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語絲(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傅新元致新語絲網友和讀者的一封公開信 2006 5月 10 日 新語絲論壇的朋友和讀者們: 我是傅新元 (順便說一聲,我從不匿名發表任何文字,雖然我尊重別人是否願意采用真名或匿名寫文章的選擇)。我訪問新語絲論壇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並欣賞閱讀大家近來以公開信所發表的貼子和批評意見。 我對所有哪些在這裏對我進行了許多評論的人表示感謝,這包括Yush, Enlighten, trus, bongo, 當然還有 limitations等。關於你們的評論我有一些想法,並盡力回應各位的最主要的質疑。 首先,我想告訴你們我是如何看待你們的,至少是誠懇和善意地。我最喜歡Yush ,該位非常敏捷,富有邏輯性,見多識廣,能夠一針見血(我要是知道他的電子郵件,我會把那封公開信送給他審閱以獲裨益). Enlighten顯然是一個充滿熱情和誠實的人,其強烈主張言論自由這一基本人權。Trus非常聰明可愛,有時有點孩子氣但是個好心人。Limitation能夠批判性的思考,能言善辯,但有時走得極端了一點。我也要提一下HunHunShang, 其人的許多貼子我以前曾有讀過,此位顯然是這裏的主要貢獻者。不要忘記珂寒, 其誠摯應當受到良好的感激。為了公平,我也要說,我也閱讀了並欣賞你們的對立者,白字秀才和虹橋論壇上的其他人所發表的許多貼子,我較早就對白字秀才的政治觀點印象深刻。據我判斷,白字秀才是一個很率真的人,不過有時有點激進。 如果讓我選擇,我認為,不管你們說什麽,你們大家都會成為我的朋友。我的目標一貫是不結私人仇敵,不管我們的觀點多麽的相左或大家對我多麽嚴厲。 的確,我希望我們所有爭論者能夠坐在一起,端著茶杯,圍在圓桌旁麵對麵地辯論,就象許多美國電視秀中的辯論者那樣。我真切希望你們大家以更平和的、理性的並不帶對罵的方式來爭辯(偶爾的對抗也是可以的,但請文雅一點)。我們不同,但共享言信與彼此交流。 好了,我也許象個笨拙而天真的教授,喜歡先給大家講道。 但是,我還是要多說一點:不管你們如何看我評論我,我的確欽佩你們大家在這裏付出心血聲討並反對腐敗和學術不端行為,其在當今中國腐敗如此盛行。據我所觀察,我們至少在這個目標上能夠意見一致:反對中國學術腐敗及濫用權力。我們大家將會促進一個公正和公開的中國的最終得實現,以求正義。 但是我們在用什麽方法上,意見不同。 讓我從你們能發現我的曆史來說起。 很有趣的是,你們大家發掘出了我在促進人權運動上的活動。是的,在中國提倡人權是我除了科學以外畢生獻身的事業之一。中國人權的創立是我做的值得自豪的一件事。事實上,我發起這封公開信的動機正體現了我對推動人權的努力。讓我在下麵告訴你們為什麽。 你們在這裏強烈地向我挑戰:一個人權促進者怎麽會極力壓製反對學術腐敗的言論自由呢?你們對於那封公開信而感到氣憤。不僅是你們,就連我的一位好朋友,現在瑞典的張裕博士(他是 “中國獨立作家協會 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http://www.penchinese.net/”機構關於監禁作家委員會的負責人,也是位科技工作者)昨天也寫信給我表示他的惱怒:他說,你,一個人權促進者,怎麽能夠幹這種事情來壓製言論自由呢? 我理解並感激你們的觀點。同時,我也希望你們能夠試圖理解或聆聽一點我的觀點,以了解我是如何體驗這種假定的難題。這也是我現在寫這封信澄清的另一個原因。 我的主要的觀點是,一個正當的程序是人權的一個基本準則。看看薩達姆侯賽因,他被指控犯有多項罪行,但是,對他的審判現在是通過一個正當的程序進行的(雖然在一些人看來這隻是一個表演而已)。如果他在中國犯有如此指控的罪行,他可能早就在數周之內被處決了。隻有當那些壞人的最基本的權利也受到法律保護並擁有平等權利去曆經公正的審判,我們大家長期才會感到安全。這個程序不是讓涉嫌犯法者逍遙法外,而是讓他們接受真實的和公正的審判。我在這裏僅僅指出,重要的是對每一個人要有一個正當的和合法的程序! 可是,在中國曆史上,以法治國的理念重來沒有得到真正的重視。去問一問你們的父母或長輩,你會了解到,大約有1/3的家庭在文革中未經正當的程序而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在中國曆史上,一旦你顯得在精神上正確,於是,你就會有無限的權力去迫害哪些犯錯者:在文革中有多少無辜者錯誤的慘死在政治正確性這個漂亮的口號之下?人權促進者的經常任務就是保護哪些被告甚至是證明有罪的少數人的基本權利。 你們也許會爭辯,認為這裏不是一個法庭審判,而我們是反對中國學術界掌權的那些人。他們擁有權力,而我們沒有。我們在這個論壇中事實上是聲討那些濫用權力並有學術不端行為的人。對於那些濫用權力者我們有表達我們觀點的自由。我們無權,不象他們。至少我們在這裏能做點什麽,你為什麽要反對我們呢? 很抱歉看到這裏的誤解。我不是反對你們。 我全力支持言論自由。我們有權挑戰那些掌權之人,並有權要去他們有義務向我們說明情況。特別是我們有權要求政府這樣做。在美國,我們能夠公開以口頭和文字的形式攻擊總統布什和那些有權者。他們是公眾人物,他們有責任和義務要接受公眾的質詢並回答公眾問題。即使我們公眾有時侯說得不怎麽正確,通常也是沒有關係的,這是我們的權利。當他們選擇成為公眾人物時,他們應當對此有所準備。 同理,我們應當擁有表達我們反對中國有權者所幹過的所有腐敗和錯誤事件的言論自由。對互聯網的審查和缺乏自由的新聞媒體是中國最糟糕的事情之一。新語絲特別是這個論壇曾經被列在審查名單之上(在中國能看到新語絲,但還不能看到這個被封閉的新語絲論壇,因此,當我在中國時,我常想念見到大家的機會)。這是最糟糕的事,我們應當反抗,就象我們反對腐敗和權勢一樣。 可是,對於一個平民百姓或一個科技工作者,情況有所不同。這些人不是公眾人物。與他們這些人相比,你們更具有權力:這個論壇可以被中國許多人讀到,在這個論壇上的一個公開指控,都會引起對被指控人的巨大傷害,不管這個指控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這是你們的言論威力,你們必須十分謹慎。 相反,被指控者處於劣勢,並且他們是被動在這裏發言,被允許後才能發言。由於公眾對學術不端行為的巨大不滿,被指控者最初大都在道義上是處於劣勢的。正如我所講的,人權鼓吹者經常要保護並保衛那些弱勢群體(即使是那些真正的壞分子)的基本權利,保證他們受到公正合適的處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當原諒那些證明有錯的行為,或讓犯錯者免除處罰。我們所要的是一個正當而公正的程序。 在美國,你能夠自己讀完一篇論文然後公開地進行指控可能的學術造假嗎?即使是對於那些具有權力和聲望的科學家,如研究所所長或美國科學院院士這樣一些夠得上公眾人物的人,也不允許你們不經合法程序而進行指控。否則,你們必將吃上官司。 我曾經是許多雜誌的特邀評審,這其中包括《科學》、《免疫》和最近的《癌症細胞》等雜誌,在許多論文中我都會看到錯誤或不足之處,有時侯會對一些論文的“不可想像的”數據產生一些懷疑。我是否應當在網絡上發表指控來讓全世界都知道?如果我這樣做了,正如我前麵所講,我就很可能會被告到法庭。 可是,如果我真的懷疑可能的學術不端行為,我應當做些什麽呢? 我會先給編輯寫封信,要求查驗原始數據(正如公開信中提到的)。如果我被拒絕了,我會進一步給所涉及的係主任寫信,或給該學院的院長寫信,尋求進一步調查(這是我以前給學生講課時所講的程序。我在耶魯大學時曾負責給學生講關於科學道德的短期課程)。如果還不能夠盡我滿意地解決問題,必要時我會告到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這就是我所意喻的正當程序。以這中方式揭露可能的學術不端行為時你不會違反任何法規。 記住,對於一個科學家來說,誠信就象空氣對人一樣重要,人們必須擁有它。對不端行為的指控對科學家造成的聲譽損壞可以是對科學家死刑懲罰。在我們對之定罪之前,我們不應當更為謹慎而要求真實可靠的證據嗎?特別是這些證據包含有複雜的實驗的情況下,不應當如此嗎?應當需要一個陪審團,他們首先應當是該領域中對所設計地科學或技術具有良好理解的專家。如果成為已經證明的不端行為,且涉及公共基金,應該公諸大眾,以追究責任。 “不,傅先生,你在這裏錯了”:我希望你們來罵我。我可能是過於幼稚並不了解中國的真實情況。你們在討論中國的事件,而不是討論這兒大家都能遵守正當程序的,在美國的事件。但是,在中國,要麽是沒有這麽一個程序,要麽是,即使有,也很難貫徹執行。進一步說來,最高政府官員也可能腐敗,你怎麽會信任他們來介入調查呢?在中國,權勢之人很難懲罰他們自己。因此,你必須采取另一種方式並不得不公開揭露才有效果。這是你們的理由和自由表達言論的權利。 我充分理解這種情況。可是,你們就應當摒棄在中國需要正當程序的基本原則嗎?你們爭辯說中國在這一點上是獨特的。可是,我不能同意。一個錯誤不能用另一個錯誤來糾正。這裏的爭辯和邏輯讓我想起了一些中國人關於人權事件所經常用到的一個辯護:人權是外國人的概念,我們有我們獨特的文化和曆史。因此,我們有我們自行其事的方式。 不,我不接受這種邏輯。正當的程序在西方和中國都應當遵守。它是一個普遍原則。為了尋找真實的公正,除了行駛正當程序外,我們別無它路。 可是,還沒有正式的程序或沒有先例來借鑒。我們應當做些什麽?我們必須從某個地方開始,即使是從最基本的開始,由我們自己,以合法的的手段促進具體事件的解決。從而來逐漸建立一種機製,例如,我們就可以利用魏-司事件來作為一個例子開始這種機製的建立。 我們可以首先在大學層次進行訴求,然後更高。起初,我們可能會失敗,審判不會完成(就象人權運動一樣)。但是,我們下次會更努力去推動,並將之推動到更高一個層次,主管人可能較少有利益衝突(在公開信中我們說要建立國家權威機構)。同時,你們必須警告自己並對你們的行動以及你們可能的錯誤負責。這的確是一項艱巨的任務。不管有多麽的艱巨,我們都應當契而不舍。 另一方麵,通過持續地進行正當程序的努力,我們可能最初失敗,但最終勝利或贏得更大的天地。這樣,我們就可以培養在處理事件過程中一種“以法行事”正當程序的傳統。我們能夠教育我們自己,也能夠教育那些犯過錯誤的人,而且重要的是,不要讓那些真正的騙子逃離這種正當的程序。 我希望有更多的中國學生和科研人員會學習或了解這種法律程序,並有勇氣去處理一種真正的學術不端行為。我們應當鼓勵這種具有良好誠信的行為,並在需要時嚴格保密來保護告發者和被告發者。這也是我們在公開信中提及的另一個信息。 我希望,作為對120位學者簽署的這封公開信的一種反應,中國的研究機構應當采取嚴格有力的行動,來建立一種真正的機製和權威機構,對不端行為的指控能夠立檔,並以正當程序進一步徹底調查。 現在,我希望你們能夠更多的理解我:我們需要言論自由和正當程序二者兼之。這兩者互不矛盾。這是公開信的一個關鍵所在。基於這種誠實的動機,我們在寫這封信時花費了時間。因為這也是更廣泛意義上的人權事件,至少對我來說是如此。我相信,120位簽署公開信學者中的大多數(如果不是所有的話)都享有與我一致的這一重要觀點,即在處理有關科學不端行為的事件時需要有正當的程序。 也許我已經說得太多了。我應當聽聽你們來講。我的確是在聽並感激你們的評論,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請允許我停在這裏並祝你們愉快及在將來到這裏來進行更有理性的辯論。 如果你們想跟我個人聯係,請不要猶豫發電子郵件至 xfu@iupui,edu. 謝謝諸位。 (XYS20060512)◇◇新語絲(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