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女兒

一個蒙恩的罪人,我能成為神的女兒,乃是因耶穌基督,神的獨生子,在十字架為我的罪而死,第三天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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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 - 加拉太書三章1-14

(2008-06-16 16:05:09) 下一個

    新約聖經 - 加拉太書三章1-14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
了你們呢。

    3:2 我隻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麽.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麽。

    3: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麽.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麽。

    3: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
聽信福音呢。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
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
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麵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
因信得生。』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隻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
『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3: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
許的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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