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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最兒常開:得色

(2004-04-29 21:46:26) 下一個
得色 -------------------------------------------------------------------------------- “得色”這詞是個方言(DE第四聲,重讀,SE第四聲,輕讀),究竟源自何方就無從考證了。有說源自東北的,也有說北京的,更有說是長沙的。反正無論起源何處,都有著同一個意思:那就是臭美,顯擺和炫耀。 俗話說,穿衣戴帽,各有所好。不過,再怎麽打扮,還要有個分寸。三九天,您非要穿個超短裙在馬路上遛達,這就屬於得色之列,您自己的心理平衡了,凍得別人起了一身雞皮疙瘩。當然,如果那是你的職業製服,就另當別論了。在加拿大的溫尼伯 (WINNIPEG),冬天零下三十幾度的溫度,妓女就是這麽個打扮在大街上辛勤勞作的,養家糊口當然顧不了那麽多,要了風度,便沒了溫度。 一般來說,神經稍微正常的人似乎還是在意自己的打扮,穿衣照鏡當屬必要的得色。有時,人們雖然刻意打扮,總免不了還要弄出些搭錯扣子,忘記拉鎖的窘境來。記得在加拿大做學生時,一天我正與導師切磋著,係裏唯一的女教授前來打岔,麵對麵地聊著,她突然發現我導師的褲子拉鏈大開,便開口說道, “您今天忘記打扮了”, “是嗎?”,我的導師一頭霧水。女教授又說, “您漏風了”, “漏風了?”,導師還是雲裏霧裏。最後,弄得女教授沒轍了,隻能紅著臉皮點破玄機, “您的下麵漏風了”。 這時,我的導師才恍然大悟,然後,很自然地提上拉鎖說,“現在好了,密不透風了”。 我有一條跟隨我多年的皮帶,上麵的每一個扣眼都見證過我肚皮的潮起潮落,一直用到跳了線,我也沒有忍心換掉它。不是我舍不得更換,實在是再買不到一條更中意的。我這人就這麽個毛病,有點兒挑剔。用我老婆的話說,我屬於難死猴兒(難伺候) 的那種。沒辦法,皮帶就這麽一直破著,直到有一天我買到了一條可心的新皮帶。第二天早起,為了這條新皮帶,我刻意換了一條幹淨的褲子,這叫好驢配金鞍。然後,自己對著鏡子一通兒得色,蛙步貓步的全試過,心安理得之後才出門上班。來到班上,先向老板請安,然後一屁股坐到電腦前就忙活兒開了,直到感覺膀胱有些憋脹,這才起身往盥洗間奔過去。樓道裏人來人往,招呼不斷。早上好,打耳蚊( DARWIN,新華通訊社又譯為達爾文),今天天氣夠燦爛的,是呀,響晴薄日的。嗨,撒氣兒(THATCHER,新華通訊社譯為撒切爾),您的裙子今天夠靚的。邊招呼邊走,急匆匆來到放水的地方,站穩腳根,便習慣性地伸手解拉鏈,這才驚喜地發現自己下麵的門戶一早上都大敞著。不用說無限春光早已乍泄,究竟有多少人一攬過眾山大小就不知道了。千不該,萬不該,全成了悔不該,隻怪自己不該對著鏡子亂得色,以至忘記如此重要的人生大事。唉,看來大老爺們還真的得色不得。 (2003年7月31日寫於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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