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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2月12日電(記者 黃蔚)中國法學會理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委員馬恩國大律師昨日接受中評社專訪時表示,隨著香港極端勢力的發展壯大,香港警方不加區別地同情或尊重“示威者”相當於變相縱容暴徒的犯罪行徑,不利於構建警隊的執法威信,最終隻會加重衝突。同時,他還表示,為伸張正義、以正視聽,香港司法體係需在不同情境下區別對待民眾“示威”等權利,切不可讓這些權利被無限擴大,以致引發更大的社會問題。
香港旺角在大年初一深夜至年初二淩晨,發生近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暴亂。目前已有64人被捕,37人涉嫌參與衝突,除其中1名女被告譚曉彤被改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其餘36人均被控以一項暴動罪,年齡在十七至七十歲之間,案件於昨晨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警方學院派思維不利構建執法威信
相比前年的非法“占領中環”行動,此次旺角發生的暴亂程度與手段較之前大幅升級。在馬恩國看來,之前“占中”時的暴力程度算中等,警方在中環、金鍾清場時也沒有爆發大規模流血衝突,但這次旺角的衝突中暴力程度急劇提升,參與人更加激進——暴徒用磚頭及尖木棍襲警,圍毆落單的員警,砸車、沿街縱火,致使90多名員警受傷。
馬恩國說:“警方在清場時對示威者表現太過於克製,是香港的激進人士越來越暴力化的原因之一。目前雖然抓了60多人,但未來情況會否好轉還並不好說。”
與警方有著密切聯係的馬恩國告訴中評社,現在基層警務人員對高層很不滿,因為部份高層中存在的學院派思維,認為員警就應該麵對並忍受市民對於政府的憤怒。“警隊高層強調以服務為本的思想,這對普通市民可以,但對於激進分子沒有太大作用。員警從以前令人敬畏,到現在卻被人隨意打罵。從專業的角度看,警務高層與基層員警間存在管理危機。”
馬恩國直指,這次警方的執法原則是盡量使用最低武力,但麵對激進分子的暴動行為,顯然力度不夠。警員要有更高的武力才能壓製住對方。所以警方應該考慮以後要使用更大程度的武力,才會讓暴徒收斂。
在被問及“如果使用更大程度的武力,會不會使得員警受批評的聲浪更大”這一問題時,馬恩國說,前線警務人員已經被打到血流不止,如果此時還要考慮所謂公眾形象的話,實為不智之舉。另外鳴槍示警也是必要之舉,因為很多市民也希望能夠通過武力威懾來壓製暴徒。
“前線指揮官以及最高層警官應該好好反思這次的行為,否則香港法治會受到極大威脅。”馬恩國說:“雖然這次逮捕了六十多人,但警員也有九十多人受傷,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人權要尊重 但切不可被濫用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任何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即觸犯暴動罪。一經循公訴程式定罪,可處監禁10年;一經循簡易程式定罪,可處監禁5年。此前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曾表示,由於有車輛運載物品給暴徒使用,警方不排除此次事件是一宗有組織、有計劃的暴力事件,如果調查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檢控有關人等參與暴亂的罪名。
針對此次事件的情形,馬恩國估計,大部份暴亂分子可能會被判處三至五年,至於量刑輕重,從各自角度不同看有不同解讀。
馬恩國認為,律政司應該成立一個專案小組對旺角暴亂進行特別處理,另外,考慮到部份香港法官有很強烈的政治立場,認為自由人權最重要,因此應該給予違法分子最大的容忍度,所以馬恩國呼籲法官在此次斷案時一定要把握好尺度,要嚴肅看待《公安條例》,切不可簡單用人權理由而放縱違法分子。
“‘占中’的違法分子中,隻有極少數人收到較重的懲罰,但這次暴力事件明顯與以往不同,法官需謹慎把握尺度,公平公正斷案,對於破壞穩定的行為必須嚴厲懲處。”馬恩國說。
在旺角暴亂事件發生之後,香港社會各界紛紛發表聲明,嚴厲譴責旺角暴亂事件,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盡快緝拿肇事暴徒歸案,繩之於法。各界還對事件中受傷的警員和新聞工作者表示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