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的麥克阿瑟是有名的帥哥。
他的成名和他英俊的相貌和B格有不可分割的關係。這裏說說他的幾大裝B利器。一個是他的玉米煙鬥。
這煙鬥據說是他從他的高幹老爹哪兒學來的。他的副官還專門學會了怎麽做這種獨特的煙鬥。讓老麥時刻有一個新的煙鬥可以叼在嘴裏。注意一下就會發現,他這個煙鬥大部分時候是不冒煙的。完全就是個擺拍道具。
再說說他的帽徽。他老先生的帽徽不是美陸軍將軍的帽徽。這個帽徽是他另一個頭銜,菲律賓元帥的帽徽。因為自大的老麥覺得這個帽徽夠大,夠帥。元帥也比上將好聽,所以堅持戴這個金色的帽徽。美軍國防部還派員查過他這個不標準的軍容作風問題。最後也不了了之。
當演員,道具是一部分。表演當然更是核心競爭力。老麥同誌對表演藝術精益求精。嚴格要求自己。他當年狼狽逃離菲律賓,坐個小潛艇跑到了澳大利亞。上岸的時候,記者采訪他。他不顧風塵,豪情萬丈地斷言,“我還會回去的!”
三年後,他帶著艦隊在菲律賓萊特灣登陸。本來工兵已經搭好了跳板。請他順跳板登陸。麥大腕先讓攝影記者們下船,找好拍攝位置。然後他從跳板上跳到水裏,趟水上岸。
為了達到最佳演出效果。麥大腕上了岸以後,還生怕記者沒抓到最佳瞬間。掉頭再趟水到船邊,躺著水來回走了很多遍。身邊的將軍,副官們,為了配合,也隻能跟著他來回趟水玩兒。心裏是否在不停問候他的老母就不得而知了。
菲律賓人為了紀念麥明星的這次忘我傾情出演,多年後再他登陸的地點建了銅雕。也算不枉他在海水裏不辭辛勞地來回折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