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安妮

隨意的夢幻/學著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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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買不來的快樂 - 活在美國掙多少才夠ZT

(2007-03-08 16:52:37) 下一個

注:我想這原是一篇華爾街報的專欄文章。 不知哪一位好心人翻譯了,讀來很不錯。

1989年大學畢業後,我在路易斯安那州北部的一份小報謀得一個記者職位,周薪是315美元,年薪合計16,380美元。當時我就夢想,如果一年能賺25,000美元,就再也不用為生計擔心了。 

幾個月後我就跳了槽,拿到了27,000美元年薪──馬上就樹立了40,000美元的新目標。如果能實現,我當時信心十足地認為,生活一定會變得輕鬆愉快。很自然,這個目標也實現了,我的新標尺提高到50,000美元,然後是75,000美元。 

這是人之常情。不管你現在掙多少,總要想法設法快點多掙一些。所以,即使靠現在的薪水你也能過得很好,但心裏總不滿足,賺大錢的白日夢差不多天天都做。 

這是因為我們都被灌輸了這樣一個觀念:薪水越多越好。這就是我們為什麽要費盡心力不斷攀爬公司職位的階梯、不斷地跳槽、就工資討價還價等等作為的原因。當然,這並沒什麽不對;能過上更好的生活是我們實現人生進步的標誌。 

但是,還記得電影《華爾街》(Wall Street)臨近結尾時的那句台詞嗎?查理·希恩(Charlie Sheen)飾演的Bud Fox問邁克爾·道格拉斯(Michael Douglas)飾演的Gordon Gekko,“你能在幾條遊艇後麵滑水?” 

換句話說,到底多少才夠?什麽時候,工作帶給你的快樂──至少是安全舒適──會超過工資單上新添的那位數? 

毫無疑問,掙錢多是好事。而且,盡力去賺更多的錢也是“美國夢”的一部分。 

尤其在你還年輕的時候──也就是說工資給得很低,但經常要超量工作──跳槽去一個薪水更高的職位是可以理解的。但隨著職業的發展,年齡和成就也一同進步,你就會發現“工作”並不是指掙了多少錢,而是這麽多年來你積累起來的豐富經驗。 

最近,我妻子的一位朋友剛剛換了一份工作。雖然她很喜歡原來那份工作的自由自在,薪水也不錯。但是,新工作的薪水不但上漲了一大截,新職務還有一個管理層頭銜,擔負的職責也更多。 

她考慮了幾個星期:漲的那部分工資可以貼補家用;新工作本身也會給她的簡曆添上漂亮的一筆;而且,可能就此打開了通過更高管理職位的大門。雖然她丈夫有保留意見,可這些好處的誘惑還是難以拒絕。 

但沒過幾個月,她就跟我妻子Amy說,真想要回以前的工作──哪怕減薪也心甘情願。這份新工作的嘈雜混亂遠遠超出了她的想象,帶來的挫折感更大,還幹擾了她的家庭生活。她隻想回到以前,那份工作讓她感到適意,是她的能力所及,也符合上司對她的期望。多掙的那點錢根本不足以彌補她失去的以前的幸福生活。 

很多人都體會過這種跳槽後的追悔。作出決定之前,更高的薪水、更舒適的生活、或者更充裕的經濟條件、更高職位和特權等美好的憧憬讓人眼花繚亂、興奮不已。但我們都知道,一個人太興奮的時候不應該作出重大人生決策。 

我深知這一點;因為我曾經曆過。 

九十年代中期,我離開《華爾街日報》,去開拓一個全新的職業領域。新雇主許給我50%的加薪,還有獲得大筆年終獎金的可能。這筆錢──我不停地對我妻子,還有我自己,說──是正在敲門的機會。 

9個月後,我真希望自己沒有為這份機會打開大門。費盡心力追逐金錢的經曆讓我認識到幸福並非蘊藏在高薪工作中。這是因為:我熟悉記者這份工作,樂在其中。我了解公司、領導、讀者等人對我的期待;知道如何獲取所需的信息;也知道怎樣把文字連綴成篇,很快就能完成。這種工作遠比在不熟悉不適應的環境中掙紮更讓我感到充實和滿足。

更讓我沮喪不堪的是,我早就知道我適應不了這個新環境。決定跳槽之前的好幾周我都在擔心生活邁錯了方向。然而,我還是說服自己會從新職業中找到快樂,因為高薪、因為高職。

 
但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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