惡,喪盡天良;為了利益,有人高風亮節,甘於奉獻。
一切都是為了利益。

作者: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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