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出喝酒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今天的嘮嗑

(2010-04-08 06:40:50) 下一個
昨天晚上睡覺前終於重新讀了一遍《鏡異》,因為覺得隔的時間夠長了,能有一個比較正確的看法了。看到一半,我忍不住睡著了——難道這真的是我寫的嗎?這麽羅嗦,這麽又臭又長,其中有很多可刪的廢話,我很悲哀地看著背定性為羅嗦的歐巴桑的我寫裹腳布一樣的東西。

真有點沮喪,不過也是提醒,下一篇要精練,要有內容填充。
[ 打印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出喝酒 回複 悄悄話 回複wushu的評論:
小說可以寫的簡單好看的,可是我的好像廢話格外多,是不是因為性別原因?鬱悶中,去吃東西了:)
wushu 回複 悄悄話 好像從某種意義上說,小說本來就是廢話,而且是杜撰的廢話。但如果有很多人喜歡這樣的廢話,我們就不叫它廢話了,杜撰改名叫創造,廢話改名叫語言藝術。《鏡異》應該屬於“藝術”罷?這朝代流行長的呢。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