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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銀行收回房子是否解放之路?(ZT)

(2008-01-27 04:15:15) 下一個
請教:由銀行收回房子是否解放之路?
來源: 知非 於 08-01-17 23:52:00


當年投資熱,買下幾棟樓。
誰料風雲變,歡喜成憂愁。
月月在丟錢,何日能到頭!
如何求解放,能否把它丟?
不付貿蓋急,讓銀行回收。
請教專家們,此路能否走?
分析得與失,盼望教一手,
指出革命路,群星叩北鬥!




回答: 請教:由銀行收回房子是否解放之路?
由 知非 於 2008-01-17 23:52:00

搞清楚了!茲將近日研究心得與大家分享:
前些年,在房地產熱中,一些頭腦發熱的投資人努力買屋,而居心不良的貸款商則盡量把款貸給他們,中介機構說服借款人借入他們無法負擔的債務,投資於他們並不了解的產品。事實上,即便是借款人也可能不愚蠢:如果一個人一無所有,那麽他們投機日益上漲的房地產,可能是一種相當合理的行為,因為他們知道,大不了我房子不要了。
破罐子破摔,不還債,讓銀行收回房子,這就是喪失房屋抵押贖回權,英文稱foreclosure。但是,如果你債務很重,決心把房子摔給銀行,你要麵對以下三個結果:1,你的信用損壞了;2,你的投資頭款沒有了;3,銀行可能要追回所受的損失。
在房地產市場正常時期,如果你付不出貸款,銀行把你的房子收走,拍賣後取回借貸款額就算了。但是,現在房地產市場泡沫爆發,價格滑落,銀行取回你的房子拍賣,賣不回欠款的數額,就是說,資不抵債,你的房子值不了你借的錢,銀行就遭受損失。這個損失銀行是要追回的。一位律師指出,銀行會提起訴訟,通過法庭向你追討損失,還加上這期間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價的差額,未付的月賬單,手續費,還有律師費。
舉例來說,如果你買的房子30萬,當初付了3萬頭款,貸款27萬。銀行收回你的房子,隻拍賣了23萬,那麽銀行損失的4萬元,它要追你。而且,從你不付貸款那天開始,到銀行拍賣出你的房子,這段期間你應付的貸款還都要補上。銀行沒收房屋,通常是在你拒付三個月之後;銀行收回後,開始了冗長的拍賣過程,這個過程有時長達一年。這期間你所欠的貸款,都要按月賠付。因此,讓銀行回收不見得是一個可靠的辦法。有人說,我讓銀行收走了,現在並沒事。這叫做“不是不要,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要。”等銀行完成整個程序後,它就跟你算賬要錢了。
還有一種辦法,就是虧賣,英文稱short sale。就是低價賣出,讓銀行損失少點。但是做虧賣,你要跟銀行協商,取得銀行的同意。比如你欠了27萬,結果有人願意出23萬買你。你可以跟銀行協商,你說:“有人要以23萬買我的房子,你們同意嗎?”有些銀行會接受你的要求。比如你失業了,你病了,家庭遭遇不幸變故,總之是實際的困難而不是惡意的原因,銀行可能會考慮。因為它至少可以拿回多數欠款,損失較少,也少了許多麻煩事情。但是,short sale有兩個條件:一是你曾經努力過,你已經把房子按它的價值放到市場上出售(超過3個月)而沒有脫手。二是你必須有願意出價的買家,而且這個買家所出的價格必須為銀行所接受。虧賣比起讓銀行回收有些好處:信用不至於摧毀,自己有可能掌握虧賣的程序,避免了許多未知的費用。
其實如果你除了房子一無所有,也許宣布破產是你的一條路。你宣布破產,把房子摔回給銀行,銀行也隻好自認倒黴。但是,你也不能拍拍屁股走人,因為,根據破產法,法庭有權利收繳你的富裕部分財產,比如你的其它不動產,你的銀行賬戶存款,你今後的額外收入,除了保障生活必須之外,法庭都要拿走。
權衡利弊得失,也許自己拿出來賣還比較好。隻要你甘願降價,肯貼錢進去,買家還是有的。
其實當初投資買屋不是你的錯。是貪婪的銀行和中介機構給你套上貸款的枷鎖。如今房地產大跌,它們又不承擔責任,損失轉嫁到投資人身上。人們不禁要問:房價還會回升嗎?從長遠來看,答案是肯定的。不過,那要等上三五年;比較樂觀的看法是09年也許一切可以穩定下來。如果你能挺過這一段時間,也許你還是贏家。
最近市場上銀行回收屋比較多。有些人以為有機可乘,其實也未必。因為這些房子,給原屋主造成了不小損失,所以他們難免有氣。有的不良屋主就在銀行沒收前大肆破壞。一位經紀人說,房東把什麽東西都拆走,玻璃也打碎了,牆上也給你搞出許多洞。而這些,銀行是不會為買家負責的。有一個惡劣的例子是,屋主竟然把水泥灌進下水道,買家可能要花上幾萬、十幾萬來修理。而這些都沒有保證的,英文叫AS IS,中文叫“就這樣”。所以,貪便宜的買家可是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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