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喝醉酒

上聯:牙縫半個崩不字;下聯:野火春風鬥古城;橫批:你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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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眼裏的文革(係列-35)過年及其他

(2007-07-02 21:47:43) 下一個

小的時候過年還真的沒有什麽可值得回憶的。那時,可能是由於“破四舊”(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沒有什麽人真想著過年了。記憶中,也就是過年時每戶可以憑本兒(購貨本)購買幾斤花生,可能是每人半斤吧?反正是特別少。寫本兒就是買這些副食品時,要讓售貨員在自己的購貨本上寫上“花生二斤”等字樣,以免超購。記得,文革的頭一年過年時連鞭炮都沒有。後來也不知道為什麽可以賣鞭炮了。小的小時放鞭炮,那是父母帶小的出去買的。一般,一年也就是一掛,兩掛。買回來一掛拆開有一百個,一個一個的慢慢放。有一次,不記得是哪一年了,父親給小的買了十掛小鞭,當時小的那個高興勁兒,現在還記憶猶新呢!要知道,兩毛一一掛,十掛那可就是兩塊一呀,不小的一筆錢呢。比一比小的後來七十年代當學徒工,一個月才掙16元,你就能夠想象兩塊一是一個什麽概念了。

拆掛鞭要求十分的小心,但是,不論如何小心,總會拆壞幾個,也就是把撚子拆掉了。一旦撚子掉了,鞭炮就放不響了。那也不能扔,留著玩兒“ci1hua1”。如果能夠攢到四五個“ci1hua1”,小的就把它們撅開擺成一圈兒,用火撚子點其中的一個,一個噴出火花點著另一個,在這樣下去,就是一片火花,也挺好玩兒的。
 
後來,文革幾年之後,才開始有撲克牌了,那會小的也就是能給別人搭架子的份兒,三缺一的時候才可能被別人想起來。玩兒的方法,大概也就是“百分”,“拱豬”,“說瞎話”什麽的,哪像後來呀,什麽缺德玩兒法都有。也有一幫子孩子一塊兒玩兒牌的,不過不太常玩兒,我想大概是那時一幅牌也還是挺貴的吧?

想想那時過年印象不深可能和平時孩子們都不忙有關係。那會兒,孩子們要不不上學,即使上學,也是想去就去,不想去時總有自己的辦法。再加上大人們都沒心過年,所以,不覺得過年有什麽特殊的。

但是,後來過年(70年代以後)還是有幾個明顯的好處。

1)有花生瓜子兒吃。這可不是說著玩兒的,那時隻有過年時才能有每人半斤的配給花生,半斤的配給瓜子兒(還是葵瓜子)。記得花生是0.60人民幣一斤,帶殼的。
2)可以吃到黃花魚。也是配給的,大概是0.60人民幣一斤,每人一斤。那種魚,蒜瓣兒肉,想起來就流口水。好像後來不配給了,這種魚也就沒有了。不知道現在國內還能否吃得上?
3)可以在三十兒晚上“熬夜”,打牌,下棋,放鞭炮,反正是可以玩兒一宿。
4)除了憑本兒的芝麻醬之外,還有每人二兩的額外芝麻醬。
5)好像還有配給的香油,小的不注意這個,所以記不大清楚了。

配給的東西,即使憑本兒,也是要去排隊買的。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內不買,或者沒有買到,就作廢了。

聽說現在春節期間好多人出門旅遊,小的小時候從來沒有過。之所以不能出門旅遊,小的覺著主要是經濟不富裕。小的的母親50年代初就到了北京,第一次回成都是文革後期的事了。那時,外公已經在文革初期由於感冒轉肺炎沒有醫治在老家成都去世了。三十塊錢的單程坐票,就是買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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