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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夢見自己要死了。在夢中我知道自己得了絕症,多少的隻是時間而已——當然對於我們所有人,死亡都不過是時間,但遠的時間和近的時間是不同的——那是一種很深的絕望,很黑的恐懼,很純粹簡單強大,所有語言在它麵前都顯得輕浮。是任何教育和文明都沒有辦法擺脫的,原始的,本能的烙印一樣的恐懼。我覺得死亡不讓人感到害怕,因為死亡是短暫動詞,像“來”和“去”——讓人感到害怕的是等死。為了擺脫等死的恐怖我們有了宗教。我們緊緊抱著耶穌基督(或者佛陀),他們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他們暫時地驅走等死的恐懼。後來我在黑暗中醒過來了。我聽到客廳裏老公走動的腳步,但是我沒有叫他。因為在死亡的過程中(哪怕是假想的)你是孤獨的,雖然這件事是絕對公平的,沒有人可以替代你去死亡,或者去經曆等死的恐懼。
博爾赫斯有一個短篇,我忘了名字,寫一個人要上帝停止子彈射向他的時間,這樣他就能寫完他要寫的書。啊……這是放大和延長等死,誠然,這個過程注意力被轉移了,所以沒有那麽難捱,可是我不知道等待死亡是怎樣的。上個星期我去植物園拍花,拿著魚眼鏡頭,屏幕是磨砂玻璃的,我看到鬱金香深黑的花心,嫩黃的花蕊,這就像透過琉璃一般海麵,靜靜地,靜靜地打量海底的沉船。美麗,而恐懼。那一刻我感到靜止——同時又流動的暈眩,就像博爾赫斯短篇裏靜止而流動的時間。我想在等死的這個過程中,人是很難感到暈眩的,也很難感到不知身處何處——這些都太文藝太輕浮了,不配死亡這樣偉大的主題。
我有時會去想《目連救母》這個故事,它比博爾赫斯的“非死”要俗氣,卻自有樸素的力量。我覺得目連是很偉大,很偉大的。無論壁畫,故事,冥界的傳說,關於地獄的文字描寫,都隻不過是對等死這個過程精細的描摹。這個世界上,願意為了救別人而甘願經曆這種痛苦的人是很少很少的。也許父母可以為子女,但是子女很少為父母,更別說為愛人。
所以,基督可以做基督。——然而,救大眾和救個體又是不同的,我總覺得,有覺悟和行動去拯救個體,比拯救大眾需要更多,更多的勇氣。
前幾日讀馮友蘭,他說莊子之安時處順,或楊朱或古希臘的專注於蜉蝣快樂,“此或為一甚好境界,然亦有鬱色”。歎。春光好。
就到這兒吧,興盡了,詞窮了。
換過衣裝,重新出場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