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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虔誠的宗教徒到徹底的無神論者ZT

(2007-02-05 14:32:19) 下一個
從虔誠的宗教徒到徹底的無神論者




一、有神論思想的注入與生根

從我記事起,家中供奉著佛像,逢年過節,房內空氣總是被香煙燎繞著,在特殊日子裏,還要在胡同交叉口(據說那是鬼魂必經之地)給死去的先人“燒包袱”,(包袱內裝的都是紙做的“元寶”,據說,死人在那個世界裏也是商品社會,沒錢不行)大人要求我們追著被風吹走的、著了火的“包袱”,邊追邊磕頭,這種情景被鄰居的同學恥笑過,說“真迷信”!使幼小的自尊心受到很深的傷害。

等上了初中,接受遠道趕來的外祖母“規勸”,說:世上隻有一個神是真正的,那就是上帝。而其他那些都是“假神”,理由倒是十分簡單:所有的神像,沒有哪一個不是由人手所造,不是泥塑的,便是彩繪的。反過來,人們給那些手工製品燒香、磕頭,豈不是自己騙自己嗎?一想也真是如此。再加上去教堂接受較係統的“布道”,以及在教會學校的熏陶之後,在認識上“提高”了一步,於是確信:上帝是存在的,還相信,世上萬物,日月星辰都是這個造物主所創造的,最後,連人的肉體都是神一手製造的,聖經《創世紀》上說了: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用泥土造就了第一個人,後來看他太孤單了,便取下他一根肋骨再造一個女人,等等,還知道,這女人受蛇的誘惑,偷吃了“禁果”而犯了罪,從此,世上所有的人一生下來就有了罪。為了赦免世人的罪過“神把他的獨生子派到世上來,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便是神救世人的基本原理。做為人,你隻要信它,便立即“得救”,從此便不再是罪人了,所以,每個信徒都要盡心盡力廣為宣傳,把“神的福音”傳到世界各地,使更多的人相信它。凡是信它的人都會得救,死後必進“天堂”,反之便下地獄。

當然,一個人信與不信,空口無憑,還必須在教堂裏、大庭廣眾麵前接受“洗禮”才行。 (洗禮形式各不相同。我當年受洗,是站在一個水池裏,牧師禱告過後,將我放倒水中,再扶起來,洗禮便完成了。其他教派,有些把這過程簡化了:用象征性的動作,滴幾滴水在受洗的人的頭上,也算洗禮)洗禮過後,這個人便把生來和以後所犯的一切罪過統統洗淨,便成為正式的教徒了。男人互稱“弟兄”,女人稱“姊妹“,從此,大家一律平等。在教會裏受過“洗禮”的與未受的區別在於:每個星期天除了參加一般的“禮拜”之後,還要參加下一個小規模的“擘餅會”。會上傳遞著一張薄餅和一杯紅葡萄汁,這是象征“最後的晚餐”,每人分吃一小塊餅表示分吃“主的身體”和分喝“主所流的血”,一切過後,還要向主“奉獻(金錢)”等等。

當我受過洗禮之後,對“神”的積極性大增,不滿足於當個隨大流的平平庸庸的信徒,曾立誌要當牧師,從此便對《聖經》下了些功夫,決心把它學好、學深、學透。從引日約》的“創世紀”直到《新約》的“啟示錄”。其中有相當部分是十分誨澀難懂的語句,為此,請教過牧師。人家便用連他自己也聽不懂的“哲理”解釋一通,如果你實在想鑽牛角的話,他便說這是從希伯來文譯出來的,你可以查原文好了。當然也有一看便懂的內容,如《創世紀》中說,神是怎樣創造世界萬物的,說日月星辰都是圍繞大地轉的,可是從小學課本上就學過:月亮繞地球是不假的,但是太陽並不是繞地球轉的呀。為了這個問題請教過一些有學問的牧師,都沒有一個滿意的答複,最後說《聖經》不容懷疑,它是絕對真理每句話都是正確的,真理是不會有錯的。“信”是最根本的,隻要信就行了。其他就別問了。再如,《啟示錄》中說有騎黃馬的人,騎紅馬的人,如何如何帶來災難。對此,不同地區牧師都會有各自的解釋,如歐洲人說,騎黃馬的是指“黃禍”(即中國元代忽必烈西征)。美國人說騎紅馬的是“赤色恐怖”。如此這般,總之,不論怎麽解釋,都各有各的信眾。

《聖經》中有很多地方講信徒們見到多種多樣的“異象”:象地上的洪水、猛獸、火山、地震等等均說成是“異象”,而異象產生原因隻有一個——神發怒了。

二、宗教信仰的動搖

經過認真的思考,從《聖經》的文字方麵看,這部流傳久遠,傳播時間之長、傳播地域之廣、譯成多種文字的經書,其用語方法,筆法、文風等等顯然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而且也不是一個時代產物。《舊約》中包含不少中東地帶的曆史過程,也有流傳久遠的民間故事(如浪子回頭的故事,兩個婦人爭奪一個嬰兒的故事等等)可說是中東地區的曆史加現實,君王加民間流言的十錦全書。《新約》裏麵,在敘述同一事件上,不同“信徒”有各自不同的記載。其哲理方麵的解釋,也不全都一致。哪位牧師的威望高、信眾廣,則憑借其對經書內容熟悉程度、斷章取義、信手拈來的速度,依靠這個本事來做信眾在思想上解不開的問題的。

人活在世上,若不想糊裏糊塗混日子,就要在精神上有所追求,後來在大學裏接觸到一些哲學方麵的書,心靈的窗戶逐步打開了。首先是一本小冊子,書名大約叫:《日心說和地心說的爭鬥》,從中國古代氣象科學的發展過程說到歐洲的“日心說”怎樣艱難地取代“地心說”過程。然後看了艾思奇寫的通俗易懂的《大眾哲學》,然後是蘇聯共產黨史的四章二節《辯證唯物論與曆史唯物論》,列寧的《哲學筆記》,以及後來毛澤東的《矛盾論》與《實踐論》等等。

從這些書中逐漸明白了宗教的產生過程:不是“神”按照自身的形象創造了人,而是人們按照自身的形象創造各式各樣的、名目不同的“神”。

三、一分為二地看待宗教和個人那段信教的曆史

1.公平地講,一個隻有初中文化的人,在當時那種社會環境下,能走進宗教,也不全是壞事。一個人青少年(西方稱為Teenager)時期正是對世界上萬事萬物充滿好奇和幻想的時代。每個“禮拜天”都能準時地自覺地去教堂“做禮拜”,而教堂是不準吸煙、喝酒、賭賻和淫亂等行為存在的,甚至大聲喧嘩都被看成是無教養的行為。由此足以避免社會上諸多消極因素影響,用宗教語言來說:“遠離塵世一切罪惡的引誘。”從某種意義上講:西方社會抵製犯罪,不僅僅依靠法律的強製約束力、課堂上的說教、宗教文化也足以起到一種不可忽視的打“防疫針”的作用。

2.由於是“一神論”宗教,信教的同時便對其他宗教自然而然的采取了批判、甚至是抵製態度了。因為其他任何宗教無不設置“偶像”、無不對偶像進行頂禮膜拜的。而任何偶像也無一例外都是人一手所造就的。既然都是人一手所造,對之稱為假神,則是順理成章的事。

3.由於是“一神論”,從而對社會上古往今來流傳很久的封建迷信糟粕,如:看相、占卜、算命、查皇曆、看風水、招亡靈、求神問鬼、批八字等類極為淺薄的騙人把戲便不屑一顧了。在教徒群體中,這已是普遍抵製的事,這些把戲在教會的範圍內是沒有市場的。

4.對《聖經》哲理,經過仔細推敲,可以發現其中還存在一絲原始的辯證法因素。如:當信徒遇上逆境,厄運來臨時,牧師便會將聖經中有關詞句加以牽強附會地提出:如:“萬事互相效力,使愛神的人得益處”(意為“一分為二”地看待順境和逆境)“聖詩”中有一首叫做:“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意為自然界裏也不是每天天空都是晴朗的,遇上雨、雪、風、霜也是常事,不足為奇)這些哲理就和中國古代諺語,諸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以及《老子》的名言:“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等等不謀而合了。這些哲理在教會範圍內解決人們一時想不通的煩心事總是有一定的開導作用的。

5.在宗教社會,教徒聚集的圈子中,人與人的關係是比較單純的、誠實的,在那裏排除了封建時代的落後的等級製度,又不太沾染資本主義社會的“金錢至上”,“爾虞我詐”等等惡習。人與人之間還保留一分純樸和真誠。“助人為樂”風氣在教徒之間還很流行。“施比受更為有福”是《聖經》中的名言,意為幫助他人比受人幫助更為高尚,這是每個教徒的座右銘。

四、結束語

1.“盲從”是個極大的心理毛病

一個當時隻有初中文化的人,何以能篤信某種宗教,除了家庭、學校及多種社會影響之外,主觀上有一個致命的毛病,那便是“盲從心理”。記得開始時,也曾對這位“上帝”產生過某種懷疑,但是看到教堂裏坐著若幹“名人”、“教授”,他們都能虔誠地相信講台上牧師的“神話”,於是那一絲懷疑便打消了。認為:如果這裏麵有假,何以他們還能接受呢?殊不知,那些“名人”、“教授”們所學的專業都與宗教無關,有的是名醫、名鋼琴家、名農藝師、名工程師、名律師等等,他們在其本門專業中,可能都是佼佼者,但在唯物論哲學方麵則是個完全的無知者(姑且起個名為“哲盲”)。推而廣之,盲從心理是國人普遍存在的“心理痼疾”。幾年前在社會上出現過什麽“耳朵識字”等等“人體特異功能”時期,以及後來的“法輪功”邪教的興起,各路“大師”爭相亮相,加之一些新聞媒體給以推波助瀾後,把個中國社會一時間搞得烏煙瘴氣,為什麽“信眾”很快便有成百上千人呢?其原因除了那幫“魔術師”們的小把戲誘人騙人之外,每個“大師”屁股後麵都有幾個“名人”為之吹捧助威的,這些人中領頭的人物如個別“將軍”、及個別“官場人物”(如某省副省長之流)竟然還有赫赫有名的“大科學家”為之助陣!至於什麽“離休老幹部”、“黨校副校長”及“作家”之類人物也都是不可缺少的“佐料”。那些騙子們之所以能在一個短期內成勢,原因固然複雜,但從廣大群眾來說,主觀上的“盲從心理”是個不可逾越的,最為普遍的致命的心理毛病。

2.世界是可知的。現代人中有些人以“難得糊塗”為“時髦”(外來語smart),其實這是三百多年前一位名士的牢騷話。有人以此為根據,宣揚世界上包括自然界中的事都是不可知的,認為“誰也說不明白”的,其實,原始時代,由於生產力低下,對自然界各種現象的起因不明,從而統統歸為鬼神造成。(比如,日、月蝕現象)由於生產力提高,科學發展了,人類可以予先計算出日、月蝕的時間,過程等等,其他一些自然現象及自然災害也都逐步為科學所解釋和預報了。自然界中以地球為中心(即“地心說”)還是(在太陽係中)以太陽為中心(即“日心說”)不是也爭論了幾個世紀,在一些“政教合一”的歐洲國家裏,由此而被燒死的,也大有人在麽?大約到了十八世紀以後,“日心說”才為人類所公認了的。盡管目前還有一些自然現象,科學還不能給以圓滿的解釋,隻要人們不倒退到鬼神領域去,隻要科學繼續向前發展,那些未知數遲早總是可以逐步為人類科學所解讀的。

3.在宗教政策中本來是有兩個基本點的,即:第一為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二為公民有不信宗教和信仰無神論的自由。自改革開放以來,對宗教政策中第一個基本點,執行得遠比五、六十年代大為寬鬆了,尤其和“文革”時期比,有了極大的改善。但是對第二個基本點,執行得則是軟弱無力的,(在宗教政策上也是一手硬,一手軟的),其後果是:宣傳各種各樣有神論,都是理直氣壯,堂而皇之地進行著。如製造各類“神像”的材料,已從普通的泥塑材料“進化”到高級的“金屬材料”了。上世紀末由國家某個大部的科研所創製出的“高科技產品”:一個放在香港的太平山上號稱世界第一巨型“坐佛”;其後,又在無錫太湖邊上豎立起一個“高科技產品”號稱亞洲最高的“立佛”(其實這個“第一”比之台灣高雄的那個還矮了十五米)人們不禁要問:這些“高科技產品”究竟能賺到多少錢?把“高科技”用在這些地方是否值得?全國各地人造景點中這類“高科技產品”還要建造多少個?這樣仿效起來,社會效果由誰來衡量?拿最起碼的環境保護來談,從全國各地湧來的“香客”們,每天焚燒掉上噸重的“香”,對當地空氣汙染程度如何計算?其危害程度,又該如何評估呢?把“高科技”用到這個份兒上,實在是高科技的悲哀!高科技的恥辱!
看來,無神論教育的普及,任重而道遠!

作者簡介:古柏,農業部農墾學院離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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