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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案中案真相調查,警察記者參與其中

(2015-10-31 00:39:26) 下一個


王林

      中評社北京10月31日電/備受公眾關注的王林案中案有了最新進展,記者日前從公安部專案組獲悉:為了獲取王林案的辦理情況,王林的情婦雷帆、前妻張七鳳謀劃向辦案民警鍾偉行賄200萬元,雙方達成協議。案發時,張七鳳已向鍾偉支付50萬元“好處費”。同時查明,南方都市報記者劉偉為獲取獨家信息參與其中。

      新華網報道,據了解,10月16日以來,有媒體以“報道王林的記者被抓”為題報道王林案中案後,引發社會關注。為還原真相,回應公眾關切,18日夜,公安部公布了警方掌握的初步情況,宣布相關案件由公安部直接辦理。20日上午,公安部專案組將上述4名涉案人員提押到京。經連日縝密偵查,現已查明王林案中案相關情況。經專案組許可,記者日前對相關情況進行了采訪。

      據雷帆供述,7月15日王林因涉嫌一樁命案被警方控製,她被要求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認識了辦案民警鍾偉。為了“打聽案情”,雷帆主動與鍾偉加為微信好友。此後,兩人頻繁聯係,幷多次發生性關係。鍾偉是剛入警4年的技術民警,負責現場拍照、整理證據材料,然而在雷帆眼裏,他成了能提供案件信息的關鍵人物。

      雷帆承認,自己是懷著打聽“王林案”案情的目的接近鍾偉的。鍾偉也想借機“獲利”,兩人一拍即合。在二人交往期間,雷帆先後花費六、七萬元為鍾偉購置名牌衣物等,二人還一同前往多地旅遊。

      雷帆供述,王林被捕後,張七鳳從深圳趕往萍鄉想要“營救”王林。雷帆找到她說,有個公安局的朋友可以為這個案子出力,但需要支付200萬元“感謝費”,救人心切的張七鳳同意了。雷帆將花錢找公安機關內部人員提供消息的事同時告訴了正在萍鄉采訪的劉偉。劉偉回複說:“好事,錢可以談。”

      雷帆和張七鳳稱,劉偉曾於2013年為正處於輿論漩渦的王林在香港做過一次專訪,王林對報道效果十分滿意,劉偉因此獲得了王林一家的信任。此後兩年間,劉偉與王林家保持著聯係。王林出事後,以前圍繞在王林身邊的那些朋友沒有一個肯為他出頭,隻有劉偉主動找上門來,她們便經常找他出謀劃策。

      劉偉坦承,為了能夠隨時獲得王林案一手材料,以便寫出獨家報道,他主動聯係了雷帆和張七鳳,幷提供了一些幫助。雷帆從鍾偉那裏獲知自己手機被監控後,希望劉偉提供身份證辦理手機卡,劉偉便用同事的身份證辦了兩張手機卡,供雷帆和鍾偉聯係。根據鍾偉和王林家人要求,劉偉還將自己的律師朋友侯某介紹給王林家屬,替換之前擔任王林辯護律師的一名本地律師。此外,在雷帆、張七鳳向鍾偉購買王林案件信息的“交易”中,劉偉還應雷帆請求對張七鳳進行了勸說。

      警方查明,8月1日晚,雷、鍾、張三人在萍鄉一餐館內見了麵,幷達成協議,張七鳳支付200萬元,分三期給鍾偉,首期支付60萬元,一審時支付60萬元,王林出來後再付80萬。隨後,雷帆開車去火車站接劉偉到了餐館。鍾偉向三人透露了“王林案”中現場勘查、物證提取、嫌疑人的供述等大量核心信息。劉偉圍繞核心案情向鍾偉提了多個問題,鍾偉均悉數相告。雷帆、張七鳳、劉偉供述,鍾偉在飯桌上反複強調,自己透露這些內容冒了巨大風險,如果他出了問題,其他人都跑不掉。

      經了解,事後,張七鳳對花200萬購買王林案信息的事有些反悔。雷帆很不高興,認為鍾偉是冒著巨大風險的,遂請劉偉幫忙說合。經劉偉勸說,張七鳳最後同意向鍾偉付錢。

      張七鳳交代,8月12日,她與鍾偉在萍鄉一酒店內見麵,幷親手將裝著50萬元現金的紙袋放進鍾偉車內。去見鍾偉前,她曾向劉偉表示擔心,怕鍾偉事後不認賬,劉偉便借給她一支錄音筆。由於鍾偉和雷帆有所警覺,她沒有使用成。

      鍾偉交代,拿到錢的當晚,在雷帆安排下,他與律師侯某在市內某汗蒸館秘密約見,又透露了一些關鍵案情。幾天之後,鍾偉便用收來的錢買了一輛寶馬車。

      鍾偉的種種反常行為引起公安機關警覺,9月9日,鍾偉被警方立案審查,雷帆、張七鳳和劉偉此後也相繼被警方采取強製措施。如今,四名涉案人員均承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

      “我愧對人民警察這個稱號,給人民警察這個光榮的集體抹了黑。”鍾偉已深刻意識到了他“執法犯法”帶給警察形象的傷害和親人的痛楚,他痛心疾首、悔不當初。

      而身處這起事件“風暴眼”的劉偉,同樣對自己為了追求獨家新聞,罔顧新聞從業規範和法律底線參與其中,表達了深深的悔恨:“我參與了其中,一定是違法的”。他坦言,他與張七鳳、雷帆等人的這些往來,隻是為了獲得“別人拿不到的”獨家一手信息。

      “我非常熱愛新聞事業,也為它傾盡所有努力,卻因為這件事,把一切都斷送了,實在是太不值得了……”說到這裏,他泣不成聲。他說,希望同行們以此為戒敲響警鍾,再想要的信息也應通過合法途徑取得,決不能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劉偉同時表示,通過這段時間的認真思考,他對整個案件也做了深刻的反思,深深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確實違了法:第一,自己用非正常手段向王林專案組成員打聽案件進展信息,這不僅違反了新聞采訪有關規定,而且還涉嫌非法獲取專案秘密;第二,在案件後期,自己客觀上推動了王林前妻向專案組成員行賄,欲使王林脫罪、減罪,這也涉嫌共同行賄。“我認罪伏法,現在隻希望這場噩夢早點結束,早日回到家人身邊,開始新的生活。”

      據了解,根據案件辦理進展、犯罪嫌疑人違法犯罪事實及其具體情節,公安機關決定對劉偉取保候審,鍾偉、雷帆、張七鳳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此前,公安部專案組已向南方都市報等媒體通報了本案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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